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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6939748/2012-00379 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通知
发布机构: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12-04-28
名称: 印发2012年实施创新帮扶中小企业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粤办函〔2012〕222号 发布日期: 2012-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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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2012年实施创新帮扶中小企业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5-09  浏览次数:-

                    粤办函〔2012〕222号

  

印发2012年实施创新帮扶中小企业

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有关单位:

  《2012年实施创新帮扶中小企业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2012年实施创新帮扶中小企业

行动计划工作方案

 

  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提出“实施创新帮扶中小企业行动计划”。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常委会2012年工作要点》(粤发〔2012〕3号)及省领导批示要求,为确保创新帮扶中小企业行动计划取得实效,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创新优化中小企业综合服务,促进中小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增强竞争实力,实现平稳健康发展。

  二、工作措施

  (一)加大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有关政策措施的宣传贯彻力度。按照《2012年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有关政策措施的宣贯方案》,认真做好扶持中小微企业各项政策措施宣贯工作,通过政策宣讲、专家解读、专题报道等形式扩大政策影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每半年牵头汇总各地、省有关部门的落实情况报省委省政府,确保政策落到实处,惠及广大中小微企业。(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政府新闻办牵头会省有关部门负责。)

  (二)贯彻落实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认真贯彻落实今年省政府关于中小企业的总体工作部署和我省中小微企业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适时召开全省中小企业工作会议,重点部署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开展中小企业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发展专题调研,在各地级以上市及44个省小企业创业基地组织开展全省巡回宣讲活动。召开全省中小微企业服务体系经验交流现场会。深入推进服务创新,选择1-2个地区开展省市共建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创新建设。(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会省有关部门负责

  (三)全力办好第九届中博会。以服务中小企业为宗旨,以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信息化为改革方向,政府支持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推进中博会市场化专业化办展改革,通过完善市场化运作机制、扩大国际化影响、提高专业化办展水平、着力打造精品论坛等途径进一步提高中博会的办展质量,动员超过2000家省内中小企业参加第九届中博会,支持省计划实施的190项广货市场开拓活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会省有关部门负责

  (四)加快推进综合服务机构和服务平台网络建设。深入实施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推动12个(1个省级平台和11个窗口服务平台)国家级平台项目按期建设,组织开展2012年11个窗口服务平台项目评选工作,发挥省级300多个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作用,服务企业3万人次以上。组织推进中小企业服务机构数据库和服务专家库建设。认定和扶持一批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加强综合服务机构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中小企业服务机构(服务中心),推动建立覆盖全省县区的综合服务机构网络体系。探索推动各级政府设立综合服务机构,打造企业服务“绿色通道”,研究制定综合服务规范。按照省政府5年内认定100家小企业创业基地的总体部署,继续组织认定20家省级小企业创业基地。组织开展创业基地现场经验交流会,提升创业基地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

  (五)为中小企业自主创新和转型升级提供技术支撑。在特色产业基地、产业集群和产业园区,建立省市共建民营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工程基地。依托大中型企业技术中心、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等建设一批中小企业技术研发、检验检测、技术咨询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重点推进区域性、行业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认定和重点扶持约20家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建立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联盟和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联盟。认定和重点扶持约50家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选择若干有条件的地区,省市共同推进建立各类中小企业产品技术展示中心,促进中小企业技术研发、技术成果转移和创新成果的产业化。举办若干场技术对接活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会省科技厅、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

  (六)办好“广东省中小企业服务年活动”。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展中小企业服务年的总体部署,以政策解读、投资融资、转型升级、管理提升、创业创新、舆论宣传等为重点,开展300多项中小企业服务系列推广活动。各市、县(区)通过“局长接待日”和“综合服务活动”等形式,年内至少组织1场以上服务活动。省市联办不少于8场中小企业服务日活动。组织实施管理咨询机构与中小企业服务对接的“强企工程”,构建中小企业与咨询机构“服务对接、交流互动”服务平台。(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

