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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6939748/2013-00269 分类: 综合政务、通知
发布机构: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13-04-16
名称: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纠风办2013年全省纠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号: 粤府办〔2013〕15号 发布日期: 2013-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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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纠风办2013年全省纠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4-24  浏览次数:-
粤府办〔2013〕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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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纠风办

2013年全省纠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政府纠风办《2013年全省纠风工作要点》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政府纠风办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4月16日

2013年全省纠风工作要点

省政府纠风办



  2013年全省纠风工作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纠建并举,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重点推进专项治理,以整治庸懒散奢为重点推进政风行风建设,以明查暗访为重点推进刹风肃纪,努力争当全国纠风工作排头兵,为我省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目标提供良好的作风保障。
  一、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一)坚决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加强对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重要批示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的监督检查,在全省党员干部中深入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通过查摆问题、作风暗访、民主评议、责任追究等措施,着力整治不思进取、能力平庸,效率低下、失位缺位,思想涣散、纪律松弛,铺张浪费、贪图享乐等突出作风问题,促进全省机关精神面貌明显提升、干部作风明显转变、服务效能明显增强、发展环境明显改善。
  (二)坚决纠正涉及民生的政府资金管理和使用中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管理使用部门各负其责,监察、纠风、审计等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和统一高效透明的科技监管平台,切实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医疗保险以及教育、涉农等领域政府资金的监管,坚决纠正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冒领、套取资金等问题,严肃查处贪污、私分、挥霍资金以及权钱交易、优亲厚友等腐败行为。督促主管部门建立健全社保基金和扶贫资金、救灾救助资金监管的长效机制。
  (三)坚决纠正涉农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督促主管部门加强涉农收费管理,纠正各种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规范筹资筹劳行为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防止变相增加农民负担;纠正在农村征收征用土地及土地承包、流转等环节发生的违背群众意愿、与民争利等问题。
  (四)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行为。督促主管部门规范房屋征收行为,推进信息公开,严禁采取暴力、威胁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依托省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加大对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征用的监管力度,确保征地补偿款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建立健全征地拆迁补偿机制,保障被征地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五)坚决纠正教育乱收费问题。督促主管部门清理教育收费文件,纠正越权设立收费项目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问题;以城市为重点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生“三限”(限人数、限钱数、限分数)政策;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禁止“点招”,纠正自主招生和特殊类型招生中的违规行为;按照县县有网站、校校有网页的目标,探索建立教育收费信息公开监管平台;继续开展重点地区和重点学校教育收费动态监测,严肃查处教育乱收费问题。
  (六)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督促主管部门深入开展医务人员收受回扣、院务管理、防统方电子监察、医德医风四项专项治理活动;深入推进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和医疗机构收费票据使用情况专项检查;推进药品“阳光采购”制度改革,推行药品采购配送“两票制”,开展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加快推进“阳光用药、阳光物流、阳光院务”工作,切实抓好全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阳光用药”制度考核;扎实推进公立医院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着力整治诊疗服务和药品收费方面的价格违法行为;广泛开展“廉洁诚信医院”主题创建活动,推进医德医风建设。
  二、继续深化专项治理工作

  (七)深入查处金融、电信等公共服务行业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督促主管部门开展金融、电信和有线电视、殡葬、公交、自来水、煤气等行业收费清查,坚决纠正乱收费、高收费和吃拿卡要等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八)深入查处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中的不正之风。督促主管部门建立健全有关公开平台和制度规定,纠正和查处“因人设岗”、暗箱操作、弄虚作假等违反规程的行为;治理政府部门占编制、不上班、“吃空饷”问题。
  (九)深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督促主管部门依托大部制改革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严肃查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中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违纪违法行为。
  (十)深入查处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分配中的不正之风。督促主管部门依托省住房保障项目动态管理信息系统,规范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分配行为,坚决纠正“关系户”、“人情房”等突出问题。
  (十一)继续治理物流领域乱收费和公路“三乱”问题。督促主管部门落实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等惠民政策;规范公路行业管理,推进调整公路联网收费和电子不停车收费;规范限速区域设置和“电子眼”执法;严肃查处公路“三乱”问题。
  (十二)深入开展厉行节约清理规范工作。督促主管部门从严控制由政府主办、财政出资的博览会、大型体育运动会,深化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等各类活动的工作。
  (十三)深入开展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督促主管部门依托省网上办事大厅,健全重点企业直通车服务制度,进一步开展涉企收费清理,坚决纠正面向企业的吃拿卡要行为。
  三、加强政风行风建设

  (十四)深化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在设有办事大厅(窗口)的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建立健全群众直评为主、行评团评议为辅、中介机构科学测评为补充的民主评议机制,探索建立评议结果公开和成果运用机制。抓好2012年被评议单位“回头查”工作。
  (十五)继续办好政风行风热线。以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为重点,坚持政风行风热线常态化与专题化相结合,健全电台、电视台、报纸、互联网等多种媒体整体联动机制,积极开展热线节目进农村、进社区、进广场、进企业活动,加大解决问题力度,扩大热线的影响力。
  (十六)推进科技纠风工作。将信息通信技术引入纠风工作领域,依托网上办事大厅和电子监察综合平台,推动重点专项治理牵头部门建立完善政风行风监管信息综合平台,提高纠风工作信息化水平。
  四、工作要求

  (十七)落实工作责任。认真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督促各级各部门各行业细化工作任务,严格目标考核,确保任务落实。各地纠风办要加强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工作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和下级纠风办认真履行职责。
  (十八)充分发挥暗访作用。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纠风暗访机制,以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和落实中央、省改进工作作风各项规定为重点,围绕纠风专项治理,深入开展不正之风专题暗访和典型问题查处工作,抓好暗访成果的运用,推动相关专项整治。各地级以上市纠风部门每年要组织1—2期暗访,并向省政府纠风办报备。
  (十九)坚决查办不正之风案件。建立健全司法、审计、信访、监察、纠风等部门之间的联动机制,集中力量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社会高度关注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和群体性事件背后的腐败问题,对负有领导责任的相关负责人严肃问责。要通过查办案件,查找问题,堵塞漏洞,完善体制机制。
  (二十)加强自身建设。完善县、镇、村三级纠风工作机制,推广纠风志愿服务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夯实纠风工作基础。加强对纠风干部队伍的教育、监督和管理,规范行使纠风权力,做严守纪律、改进作风、拒腐防变的表率,维护纠风干部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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