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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6939748/2014-00391 分类: 工业、交通、通知
发布机构: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14-05-28
名称: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七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及工业设计活动周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粤办函〔2014〕267号 发布日期: 2014-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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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七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及工业设计活动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6-04  浏览次数:-

                    粤办函〔2014〕267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七届

“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及工业设计

活动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顺德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第七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及工业设计活动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方案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组委会办公室反映。

 

 

 

省府办公厅

2014年5月28日

 

 

 

第七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及

工业设计活动周工作方案


  一、主题

  创新·融合·提升

  以创新驱动为导向,整合我省工业设计领域的政、产、学、研各方资源,建立协同创新发展平台,鼓励支持工业设计与科技文化融合、与商业模式融合、与相关产业融合,推动我省工业设计提升、产业升级和经济转型。
  二、总体思路

  总结历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和工业设计活动周的成功经验,完善比赛赛制和奖励方式,进一步健全我省工业设计创新的评选、表彰和推广体系。以“设计广东”作为广东设计活动的整体性区域品牌,以工业设计国际化、专业化、市场化和规模化为方向,整合全省新设立或已有设计活动。建设统一开放平台,将大赛和活动周办成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具有重要影响力的设计推广平台,推动我省工业设计专业化提升,促进工业设计与工业的产业融合和协同创新,加快我省产业转型升级。
  三、大赛形式

  本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采取联赛制的形式,由分赛区、专项赛和全国大学生工业设计大赛广东赛区推荐优秀作品参加本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总评选。一是在广州、深圳、东莞、惠州、中山、珠海、江门、佛山、顺德等9个城市分别设立分赛区,由所在城市具体承办;其他地区组成一个分赛区,由大赛组委会统一组织。二是分别设立“省长杯”服装专项赛和“省长杯”家具专项赛,由广东省服装行业协会和广东省家具协会具体承办。三是与2014全国大学生工业设计大赛广东赛区相对接,接受大学生工业设计大赛推荐优秀作品参加总评选。
  有关赛事之间的衔接细则、规范要求等内容在大赛参赛手册中予以明确和公布。
  四、大赛组别

  本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总评选的参赛作品分为产品组、概念组和产业组等三个组别进行评比。
  (一)产品组。对参赛的已量产和已开发产品进行评比,分为14个类别:生产与装备类、运输与交通类、电脑与通讯类、交互与界面类、公共与办公类、家电与视听类、家具与用品类、五金与卫浴类、照明与灯具类、教育与娱乐类、运动与休闲类、医疗与健康类、服装与饰品类、包装与平面类。
  (二)概念组。对参赛的尚未量产和产业化的概念设计作品进行评比,分为9个类别:工作、生活、学习、沟通、出行、健康、娱乐、交互、服务。鼓励企业与设计师、设计机构或院校组成联队,以实际开发项目参评。
  (三)产业组。重点征集以设计为核心的新型生产服务业功能区、新型生产服务业模式以及设计基础研究项目参加总评选。以产业创新和产业提升为目标,鼓励设计与产业融合的新模式、新研究与新实践,发挥设计在产业整合、商业模式创新、新技术应用、新领域拓展、创新成果产业化等方面的引领和协同整合作用。
  五、参赛方式

  以企业、机构、团队或个人为参评单位,广东各大中专院校、在广东注册的相关组织机构、制造企业以及在广东工作的工业设计师均可参评。
  符合条件的参评单位或个人,可自主选择参加分赛区赛、专项赛和全国大学生工业设计大赛,但不能重复参赛。
  六、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方案发布及宣传发动)。2014年6月上旬,印发大赛活动方案,确定专项赛及分赛区认定、授权事宜,明确活动组织机构、专业评审委员会和仲裁委员会,并开展宣传发动工作。
  (二)第二阶段(各分赛区、专项赛和全国大学生工业设计大赛广东赛区评选)。2014年9月30日前,各分赛区、专项赛和全国大学生工业设计大赛广东赛区开展征集、评审、选拔和颁奖等工作;10月20日前,推荐符合要求的优秀作品参加“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总评选。
  (三)第三阶段(总评选)。2014年10月30日前,各分赛区、专项赛和全国大学生工业设计大赛广东赛区分别完成作品推荐及资料提交工作,由专业评审委员会分别按产品组、概念组和产业组进行总评评审和答辩,并由组委会组织总评公开答辩会,确定获奖作品。11月上旬,对评奖结果进行公示。
  七、表彰和奖励

