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
民航业发展的意见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民航业是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产业。近年来,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航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4号),我省民航业快速发展,为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优化地区发展环境,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深化国际合作、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发挥了重要支撑和推动作用。但当前我省民航业发展仍存在基础设施布局不平衡、综合竞争力不强等问题。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快民航业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家民航业发展战略部署,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筹兼顾、协调发展,主动适应、适度超前,调整结构、扩容增效,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我省民航业做大做强和转型升级步伐,建设民航强省,更好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出行需要。
发展目标。到2020年,基本形成布局合理的多层次机场体系、四通八达的航空运输网络、高效可靠的服务保障体系、功能齐全的通用航空体系和集聚发展的空港经济产业,增强我省民航业综合竞争力。
——机场建设方面,加快形成以珠三角机场群为核心、粤东粤西机场为两翼、覆盖粤北地区、运输机场和通用机场协调发展的机场布局。到2020年,机场服务基本覆盖省内县级行政区域,所有县(市、区)城区能够在地面交通100公里路程或1.5小时车程内享受到航空服务。
——运输发展方面,加快形成枢纽网络、国际航线、国内干线、区域支线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运输网络体系。到2020年,将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建成功能完善、辐射全球的大型国际航空枢纽,深圳宝安国际机场建设成为区域枢纽机场,珠三角机场群建设成为国际上旅客和货邮吞吐量最大的机场群之一;全省民用运输机场年旅客吞吐量达到1.5亿人次,年均增长7.4%;年货邮吞吐量达到390万吨,年均增长8.0%。
——航空服务保障体系方面,空中交通管理运行体系、空管设备保障体系和航空气象服务体系更加完善。运输航空每百万小时重大事故率不超过0.15,逐步提高航班正常率水平。
——通用航空方面,加快推进低空空域管理试点改革,完善通用航空基础设施体系规划布局,持续改善通用航空基础保障环境,逐步建立功能齐全、服务规范、作业范围宽广的通用航空服务体系,推动飞机制造、维修、运营服务、租赁、总装、培训、专业服务等通用航空产业协调发展。
——空港经济方面,高新技术产业、物流业、飞机制造业、飞机维修业和相关培训业等重要产业集群加快发展,空港经济成为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重要引擎。到2020年,依托省内枢纽机场和骨干机场建设一批空港经济产业区,空港经济对经济社会的支撑力度显著增强,基本建立珠三角临空产业集聚区。
二、主要任务
(一)编制实施民航发展规划。 按照“统筹兼顾、协调发展,主动适应、适度超前”的原则,抓紧制订实施我省民用机场发展规划、通用航空发展规划、航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规划、临空产业发展规划以及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深圳宝安国际机场综合交通枢纽整体规划等专项规划,并做好与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民航发展规划以及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等的衔接。新建、迁建的机场规划选址方案由省发展改革委统筹研究,报省政府同意并按程序报中国民航局批准后发布实施。
(二)推进民航基础设施建设。
优化省内机场布局,构建以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为龙头,深圳宝安国际机场、揭阳潮汕机场、珠海金湾机场为骨干,湛江、梅县、惠州、佛山、韶关机场等为支点,各类机场有机协调的民用运输机场体系。加快推进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扩建工程建设,适时开展第四、五跑道和第三航站楼建设前期工作。开展深圳宝安国际机场第三跑道和第四航站楼规划建设。加快推进湛江机场迁建工作;推动惠州、韶关军民合用机场尽快开通民用航班;加快推进梅县机场搬迁前期论证工作。积极谋划新机场建设,提早开展选址工作。加快推进全省通用机场建设,逐步形成通用机场网络体系。完善集疏运体系建设,积极推动铁路、城际轨道、城市轨道、高速公路等交通运输方式引入机场。支持航空公司基地、空管、油料项目建设,完善民航基础设施,努力提升民航装备水平、扩大区域机场系统容量和增强设施保障能力,推进空管新技术研究应用。
