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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府〔2013〕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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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海洋功能 区划(2011—2020年)》文本的通知
《广东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将其文本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海洋渔业局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13年1月22日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区划目的 海洋功能区划是海域使用管理和海洋环境保护的重要制度,是海域资源开发、控制和综合管理以及编制各类涉海规划的法定依据。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合理开发利用广东海洋资源,保护和改善海洋生态环境,推进广东海洋经济综合试验区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海洋开发保护的方针、政策,在综合考虑广东管理海域自然属性、开发利用与保护现状、经济社会科学发展需要的基础上,制定本区划。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12.国务院关于全国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的批复(国函〔2012〕13号); 13.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1—2030年); 14.国务院关于广东海洋经济综合试验区发展规划的批复(国函〔2011〕81号); 15.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国函〔2008〕129号); 16.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17.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 18.海洋功能区划技术导则(GB/T17108—2006)。 区划期限:2011—2020年。 (二)海洋环境保护目标。围绕建设全国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坚持生态环境保护与海洋资源开发并重、海洋环境整治与陆源污染防治统筹,建立海洋环境保护长效机制,提高海洋和海岸带生态系统保护水平,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至2020年,近岸海域功能区的海水水质、海洋沉积物质量、海洋生物质量监测达标率提高到90%以上,海洋保护区用海保有量不少于590000公顷。 统筹兼顾。按照海域资源、生态环境等自然属性和区位特点,统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科学确定海域功能。 区划范围为大陆海岸线向海一侧海域和东沙群岛的岛礁及其海域。其中大陆海岸线向海一侧海域东至潮州市大埕湾粤闽海域分界线,西至湛江市英罗港和北部湾粤桂海域分界线,南至琼州海峡粤琼海域分界线和领海线。区划范围内海域面积64784平方千米,其中近岸海域面积63889平方千米。 (一)广东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文本; (二)广东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登记表; (三)广东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图件。 第二章 海洋开发保护现状与面临形势
第七条 地理概况和区位条件 广东位于北纬20°09′—25°31′和东经109°45′—117°20′之间,陆地面积为17.98万平方千米。广东海域辽阔,海岸线长,滩涂广布,大陆架宽广,港湾优越,岛屿众多,海岸线长4114千米,有海岛1431个,其中海岛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有759个。位于广东海域的领海基点有南澎列岛(1)、南澎列岛(2)、石碑山角、针头岩、佳蓬列岛、围夹岛、大帆石等共7处。 广东地处热带、南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年日照时数多,雨量充沛。入海河流众多,主要有珠江、韩江、鉴江、漠阳江、潭江和榕江。潮汐类型有不正规半日潮、不正规全日潮、正规全日潮。近岸潮流以往复流为主。海洋灾害主要有风暴潮、赤潮等。海域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状态,部分近岸海域环境受陆源污染影响较大。 广东主要用海类型有交通运输用海、渔业用海、旅游娱乐用海、海底工程用海、工矿用海、造地工程用海、排污倾倒用海、特殊用海、其他用海等9类。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施行以来,至2010年,广东海域使用确权面积达到1160平方千米,发放海域使用权证书6074本。