  (一)奖项及奖励。
  1.在产品组作品中,不分类别共评出“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产品大奖(10名)、“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产品奖(30名);按类别分别评出产品单项奖(若干)。由组委会颁发“省长杯”奖杯和证书。
  2.在概念组作品中,不分类别共评出“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概念组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优胜奖(10名)和鼓励奖(若干);按类别分别评出最具原创奖和概念单项奖(若干)。由组委会颁发“省长杯”奖杯和证书。
  3.在产业组作品中,不分类别评出“产业设计奖”若干。由组委会颁发“省长杯”奖杯和证书。
  4.对获奖设计师及团队,由大赛评审委员会推荐、组委会批准,对优秀青年设计师给予培训奖励;对产业化前景良好的概念组获奖作品,由大赛评审委员会推荐、组委会批准,给予适当孵化扶持。
  (二)授予称号。
  1.对获得产品组作品总评审前10名的参赛作品,由组委会授予其主创设计师“广东省2014年度十大优秀工业设计师”称号,对获得概念组作品总评审前10名的参赛作品,由组委会授予其主创设计师“广东省2014年度十大新锐工业设计师”称号,如参赛作品前10名主创设计师有重复,名次依次顺延。
  2.对产品组或概念组的在职主创设计师进行排名,对各组前4名的选手,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授予“广东省技术能手”称号,并对取得“广东省技术能手”称号且总评评审和答辩成绩均合格的选手颁发二级工业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如主创设计师有重复,名次依次顺延。
  3.对获得各组总评审第1名的广东职工团队及其主创设计师,由省总工会按规定分别颁发“广东省工人先锋号”和“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对获得各组总评审成绩第1名的女性主创设计师,经所在单位推荐,由省妇联按规定授予“广东省三八红旗手”称号,对获得各组总评审成绩前10名的其他女性主创设计师,由省妇联授予“广东省巾帼建功先进个人”称号。对获得各组前10名且符合条件的主创设计师,由团省委择优各推荐1名按规定授予“广东青年五四奖章”,其余授予“广东省青年岗位能手”称号,列入广东“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人才库。
  4.对积极参与“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组织、宣传、评选等工作并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组委会颁发奖状。
  八、专业评审和仲裁机构

  设立“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评选专业指导委员会、专业评审委员会和仲裁委员会,完善“省长杯”评选的机构、标准、方法、流程等评价体系,规范评选工作的组织、征集、评审等环节,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开、公正开展。
  (一)专业指导委员会。负责制订本次大赛的评审实施规则,处理大赛过程中的有关专业技术问题,对大赛总评选进行指导,确定报送组委会的最终获奖名单及等级。
  (二)专业评审委员会。按照评审规则、评审细则和分工,在各评审阶段对参评项目进行评判和打分,处理大赛过程中的行业、专业、技术、市场、管理等相关问题。
  (三)仲裁委员会。由组委会聘请工业设计、法律、行业领域、纪检、公证和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仲裁委员会,负责对评选活动全过程进行监督,对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行为、投诉举报等进行仲裁。
  九、工业设计系列活动