  (七)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推动银行机构加大力度落实国家各项扶持中小企业的信贷政策,鼓励银行机构增设分支机构或设立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中心。加快村镇银行组建步伐,争取在未来三年内实现全省地级以上市全覆盖。扶持发展一批特色鲜明的小额贷款公司,试点下放审批权限,鼓励符合条件的优质企业在欠发达地区发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支持各地依托工业园区、产业集群构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合作平台。开展融资服务活动,深化政银会企合作,搭建技术创新投融资服务平台。促进证券期货机构科学发展,增强对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能力。鼓励保险机构根据中小微企业特点加大力度研发各类保险产品,积极推进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加强对外交流和开拓中小企业融资合作,实施“五个一批”民营企业上市梯度培育工程,开辟中小企业改制上市“绿色通道”,鼓励各级政府出台中小企业改制上市扶持奖励政策。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培育和发展各类产权交易市场和债券市场,推动发行2-3期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引导金融机构、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等支持民营企业技术创新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民营企业以股权融资、项目融资、知识产权抵押等方式筹集技术创新资金。支持金融机构与融资性担保机构加强合作,逐步建立合理的代偿损失责任分担机制。加强对融资担保机构的监督管理,鼓励有条件的地级以上市政府发起并采取多方出资的方式组建地方融资性再担保公司。开展融资担保机构信用评级,落实国家对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的财政扶持、税收优惠政策,提升全省融资担保机构中高层管理者的综合素质,推动成立广东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进一步推进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符合中小微企业特点的信用评价制度和统一征信平台。(省金融办牵头会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人行广州分行、广东银监局、广东证监局、广东保监局负责

  (八)深入实施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全面开展系列民企高管人员培训,重点抓好省民营骨干企业高管人才中长期培训班,按照5年内对民营骨干企业的高层经营管理人才轮训一遍的部署完成好今年的目标任务。创新培训模式,协同推进广东省民营企业家培训学院建设,探索建立民营企业培训师资库。加强省地合作,在条件成熟的地区如揭阳、顺德、南海等地建立区域性培训基地,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专业化培训网络。继续联合省委组织部组织一期中小企业局长培训班和一期分管民营经济工作的区(县)领导培训班。加强综合服务机构和行业协(商会)负责人专题培训和境外培训。组织实施创业辅导师培训,健全创业服务队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

  三、重点项目进度安排

  (一)宣传贯彻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有关政策措施。适时组织督办工作,6月及12月分别汇总全省贯彻落实情况上报省委省政府。

  (二)贯彻落实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4月份出台《广东省中小微企业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4月起以省地联办或独办形式在全省各地和小企业创业基地进行巡回宣讲,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全省中小企业服务年活动。在制定印发工作方案的基础上,各市要在4月底前举办中小企业服务年启动仪式,全年举办8场以上省市联办服务日活动。

  (四)第九届中博会。9月在广州举办。展示面积10万平方米,参展中小企业3500家以上,展位5000个;同期举办中小企业高峰论坛、亚欧中小企业发展研讨会等活动。

  (五)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在前期召开全省平台网络建设座谈会、检查督促2011年12个国家平台项目建设和组织开展2012年国家平台项目申报工作的基础上,8月份组织认定一批省级中小企业服务示范平台;9月下旬省中小企业服务大厅正式启用。

  四、有关要求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工作分工抓好落实,细化措施,优化服务,确保创新帮扶中小企业工作取得实效,并于4月30日前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报送创新帮扶中小企业行动工作联系部门和联系人(见附件),6月30日前报送上半年工作情况,12月30日报送全年工作情况。

 

  附件:创新帮扶中小企业行动工作联系人回执表

 

附件:

  创新帮扶中小企业行动工作联系人回执表

  

地区/单位:                  

 部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人:杨冬梅,电话:020-83133493,传真:020-83133308,邮箱:yangdm@gde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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