其中国务院确权的重大项目用海84宗,面积115平方千米,主要用海类型为海底光缆、电厂、港口及海砂开采等;广东省人民政府确权的重大项目用海418宗,面积275平方千米,主要用海类型为特殊用海、交通运输、填海造地、工业和旅游等。 今后一段时期是我国加快发展海洋经济的关键时期。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作出了关于发展海洋经济的战略部署,国务院从推进海洋强国建设和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将广东列为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地区之一,并于2011年7月批复了《广东海洋经济综合试验区发展规划》。建设广东海洋经济综合试验区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海洋经济发展战略和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的重要举措。随着广东海洋经济综合试验区建设全面推进,海洋开发方式正由传统的单项开发向现代的综合开发转变,海洋开发广度正由海岸带、近海向深海拓展,海洋产业正由传统海洋产业为主向海洋战略新兴产业和高端临海产业迈进,海域资源需求将呈现规模大、类型多、增长快的新特征。同时,海洋资源利用水平偏低、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压力较大、海洋经济区域发展不平衡等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成为制约广东海洋经济科学发展的瓶颈。科学编制并严格实施海洋功能区划,对合理开发利用海域资源,实现规划用海、集约用海、生态用海、科技用海、依法用海,加快推进广东海洋经济综合试验区建设,为全国海洋经济科学发展探路示范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章 海洋开发与保护战略布局
第十一条 总体布局 按照国家海洋发展战略和关于广东海洋经济综合试验区建设的总体部署,围绕将广东打造成为提升我国海洋经济国际竞争力的核心区、促进海洋科技创新和成果高效转化的集聚区、加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示范区、推进海洋综合管理的先行区的战略定位,着力建设珠江三角洲海洋经济优化发展区和粤东、粤西海洋经济重点发展区三大海洋经济主体区域,积极构建粤港澳、粤闽、粤桂琼三大海洋经济合作圈,科学统筹海岸带(含海岛地区)、近海海域、深海海域三大海洋保护开发带,推进形成“三区、三圈、三带”的海洋综合发展新格局。 包括大埕湾、英港、柘林湾及周边海域,海岸线长度75千米,海域面积262平方千米。主要功能为农渔业、工业与城镇建设、港口航运。重点推进西澳港区综合开发,建设临港产业集聚区;建设深水网箱基地,加快海水养殖业转型升级;提升滨海旅游业水平。围填海主要分布在西澳岛北部、大旗角海域。加强西澳工业与城镇用海区开发建设对海洋环境污染的防治;科学控制柘林湾养殖密度和规模。重点保护大埕湾中华白海豚、尖紫蛤,海山岛海滩岩遗迹,西澳岛黄嘴白鹭鸟栖息地。 包括南澳岛至南澎列岛周边海域,海域面积2356平方千米。主要功能为旅游娱乐、农渔业、海洋保护。积极推进南澳省级海洋综合开发试验县建设,提升海岛特色旅游水平,重点发展海水增养殖和海洋捕捞业。围填海主要分布在南澳岛西北和西南海域。加强广东南澳岛海域—福建东山岛海域联合国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示范区、南澎列岛省级海洋自然保护区建设;重点保护南澳岛周边海域南方鲎、龙虾以及乌屿候鸟栖息地、“南澳Ⅰ号”古沉船遗址;禁止在南澎列岛领海基点所在岛屿进行开发活动;保障国防安全;完善海岛防护林带建设。 包括东屿湾、莱芜湾、汕头港、广澳湾及周边海域,海岸线长度230千米,海域面积2015平方千米。主要功能为港口航运、工业与城镇建设、旅游娱乐。重点建设现代化滨海新城,发展港口航运,打造物流基地,推进高端滨海旅游业发展。围填海主要分布在东部经济带、潮南、达濠等海域。加大海洋污染防控力度;开展牛田洋、榕江、濠江等海域生态环境整治修复;保障韩江口排涝泄洪的畅通;重点保护莱芜中国龙虾和中华白海豚。 包括海门湾、靖海港、神泉港及周边海域,海岸线长度119千米,海域面积1297平方千米。主要功能为工业与城镇建设、农渔业和旅游娱乐。重点建设惠来临海现代工业集聚区,推进专业化海洋运输体系和物流中心建设,发展现代海洋渔业、高端滨海旅游业。围填海主要分布在海门湾、神泉等海域。加强惠来临海工业建设对海洋环境污染的防治;开展海门、神泉、资深等渔港综合整治;重点保护石碑山角领海基点、前詹礁盘生态系统,以及龙虾、海龟、鲎及其栖息地。 包括甲子港、碣石湾、红海湾及周边海域,海岸线长度460千米,海域面积6372平方千米。主要功能为农渔业、旅游娱乐、工业与城镇建设。重点发展现代海洋渔业,推进红海湾海洋综合旅游区建设,建设汕尾新港区和品清湖滨海新城,集聚发展高端临海产业。围填海主要分布在田尾山、白沙湖、甲子、小漠海域。加强临海工业建设和陆域污染对海洋环境影响防治;开展品清湖综合整治,维护水动力环境和纳潮量;重点保护礁盘生态系统、上升流生态系统和碣石湾海马。 包括考洲洋、大亚湾、大鹏湾及周边海域,海岸线长度435千米,海域面积5156平方千米。主要功能为海洋保护、港口航运、旅游娱乐、农渔业。重点建设大亚湾先进制造业基地,推进惠东巽寮海洋旅游度假区建设,发展海洋交通运输业和现代海洋渔业。围填海主要分布在考洲洋、范和港、平海湾、纯洲。