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府办〔2014〕25号 |
━━━━━━━━━━━━━━━━━━━━━━━━━━━ |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开省政府各部门 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省政府决定向社会公开省政府各部门(含省政府组成部门、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其他机构、直属事业单位等,下同)目前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接受社会监督,并听取社会对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意见。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要在本通知印发后5日内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公开本部门目前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公开内容应包括:审批部门、项目名称、设定依据、审批对象,以及收集社会各界对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意见的具体方式等。省编办要在本通知印发后10日内在广东机构编制网公开省政府行政审批事项汇总清单。省政府也将在省政府门户网站、省网上办事大厅适时公开汇总清单。省编办负责指导省政府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公开工作。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5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