  为进一步营造全省关注设计创新的社会氛围,围绕“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主题,举办以工业设计活动周为重点的系列活动,推动工业设计产业化进程。
  (一)第七届广东工业设计活动周。第七届广东工业设计活动周(以下简称活动周)于2014年12月举行,以“设计广东”(Design in Guangdong)作为广东设计活动的整体性的区域品牌,采取“省市联动”的方式,设立统一、延续性的标识,对全省的相关设计活动进行授权与认定;整合各地设计展览活动,纳入活动周框架内,构建统一开放的设计推广平台,将活动周办成具有全国乃至世界影响力的设计品牌活动。
  1.设计专题展。举办本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的成果展示。探索采取市场化运作模式,以“中国厨房”等为专题,举办设计商业展览,推动设计与制造、设计与商业、设计与服务的对接。同期在广州、深圳、顺德等地分别举办“设计+选材博览会”、“深圳国家工业设计周展览”、“顺德设计产业年会专题展”等活动。
  2.颁奖。对“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各个奖项的获奖团队、优秀设计师,以及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颁奖和表彰,并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
  3.论坛。举办包括“中国厨房”协同创新工作坊(设计联盟大会)、设计产业峰会等在内的各类论坛和设计交流活动。
  4.各城市相关活动。全省主要城市、各专业设计组织、高等院校以及设计园区、创意产业园区同步举办各类设计活动,包括自行策划并组织的设计竞赛、设计展览、设计颁奖、作品发布、国际交流、智库论坛、项目签约、设计之旅、学生工作坊等活动,具体内容与实施方案由各地主管部门及行业协会制订。
  (二)其他工业设计活动。以“广东工业设计联展”的名义,在全省各地举办各类设计展览活动。
  1.广东设计展。在2014年第十一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上举办“广东设计展”,对“省长杯”历届优秀作品、我省设计的优秀代表作品和人才建设进行成果展示和推广,展现我省实施“设计产业化、产业设计化、设计人才职业化”和推动粤港设计走廊建设的成果。以工业设计与研发制造、生产服务业模式创新、用户体验等为专题,以工作坊的方式进行设计体验的展示。积极组织工业设计机构、设计园区参展,推动工业设计服务与中小企业对接。
  2.地方设计联展。2014年下半年,在省内部分城市举办冠“设计广东”名称的设计展览活动,举办“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各分赛区、专项赛的颁奖及展览等。
  十、设计成果市场化

  帮助优秀设计产品扩大影响并推向市场,推动概念设计成果产业化,实现设计成果的市场价值,不断巩固和提升“省长杯”的品牌影响力和知名度。
  (一)依托广东工业设计城等平台,建设设计成果交易中心,组织开展各类设计成果推介会、产业对接会等活动,推动优秀设计、优秀创意推向市场。
  (二)开展“省长杯”和“设计广东”标识的商标注册工作,鼓励获奖作品使用“省长杯”标识。
  十一、组织实施

  (一)大赛组委会。
  主 任:刘志庚  副省长

  副主任:林 英  省政府副秘书长

      赖天生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

  成 员:戚真理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巡视员

      魏中林  省教育厅副厅长

      龚国平  省科技厅副厅长

      叶梅芬  省财政厅副厅长

      郑朝阳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胡振国  省文化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局长

      钱永红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副局长

      谢 红  省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陈宗文  省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张志华  团省委副书记

      刘兰妮  省妇联副主席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二)组织架构。
  主办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支持单位:中国工业设计协会

  承办单位:省工业设计协会、广东工业设计城

  协办单位:各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区)经信部门,省家具协会、省服装行业协会、华南工业设计院、广州国际设计周组委会、广州市工业设计促进会、深圳市设计联合会、深圳市工业设计行业协会、珠海市工业设计协会、惠州市工业设计协会、东莞市工业设计协会、中山市工业设计协会、江门市工业设计协会、江门市出口产品创意设计协会、顺德工业设计协会。
  (三)工作要求。
  1.主办单位和组委会成员单位要按职责分工,认真做好大赛及系列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加强对各地各有关部门(行业)组织实施工作的督促指导。
  2.大赛承办单位和各分赛区、专项赛承办单位要落实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工作分工,制定实施细则,编制参评手册和活动周手册,做好各项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3.协办单位要协助做好大赛及系列活动的组织、发动工作。
  4.参与分赛区、联展的城市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牵头组织单位,根据整体部署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加强宣传发动和协调指导。
  5.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加大对大赛和系列活动的宣传力度,进一步营造关注设计创新的社会氛围,提升“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微信、微博等渠道,通过设计平台和活动推广等方式,提升宣传推介效果。
  6.大赛和活动周的主要经费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按规定另行报批,各分赛区和专项赛的费用开支原则上由各承办单位负担。
  (四)联系方式。
  活动官网:广东工业设计网www.gd-id.com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侯彪

  联系电话:020-83135953,传真:020-83133350

  省工业设计协会潘自强

  联系电话:020-83197670,传真:020-83197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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