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办函〔2014〕152号 |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揭阳 普宁市“3.26”重大火灾事故 处置工作督查组的通知
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揭阳普宁市“3.26”重大火灾事故处置工作督查组(以下简称省督查组),对事故处置及善后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省督查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林 英 省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刘永生 省府办公厅省政府应急办副主任 张 渝 省监察厅副厅长 温伟群 省卫生计生委副巡视员 郑勇明 省工商局副局长 潘 游 省安全监管局总工程师 罗云庆 省公安消防总队总工程师 省督查组日常工作,由省府办公厅省政府应急办负责。
省府办公厅 2014年3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