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府办〔2014〕4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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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促进 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评估考核结果的通报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的决定》(粤发〔2013〕9号),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2014年3月至5月,省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协调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了2013年度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评估考核工作。评估考核情况表明,2013年粤东西北各市、省有关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以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园区扩能增效、中心城区扩容提质为“三大抓手”,坚守社会稳定和生态保护“两条底线”,扎实推动各项工作,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实现了良好开局。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将评估考核结果分片区通报如下: 一、粤东西北各市评估考核结果 粤东地区:揭阳市(90.02分)、汕头市(87.82分)、汕尾市(87.02分)、潮州市(85.90分)。 得分排名前10位的单位为:省发展改革委(96.87分)、省财政厅(96.38分)、省经济和信息化委(95.65分)、省环境保护厅(95.40分)、省交通运输厅(95.08分)、省国土资源厅(95.00分)、省编办(94.67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94.54分)、省工商局(94.35分)、省水利厅(94.24分)。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7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