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
2013年至2017年高速公路建设计划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2013年至2017年高速公路建设计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高速公路建设总指挥部办公室(省交通运输厅)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4月28日
广东省2013年至2017年高速公路建设计划
为贯彻落实全省加快重要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会议的统一部署,切实加快高速公路外通内连工程、省内干线工程和区内联网及疏港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全省高速公路网络,现提出2013年至2017年全省高速公路建设计划。
一、建设计划
2013年至2017年全省共建设高速公路项目69项、79个路段,共计5464公里,总投资约7226亿元。
2013年至2015年全省新建成高速公路1316公里(扣除改扩建项目,下同)。2015年年底,全省高速公路通车总里程达到6840公里,与陆路相邻省份各开通3条以上高速公路省际通道,实现“县县通高速”的目标,粤东西北地区直通珠江三角洲及横贯全省的省内干线全面启动建设。
2016年至2017年全省新建成高速公路1300公里。2017年年底,全省高速公路通车总里程达到8140公里,与陆路相邻省份各开通4条以上高速公路省际通道。
2013年至2017年全省高速公路建设共需完成投资约4408亿元,其中资本金约1464亿元(含省级财政资本金约545亿元),银行贷款约2944亿元。省级财政新增安排省级资本金250亿元。
二、中远期规划
除2013年至2017年安排建设69个项目外,中远期还将建设兴宁至汕尾高速公路五华至陆河段、中山市东部外环高速公路、惠阳(沙田)至东莞(清溪)高速公路、怀集至阳江港高速公路怀集至郁南段、阳江海陵岛大桥、河(源)惠(州)东(莞)高速公路、大(埔)丰(顺)五(华)高速公路、罗定至信宜(粤桂界)高速公路等项目。上述项目建成后,我省将形成以珠江三角洲为核心,以沿海为扇面,以主要城市(港口)为龙头向山区和内陆省区辐射的高速公路网布局,高速公路总里程将达到11570公里。
三、保障措施
(一)实施“省市共建”双业主制。粤东西北地区新确定的省管项目按照7∶3的省市出资比例实施“省市共建”,地方政府以征地拆迁费用、高速公路建设相关税费减免和财政资金投入等多种方式入股,共同投资,共享收益盈亏。珠江三角洲地区除特别重大项目外,其余高速公路项目原则上由地方组织实施。
为充分利用中央投资补助政策,减轻我省高速公路筹资压力,新建项目中增加政府还贷项目的比重,粤东西北地区经济效益较差的项目,原则上采用政府还贷模式建设。对于运营期可能出现亏损的高速公路项目,研究通过沿线土地增值和开发等措施弥补项目运营亏损。对于具备条件的部分建设项目,积极探索采取BT(建设—移交)模式,并做好回购资金测算安排。
(二)加快项目前期审批。省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绿色通道”和“并联审批”制度,在各自职责权限范围内,按时完成审批或上报工作;需上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事项,要加强与国家有关部门的对口跟踪。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高速公路建设总指挥部制定的年度高速公路建设责任目标分解表狠抓落实,确保项目按时开工。
列入2013年至2017年全省高速公路建设计划和中远期规划的高速公路项目,取消收费立项程序,直接开展项目投资人招标和投资主体确定工作。属于省级审批权限的政府还贷高速公路项目,规划和计划批准后视同立项,不再审批项目建议书,直接审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积极筹措项目建设资金。对资本金筹措和贷款难度较大的项目,由财政部门支持解决项目资本金筹措的增信措施,由金融监管部门协调解决项目贷款;建立省与金融监管部门和主要金融机构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协调研究、提前解决项目建设的资金问题。
(四)进一步做好征地拆迁工作。一是地方政府要切实履行征地拆迁主体职责。对于新开工项目,由地方政府按照批复概算中的征地拆迁费用,负责完成全部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等工作;其他在建项目以总包干形式负责完成全部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等工作。同时,项目沿线地级以上市、县(市、区)政府要确保项目用地手续获批后3个月内完成控制性工程、6个月内完成全线70%、一年内完成100%征地拆迁工作。二是规范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由省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分别牵头尽快制定全省各地级以上市分类分区域征地补偿和拆迁评估标准,推动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五)严格落实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责任。一是落实各市主要负责同志责任。对征地拆迁及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各市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督办,亲自协调,限时解决。二是抓紧落实建设资金。对于省市共建“双业主制”项目,市政府要确保落实地方出资。三是落实建设管理主体责任。对于地方组织实施项目,市政府要开拓思路、加大督导协调力度,及时解决项目建设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按年度高速公路建设责任目标分解表的时限要求落实各项工作。四是各市相关职能部门要承担起用地报批资料的编制、初审和上报工作的主体责任,开辟“绿色通道”,抓紧落实,按时上报。五是严格控制项目沿线用地,防止发生抢建、抢种现象。
(六)扎实抓好项目建设质量和安全。对全省高速公路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和实时监控,全面推行现代工程管理。加强项目业主管理,健全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加强对施工和工程监理单位的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安全。
(七)加强督导考核。省高速公路建设总指挥部和各市分指挥部要按职责分工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省将按照既定的新开工、竣工、通车里程等目标任务加强督导考核。各市要按照省的统一部署和各自职责分工及时限要求,督促县(市、区)、职能部门及项目业主落实相关责任,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附件:1.广东省2013年至2017年高速公路建设计划表
2.广东省2013年至2015年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图
3.广东省2016年至2017年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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