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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6939748/2012-00970 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通报
发布机构: 广东省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2-10-24
名称: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度全省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情况的通报
文号: 粤府函〔2012〕316号 发布日期: 2012-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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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度全省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2-11-08  浏览次数:-

  







  
                    粤府函〔2012〕316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度全省森林资源

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情况的通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广东省“十二五”期间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的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林业厅对2011年度全省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2011年度全省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

  2011年,全省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实施绿色发展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和建设生态优美幸福广东的决策部署,坚持走生态立省之路,以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为抓手,强化林业生态建设,加强森林生态保护,扎实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一)森林资源“双增”目标年度建设任务完成较好。2011年,全省参加义务植树3192万人次,植树10047万株;完成造林作业面积355万亩;全省森林面积达1.57亿亩,森林覆盖率达57.3%,森林蓄积量达4.55亿立方米,林业产业总产值达3328亿元,森林生态效益总值达9796亿元,全面实现森林资源“双增”年度保护和发展目标。

  (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任务顺利完成。全省共完成集体林地确权面积1.41亿亩,占全省林改面积的96.6%;发放林权证面积1.37亿亩,占林改面积的93.4%,巩固了农民的经营主体地位,促进了农民增收;扎实推进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强化林权管理服务,基本完成基层林业体制改革,大部分县(市、区)建立了林权登记管理、林业产权交易服务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夯实了林业发展基础,初步实现了“资源增长、农民增收、生态良好、林区和谐”的改革目标。

  (三)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力度不断加大。强化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全省森林总消耗量1069.5万立方米,仅占国务院批准下达年森林采伐限额2030万立方米的52.7%;规范林地保护管理,全年共审核审批征占用林地项目1106宗、面积13.3万亩;加强木材流通管理,建立固定检查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木材运输执法新机制,全省首批29个县相继开展流动巡查执法;认真执行森林防火责任制,全省全年共发生山火239宗,过火面积5.05万亩,受害森林面积2.21万亩,森林火灾受害率为0.15‰,无人员死亡和重特大森林火灾;全面落实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下达2011年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9.4亿元;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管理,全省建成了以监测预警、检疫御灾为主线的综合服务系统,以松材线虫病和薇甘菊防治为重点,实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作业面积333万亩;做好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积极实施华南虎、鳄蜥等极度濒危野生动物保护工程,不断规范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及经营利用,全省共建成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点126个;加大山林纠纷调处力度,全省共调处解决林权争议案件13418宗,面积227万亩,调处率达80%。

  (四)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稳步推进。启动实施生态景观林带、森林碳汇、森林进城围城工程,全面推动城市增绿、城市升级和消灭宜林荒山、改造疏残林及纯松林工作;继续创建林业生态县。肇庆、佛山2个市和连南、阳山等13县(区)获得“林业生态市”和“林业生态县”称号,全省共有6个市、88个县(市、区)获得省政府授予“林业生态市县”称号;加快自然保护区建设,全省已建立各种类型、不同级别的林业自然保护区270个,其中国家级6个,省级52个,市、县级212个,总面积1847.3万亩,占全省国土面积的6.85%,自然保护区数量居全国第一。

  二、考核结果

  经综合考核,东莞市人民政府围绕“建设幸福东莞”的战略目标,以森林公园建设为重点,狠抓林业生态工程建设以及城乡绿化工作,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林业工作成绩显著,考核评分全省第一名。广州市人民政府围绕“花园城市”的建设目标,大力实施“森林围城”工程,基本形成了城外森林葱郁、城郊林带连接、城内花园锦簇的森林绿地体系,林业工作成绩突出;梅州市人民政府围绕“绿色崛起”的发展战略,以“省市共建梅州市生态文明(林业)示范点”为契机,深入开展“绿满梅州”大行动,林业工作成绩突出。广州、梅州市考核评分并列全省第二名。惠州市人民政府着力实施绿色发展和生态惠民战略,强化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积极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加快现代林业进程,考核评分全省第三名。为此,对以上四市人民政府予以通报表扬。

  检查考核中发现,有的地方对执行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重视不够,投入不足;有些地方森林防火、山林纠纷调处工作和生态公益林管理存在薄弱环节;个别地方存在乱挖矿、盗挖稀土、未批先用、批少多用林地,乱砍滥伐林木、违法运输野生动物等现象。对此,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针对存在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落实整改。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关于积极实施绿色发展、坚持走生态立省之路的战略部署,全面加强林业工作,不断提高我省生态文明建设水平。要以这次考核通报为契机,切实抓好森林资源保护和落实发展目标责任制的各项工作,大力推动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扎实推进新一轮绿化广东工作,确保顺利完成“十二五”期间森林资源“双增”目标任务,努力建设全国一流、世界先进的现代大林业,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广东省2011年度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统计表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12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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