(三)优化珠三角地区空域管理。 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程序”原则,加强军民航协商合作,加强与港澳地区的航空交流与合作,制订珠三角地区空域优化方案,优化飞行程序和空域管理。设立珠三角地区空域联合终端管制区,在珠三角地区东、西部建立平行的进离场航线,在广州北部增设往北的离场航线,优化珠三角机场群的进离场程序和广州北部航线结构。支持空域灵活使用,增加广州、珠海管制区进离场出入口和相关高度层。军地协商进一步优化军民航机场布局,逐步解决珠三角地区空域紧张问题。
(四)完善航空运输网络体系。 建立和完善枢纽网络、国际航线、国内干线、区域支线相互支撑和协调发展的运输网络体系。加快建设国际航空枢纽,广州与国内、东南亚主要城市形成“4小时航空交通圈”,与全球主要城市形成“12小时航空交通圈”。优化中转流程,大力发展北美洲、欧洲、南美洲等中远程国际航线,加密大洋洲、东南亚、非洲、中东和南亚等航线,形成具有竞争力的国际中转航线网络格局。完善深圳宝安国际机场区域枢纽功能,提升服务水平。加快形成以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深圳宝安国际机场为骨干的华南地区航空货运和快件集散网络。加强营销,争取更多航空公司在珠海、揭阳、湛江、梅县、惠州、韶关等机场设立基地,增加运力投放,开通更多国内航线,提升通达能力。根据各机场资源条件,支持发展低成本航空业务、设立国际口岸开展国际航线业务。
(五)加快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国际航空枢纽建设。
认真落实国家机场发展战略部署,将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建设成为我国三大国际航空枢纽之一,进一步强化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对中南地区机场群的龙头带动作用。构建以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为中心的国际中转航线网络,支持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向大型网络型航空公司转型,加快发展国际航空运输,进一步增加国际通航点,加强国际国内航线航班有效衔接。构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航线网络航班波,不断提高中转旅客比例,争取到2020年达到15%以上。鼓励并带动更多航空公司把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作为其在亚太地区的国际中转枢纽,扩大通程航班业务实施范围,推动实施货运便利通关政策。推进广州白云国际机场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提高机场集疏运能力,通过城际轨道与高铁枢纽车站的连接,打造空铁联运综合交通枢纽。
(六)加快发展通用航空。 按照国家空管委的统一部署,加快推进我省低空空域管理试点改革工作,逐步形成政府监管、行业指导、市场化运作、一体化管理的低空空域运行管理和服务保障体系。统筹规划建设全省通用机场,增加具有通勤功能的通用机场布点,在新(改、扩)建干支线机场中统筹设置通用航空功能区域。在首批固定基地运营商(FBO)和飞行服务站(FSS)建设的基础上,加强通用航空飞行服务人才培训,构建全省通用航空运营服务网络,健全通用航空运营技术服务标准,引领通用航空服务体制改革创新,满足通用航空发展要求。鼓励现有支线机场向通用航空企业和个人开放。全面扶持航空培训、海上飞行、应急救援、摆渡飞行、航空旅游等通用航空业务,建立健全公务机运行体系,支持开展公务机和私人飞机托管服务、包机运营、金融租赁等业务,大力引进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通用飞机制造、维修、运营项目落户发展,积极推进航空器适航审定中心、产业联盟、技术研发合作平台等行业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夯实我省通用航空产业发展基础。
(七)大力推动空港经济发展。 加快培育航空产业核心集聚区,促进民用航空运输产业延伸和区域产业结构转型升级。重点发展航空制造与维修、航空物流、商务会展、金融服务、总部经济等高附加值产业。大力推进航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和物流业务发展,延伸物流服务产业链。充分发挥联邦快递(FedEx)亚太转运中心、美国联合包裹(UPS)转运中心、顺丰速运华南快件转运中心对相关产业的带动作用。以新科宇航飞机维修基地、广州飞机维修工程基地、珠海摩天宇飞机发动机维修基地为基础建设全国三大飞机维修产业集群之一。统筹推进珠三角航空产业集聚区建设,支持广州白云国际机场综合保税区、广州空港经济区、深圳空港经济区建设,积极申请设立国家级空港经济示范区。推动珠海航空产业园区和中航通飞珠海产业基地建设,积极引进和发展通用飞机研发制造、通航运营、飞行培训、保障服务等航空产业。支持珠海建设公务机运营基地和维修基地。支持揭阳、惠州、湛江等地利用空港资源发展航空配套产业,促进当地产业转型升级。
