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办函〔2013〕288号 |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 广东省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的通知
根据《广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的有关规定,省政府决定成立广东省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郑 东 省公安厅副厅长(正厅级) 副 主 任:景李虎 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党组副书记 省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不纳入省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其日常工作由省公安厅负责。委员会成员如需调整,由成员所在单位与省公安厅协商后,报委员会主任批准,由省公安厅发文。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也要参照省的做法,尽快成立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 省府办公厅 2013年6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