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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6939748/2013-00460 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通知
发布机构: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13-06-09
名称: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广东省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的通知
文号: 粤办函〔2013〕288号 发布日期: 2013-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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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广东省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6-14  浏览次数:-

                    粤办函〔2013〕288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

广东省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广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的有关规定,省政府决定成立广东省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郑 东  省公安厅副厅长(正厅级)

  副 主 任:景李虎  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党组副书记
       饶美奕  省民政厅副厅长
       何流明  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厅政治部主任
       黎树源  省财政厅副巡视员
       陈康团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副书记、巡视员、副厅长
       吕洪清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总经济师
       廖新波  省卫生厅副厅长
       郑泽晖  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局长
  成  员:谢荣旭  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基层指导处处长
       朱建华  省教育厅思想政治教育处副处长
       容锡宏  省民政厅优抚处处长
       蔡定纲  省司法厅政治部组织教育处处长
       穆慧姝  省财政厅行政政法处副处长
       曾列夫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公务员局综合管理与培训处处长
       刘耿辉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住房保障处处长
       何 斌  省人民医院副院长

  省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不纳入省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其日常工作由省公安厅负责。委员会成员如需调整,由成员所在单位与省公安厅协商后,报委员会主任批准,由省公安厅发文。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也要参照省的做法,尽快成立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

                         省府办公厅

                         201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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