(八)加强区域合作。 深化广东与港澳地区在机场建设、机场运营管理、航空运输安全保障、人力资源培育等方面的合作,共同推进珠三角地区航空业发展。依托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搭建广东与东盟及南亚地区的空中桥梁。加强与世界先进枢纽机场和民航企业合作,充分利用其资金、技术、管理等资源,加快推进我省民航业发展。
(九)深化机场管理体制改革。
完善机场运营管理机制,推动机场管理机构从经营管理型向管理型转变,逐步推进全省运输机场管理集团化。强化机场范围内公共事务管理和社会管理。推进机场资源管理市场化改革,积极引入机场资源竞争性配置机制,扩大机场范围内经营性业务的特许经营范围,对商业、餐饮、广告、航空地面服务、地面交通、汽车供油、酒店等经营性业务逐步采取有偿转让经营权的方式实施特许经营。进一步挖掘机场商业价值,引入公平竞争机制,建立严监管、重质量、高效益的新型机场商业经营模式,全面提升全省机场综合实力和服务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加快省民航业发展协调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全省民航业发展工作,强化与民航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合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支持民航业发展,及时协调解决民航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加快推进建设民航强省的各项工作。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政策、资金、用地、配套设施和通关环境等方面加大对民航业的扶持力度。机场建设项目及其重要配套设施项目优先予以安排用地规模和指标,支持解决机场、空管、航空公司、油料、口岸等单位发展用地。将机场配套的轨道交通、场外道路、公路、公共汽车客运站场以及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排水等公共设施建设纳入当地城乡规划,并由当地政府负责统筹建设。积极引进低成本航空公司、基地航空公司,鼓励各类投资主体投资民航业,扶持航空物流、飞机租赁等新兴关联产业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空港经济区申请设立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落实机场及其综合枢纽建设发展用地税费减免以及飞机、发动机、航空器材等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研究制订促进民航业发展的财政政策,各地政府可根据自身财力情况对支线机场政策性经营亏损给予适当补贴,对总部、基地设在广东的航空公司在国内外航线开拓、航班培育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和资金补助。
(三)加强法规体系建设。 推进全省民用机场管理法制化、规范化建设。推动制订《广东省民用机场管理条例》,完善机场规划建设、运营管理、资源经营、安全保卫、净空和电磁保护、环境噪声防治、机场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规定,促进机场可持续协调发展。争取军、民航管理部门在广东开展低空空域和通用航空行业管理的先行先试,率先建立通用航空管理服务法规体系。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加大飞行、机务、机场运行、空管、签派、航空物流等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力度,满足保障安全和优质服务的人才需求。积极引进民航高端人才,鼓励国内外航空公司在广东设立办事机构。与中国民航局共建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为广东民航事业发展培养专业人才。加强与国内外航空高等院校和研究培训机构的合作,鼓励和支持广东高等院校设立航空相关专业,在兼职教师聘任、实践基地建设、学生实习等方面积极开展合作。
(五)加强安全保障工作。 牢固树立持续安全理念,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建设安全监管预警机制,完善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应急保障整体水平。机场管理机构要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机场所在地政府要对机场特别是中小机场的消防、医疗救护和涉及空防安全的设施设备及人员配置给予财政补贴。不断完善安全管理机制,确保航空安全、空防安全和航空地面安全。严格执行民航业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保护民航设施设备正常使用,保障民航飞行安全。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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