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办函〔2014〕584号 |
“12·13”重大交通事故处置 督查组的通知
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河源市“12·13”重大交通事故处置督查组,对事故处置及善后工作等情况进行督查,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罗 娟 省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刘永生 省政府应急办副主任 李向明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张 渝 省监察厅副厅长 钟健辉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廖新波 省卫生计生委巡视员
2014年12月16日 |
索引号: | 006939748/2014-00944 | 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通知 |
发布机构: |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成文日期: | 2014-12-16 |
名称: |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河源市“12·13”重大交通事故处置督查组的通知 | ||
文号: | 粤办函〔2014〕584号 | 发布日期: | 2014-12-19 |
主题词: |
粤办函〔2014〕584号 |
“12·13”重大交通事故处置 督查组的通知
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河源市“12·13”重大交通事故处置督查组,对事故处置及善后工作等情况进行督查,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罗 娟 省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刘永生 省政府应急办副主任 李向明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张 渝 省监察厅副厅长 钟健辉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廖新波 省卫生计生委巡视员
2014年12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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