加强大亚湾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严格限制高污染项目在沿岸布局,严格控制污水及陆源污染物排放。建立统一的污染物排污区,实施深远海排放。加强惠东港口海龟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和大亚湾省级水产资源自然保护区建设,重点保护针头岩领海基点、海龟及其栖息地、马氏珍珠贝、红树林和珊瑚礁。 包括黄埔港、深圳湾、虎门、蕉门、洪奇门、横门及周边海域,海岸线长度480千米,海域面积1973平方千米。主要功能为港口航运、工业与城镇建设、旅游娱乐。重点推进海洋产业高端要素集聚,壮大海洋交通运输和滨海休闲旅游等优势海洋产业,培育海洋生物医药、现代港口物流和海洋信息服务三大海洋新兴产业,重点建设广州南沙、深圳前海、珠海横琴三大新区。围填海主要分布在广州南沙、东莞交椅湾、中山横门、深圳西部、珠海横琴等海域。控制在狮子洋两岸围填海和新建港口码头;加强珠江口生态环境整治,实行达标排放和污染物总量控制;加强海洋灾害预警预报体系建设;保障珠江口东四门排涝泄洪的通畅;重点保护珠江口中华白海豚、淇澳岛红树林、中山海上温泉、广州南沙湿地生态系统、东莞黄唇鱼。 包括担杆列岛、佳蓬列岛、万山列岛、外伶仃岛、桂山岛及周边海域,海域面积4803平方千米。主要功能为旅游娱乐、港口航运、农渔业。推进万山群岛休闲度假区建设,发展高端海洋旅游业、现代渔业、港口运输业和海上仓储,开发海上风电等海洋可再生能源。围填海主要分布在桂山岛、三角岛、黄茅岛周边海域。加强无居民海岛保护和受损海岛的整治修复;保障国防安全;完善海岛防护林带建设;重点保护珊瑚礁、上升流生态系统和佳蓬列岛领海基点。 包括银洲湖、磨刀门、鸡啼门、虎跳门、崖门、黄茅海及周边海域,海岸线长度242千米,海域面积3765平方千米。主要功能为港口航运、工业与城镇建设、农渔业、旅游娱乐。重点建设荷包岛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银洲湖船舶制造基地、三灶航空产业基地;发展港口航运业。围填海主要分布在荷包岛、三灶、高栏岛、木乃南、银湖湾等。实行达标排放和污染物总量控制,保护河口海域生态环境;保障珠江口西四门排涝泄洪的通畅。 包括广海湾、镇海湾、川山群岛及周边海域,海岸线长度325千米,海域面积4621平方千米。主要功能为农渔业、工业与城镇建设、旅游娱乐。重点推进广海湾临海工业建设,积极发展深海渔业养殖,推动外海生产基地建设;发展高端滨海旅游。围填海主要分布在广海湾。加强临海工业建设和养殖污染对海洋环境影响防治;实施镇海湾综合整治;保障国防安全;重点保护围夹岛和大帆石领海基点,加强对台山中华白海豚和镇海湾红树林、川山群岛海草床、乌猪洲等海洋生态系统的保护。 包括海陵湾、面前海、沙扒港和南鹏列岛周边海域,海岸线长度324千米,海域面积10315平方千米。主要功能为港口航运、农渔业、旅游娱乐。推进海陵湾开发,重点发展港口航运、临海现代工业、海洋文化旅游度假、现代海洋渔业等产业。围填海主要分布在面前海、丰头岛、埠场。严格控制在海陵湾两岸围填海;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完善海岛防护林带建设;重点保护程村红树林湿地生态系统、南鹏列岛海洋生态系统、海陵大堤东部海域泥蚶、丰头河近江牡蛎种质资源。 包括博贺湾、水东湾和大放鸡岛周边海域,海岸线长度182千米,海域面积5981平方千米。主要功能为农渔业、港口航运、旅游娱乐。重点发展现代港口物流、临海先进制造和滨海旅游业,推进现代渔业发展。围填海主要分布在博贺、爵山。开展水东湾、博贺湾整治,限制在水东湾内围填海;实施工业污染物达标排放;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保障国防安全;重点保护水东湾和博贺湾红树林生态系统、晏镜岭海蚀遗迹、大放鸡海域文昌鱼。 包括鉴江口、湛江湾、雷州湾和东海岛、南三岛、硇洲岛周边海域,海岸线长度619千米,海域面积9067平方千米。主要功能为港口航运、工业与城镇建设、农渔业、旅游娱乐。重点发展港口交通运输业,推进东海岛高端临海现代制造业产业集群,发展现代海洋渔业和滨海旅游业,开发海上风电等海洋可再生能源。围填海主要分布在吴川、东海岛、新寮等海域。加强特呈岛国家海洋公园建设;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保障国防安全;重点保护红树林、礁盘、海草床生态系统和中华白海豚。 包括琼州海峡、流沙湾、海康港、安铺港和英罗港及周边海域,海岸线长度623千米,海域面积5908平方千米。主要功能为海洋保护、农渔业、旅游娱乐、工业与城镇建设。加快发展现代海洋渔业和滨海旅游业,开发可再生能源。围填海主要分布在安铺港、角尾湾、乌石。控制流沙湾、海康港养殖密度和规模;保障国防安全;保障跨省海底光缆安全;重点保护红树林、珊瑚礁、海草床等生态系统和白蝶贝、儒艮等物种。 第四章 海洋基本功能分区及管理要求
