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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办函〔2012〕572号 |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成立清远英德市 “8.27”重大爆炸事故省政府调查组的复函
省安全监管局: 你局粤安监〔2012〕138号请示收悉。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省人民政府同意成立清远英德市“8.27”重大爆炸事故省政府调查组(名单附后)。请抓紧对该事故进行调查,并按时向省人民政府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省府办公厅 2012年8月29日
清远英德市“8.27”重大爆炸事故 省政府调查组人员名单
组 长:冯寿宗(省安委办副主任、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副组长:曾贤林(清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曹继东(省监察厅执法监察室正处级纪检监察员) 成 员:孙英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民爆物品监管处副处长) 陈 磊(省公安厅治安局副处长) 方合正(省公安厅刑侦局主任科员) 陈述晓(省监察厅执法监察室主任科员) 吴日伟(省监察厅派驻省安全监管局监察室主任科员) 潘 游(省安全监管局安全生产协调处处长) 王 强(省安全监管局监管一处处长) 王海贵(省安全监管局安全生产协调处调研员) 马滨滨(省安全监管局安全生产协调处副处长) 谢义茂(省安全监管局执法监察分局副局长) 李 春(省安全监管局省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副主任) 杨 扬(省法制办行政执法监督处主任科员) 黄海生(省总工会劳动保护部副部长) 黄镇生(清远市安全监管局局长) 调查组其他人员从清远市有关部门临时抽调,具体由调查组商清远市人民政府确定。调查组可根据工作需要聘请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参与调查。 调查组邀请省检察院派员参与事故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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