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府函〔2014〕151号 |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度 省产业园建设管理考评情况的通报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的决定》(粤发〔2013〕9号)、《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粤东西北地区产业园区扩能增效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发〔2013〕22号),深入推动我省产业转移工作,促进省产业转移工业园(以下简称产业园)扩能增效,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产业园建设管理考核评价办法的通知》(粤办函〔2014〕23号)的规定,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会同省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2013年度省产业园建设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评价。现将考评情况通报如下: 一、省产业园建设总体成效显著 2013年,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的工作部署,以省产业园为载体,积极深化和创新合作共建机制、不断完善加快基础设施和公共平台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力度、提高节约集约用地和环境保护水平,产业园区扩能增效工作取得较大成效。全省40个产业园,工业企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71.85亿元(含技术改造投资),其中设备投资217.03亿元;实现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099.9亿元,同比增长31.4%,比全省平均增幅高出22.7个百分点;实现税收176.42亿元,同比增长21.2%。在省产业园的支撑带动下,粤东西北地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分别增长15.3%、14.6%和10.5%,增幅比珠三角地区分别高6.6、5.9和1.8个百分点。
按照《广东省产业园建设管理考核评价办法》有关规定,对评定为优秀等次的湛江产业园、肇庆大旺产业园、江门产业园、深圳(河源)产业园、珠海(阳江)产业园、深圳南山(龙川)产业园、佛山顺德(廉江)产业园、深圳罗湖(河源源城)产业园、深圳盐田(东源)产业园、中山火炬(阳西)产业园、佛山顺德(云浮新兴新成)产业园、东莞塘厦(平远)产业园等12个园区予以全省通报表扬,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奖励。对考评不达标的中山大涌(怀集)产业园、深圳龙岗(吴川)产业园予以全省通报批评,并暂停其享受省产业转移政策;对考核位于同类园区最后一名的揭阳产业园、深圳龙岗(吴川)产业园、广东顺德清远(英德)经济合作区予以黄牌警告,并按《广东省产业园建设管理考核评价办法》对当地政府主要领导进行约谈。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14年7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