第二十六条 概述 根据国家关于海洋功能区划的技术规范,将广东区划范围海域划分为农渔业区、港口航运区、工业与城镇用海区、矿产与能源区、旅游休闲娱乐区、海洋保护区、特殊利用区、保留区等8个一级类功能区。 农渔业区指适于拓展农业发展空间和开发利用海洋生物资源,可供围垦、渔港和育苗场等渔业基础设施建设,海水增养殖和捕捞生产,以及重要渔业品种养护的海域。包括农业围垦区、养殖区、增殖区、捕捞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渔业基础设施区等二级类功能区。 港口航运区指适于开发利用港口航运资源,可供港口、航道和锚地建设的海域。包括港口区、航道区、锚地区等二级类功能区。 工业与城镇用海区指适于拓展工业与城镇发展空间,可供临海工业、工业园区和城镇建设的海域。包括工业用海区和城镇用海区等二级类功能区。 矿产与能源区指适于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与海上能源,可供油气和固体矿产等勘探、开采作业,以及盐田、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等的海域。包括油气区、固体矿产区、盐田区、可再生能源区等二级类功能区。 旅游休闲娱乐区指适于开发利用滨海和海上旅游资源,可供旅游景区开发和海上文体娱乐活动场所建设的海域。包括风景旅游区、文体休闲娱乐区等二级类功能区。 海洋保护区指专供海洋资源、环境和生态保护的海域。包括海洋自然保护区和海洋特别保护区等二级类功能区。 特殊利用区指供军事及其他特殊用途排他使用的海域。包括军事区、其他特殊利用区等二级类功能区。 保留区是指为保留海域后备空间资源,专门划定的在区划期限内限制开发的海域。 第五章 实施措施 第三十五条 海域使用管理 海洋功能区划是各级人民政府审批海域使用项目的法定依据,必须严格执行。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以海洋功能区划为基础的海洋空间和资源规划体系。加快出台海洋主体功能区、海岸保护与利用、海洋环境保护、海洋生态保护与建设以及海洋产业空间布局、重点区域海洋开发等规划。养殖、盐业、交通、旅游等行业规划涉及海域使用的,应当符合海洋功能区划。沿海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港口规划等涉及海域使用的,应当与海洋功能区划相衔接。 严格执行海洋功能区环境质量标准,采取分类指导、分区推进和网格化管理的办法,强化对不同类型海洋功能区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加强海洋功能区环境质量监测监视,实施重点海洋功能区环境质量预警制度。加强海洋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环境质量管理,维持保护区内良好生态环境,严禁影响保护区环境质量的海洋开发活动,工程建设项目可能影响海洋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环境质量的,应进行专题评价,并采取相应的保护和补偿措施。对海域基本功能受损的功能区应及时进行整治修复。 沿海市、县人民政府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本区划,会同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海洋功能区划。沿海市、县海洋功能区划的编制,应对本区划分区进一步细化,按照海洋功能区划分类体系二级类进行功能分区,提出海域使用管理和海洋环境保护措施,并征求有关部门和军事机关的意见;省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市、县级海洋功能区划编制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沿海市、县海洋功能区划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报国务院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沿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海洋功能区划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切实加强海洋功能区划管理能力建设。省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海洋功能区划实施的监督检查,严格实行海洋功能区划动态管理和定期评估制度。造成海洋生态系统、渔业资源破坏或海洋环境污染损害的,应采取相应补救措施。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执法检查制度,规范海洋开发活动秩序。建立海洋功能区划实施的公众参与机制,畅通社会监督渠道。 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工作,加大海洋发展战略和重大方针政策的宣传力度,持续开展海洋科学知识普及和教育,强化全社会的海洋意识,提高全民的现代海洋观念,促进全社会形成认识海洋、关注海洋、爱护海洋的良好氛围,为海洋功能区划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海洋功能区划经批准后,应向社会公布,并做好宣传工作,为充分发挥海洋功能区划的功能管制和宏观调控作用,促进海洋功能区划的有力、高效执行打下坚实基础。 建立海洋功能区划管理技术支撑体系,加强海洋信息技术在海洋功能区划管理中的应用,建立结构完整、技术先进、功能完善的海洋功能区划管理信息系统,提高海洋功能区划管理对海洋发展决策的支持能力。运用区域公共管理理论和现代科技手段,加强对海洋功能区划的基础性、战略性、前瞻性问题研究,为管理海域的科学开发与保护提供科学依据。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一条 区划效力 《广东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一经批准,即具有强制约束力,必须严格执行。 登记表和图件为《广东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文本附件,具有与文本同等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