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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6939748/2014-00861 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函
发布机构: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14-11-04
名称: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设立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上草木材检查站的复函
文号: 粤办函〔2014〕506号 发布日期: 2014-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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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设立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上草木材检查站的复函

发布日期:2014-11-18  浏览次数:-

                    粤办函〔2014〕506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设立连山

壮族瑶族自治县上草木材检查站的复函


清远市人民政府:

  清府〔2014〕63号请示收悉。省人民政府同意在连山县国道323线K631+600右侧(连山县永和上草路段)设立木材检查站,并命名为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上草木材检查站。请切实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依法检查,文明执法,严防发生公路“三乱”行为。

 

 

省府办公厅

201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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