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办函〔2013〕146号 |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2013年重点督办建议提案的通知
为进一步促进省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经省人民政府同意,从今年开始,省府办公厅每年从省“两会”期间代表委员提出的建议提案中,遴选部分建议提案予以重点督办。现将今年督办的建议提案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办内容和分工 (一)重点督办的代表建议。 2.关于关注民生,加快落实长洲岛邮政储蓄所建设的建议(第1389号。牵头单位:省邮政局;协办单位:广东银监局,广州市政府); 3.关于建设国家北斗卫星导航产业基地的建议(第1413号。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协办单位: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中山市政府); 4.关于解决采矿许可证办理难问题的建议(第1672号。牵头单位:省环境保护厅;协办单位:省国土资源厅,清远市政府); 5.关于加大对欠发达地区基层医疗卫生建设的建议(第1285号。牵头单位:省卫生厅;协办单位:省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6.关于省市共建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的建议(第1810号。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协办单位:省编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交通运输厅,茂名市政府)。 2.关于简化新农合跨市报销手续的建议(第20130334号。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协办单位:省监察厅); 3.关于利用金融创新,为我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募集资本的建议(第20130767号。牵头单位:省金融办;协办单位:省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信社,人行广州分行,广东银监局,广东证监局); 4.关于创新扶持民办教育政策,打造南方民办教育高地的建议(第20130298号。牵头单位:省教育厅;协办单位: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地税局、物价局,省国税局); 5.关于高度重视沿江沿海生态危机,提高我省水上污染处置能力的建议(第20130216号。牵头单位:广东海事局;协办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环境保护厅、交通运输厅、海洋渔业局、安全监管局)。 (一)各主、协办单位要高度重视重点督办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牵头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分管领导亲自抓,主、协办单位要相互配合,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合力解决代表委员提出的问题。 省府办公厅 2013年3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