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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府办〔2011〕5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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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广东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 “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知识产权局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八月十日
广东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 “十二五”规划
目 录
一、发展基础与形势……………………………………………………………(1) (一)发展基础 ………………………………………………………………(1) 1.确立了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目标………………………………………………(1) 2.制定了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纲要………………………………………………(1) 3.知识产权政策法规体系不断完善……………………………………………(2) 4.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跃上新台阶……………………………………………(2) 5.知识产权运用能力持续增强…………………………………………………(3) 6.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3) 7.知识产权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不断提高……………………………………(4) (二)发展形势 ………………………………………………………………(5) 1.国际形势………………………………………………………………………(5) 2.国内形势………………………………………………………………………(5) (三)面临的挑战 ……………………………………………………………(6) 1.体制与机制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6) 2.知识产权创造能力亟需全面提高……………………………………………(6) 3.知识产权转化运用亟待着力推进……………………………………………(6) 4.知识产权结构和区域发展不平衡……………………………………………(7)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7) (一)指导思想 ………………………………………………………………(7) (二)发展目标 ………………………………………………………………(8) 三、主要任务……………………………………………………………………(9) (一)激励知识产权创造,全面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10) 1.完善自主创新激励机制………………………………………………………(10) 2.突显企业主体地位和作用……………………………………………………(10) 3.提高产业自主创新能力………………………………………………………(10) 4.提升高校与科研机构创造能力………………………………………………(11) (二)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引领建立现代产业体系 ………………………(11) 1.着力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11) 2.加快推进知识产权转化和运用………………………………………………(12) 3.积极推进专利技术标准化工作………………………………………………(12) 4.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知名品牌……………………………………………(13) 5.大力实施“版权兴业工程”…………………………………………………(13) 6.积极促进植物新品种应用……………………………………………………(13) 7.推进传统知识产权化与产业化………………………………………………(13) (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14) 1.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机制………………………………………………………(14) 2.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度…………………………………………………(14) 3.加强知识产权刑事执法工作…………………………………………………(15) 4.提升知识产权司法审判水平…………………………………………………(15) 5.强化会展和行业协会知识产权保护…………………………………………(15) 6.加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16) 7.建立维权援助和涉外应对机制………………………………………………(16) (四)优化知识产权管理,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16) 1.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制………………………………………………………(16) 2.推行知识产权特别审查制度…………………………………………………(17) 3.推进企业知识产权规范管理…………………………………………………(17) 4.加强代理机构与人员管理……………………………………………………(17) 5.强化生物物种遗传资源管理…………………………………………………(17) 6.加强知识产权对外交流与合作………………………………………………(17) (五)强化知识产权服务,促进创新型广东建设 …………………………(17) 1.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18) 2.规范知识产权服务市场………………………………………………………(18) 3.推动中介机构与创新主体对接………………………………………………(18) 4.提高知识产权综合信息服务能力……………………………………………(18) (六)弘扬知识产权文化,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 ………………(19) 1.积极推进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工程……………………………………………(19) 2.广泛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活动…………………………………………………(19) 3.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培训教育工作……………………………………………(19) 四、保障措施……………………………………………………………………(20) (一)加强组织领导 …………………………………………………………(20) (二)加大投入力度 …………………………………………………………(20) (三)强化政策导向 …………………………………………………………(21) (四)培养专门人才 …………………………………………………………(21) (五)构建评价体系 …………………………………………………………(22)
在知识经济和经济全球化时代,知识产权已成为国际国内竞争的战略资源,也成为衡量一个地区科技、经济、文化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十二五”时期是广东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关键时期,也是我省知识产权事业深入发展的重要时期。为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保障我省未来五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的实现,促进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特编制广东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一、发展基础与形势 (一)发展基础。 ——确立了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目标。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在《关于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决定》(粤发〔2008〕5号)中明确提出了“实现从知识产权大省向知识产权强省跨越”的奋斗目标,在《广东省建设创新型广东行动纲要》(粤府〔2008〕72号)、《广东省实践科学发展观重点行动纲要》(粤办发〔2009〕36号)、《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的决定》(粤发〔2009〕10号)等文件中提出了建设知识产权强省的相应举措,为今后一个时期我省知识产权事业的深入发展指明了努力方向。 ——制定了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十一五”期间,国家和省颁布实施了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引领我省知识产权事业进入重要的战略发展期。为共同推进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省政府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建立了高层次战略合作关系。围绕国家和省的战略纲要提出的任务,省有关部门制定了年度实施方案,各地级以上市相继制定并实施本地区的战略纲要或实施方案,全省已形成以战略统领发展、以战略促进发展、以战略保障发展的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新格局。 ——知识产权政策法规体系不断完善。“十一五”期间,根据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配套要求和长远需要,我省制定了一系列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政策法规。省人大常委会颁布了《广东省专利条例》,省政府印发了《广东省著名商标认定和管理规定》,省有关部门出台了《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认定办法(暂行)》、《国(境)外专利申请资助办法》、《著作权侵权投诉管理办法》、《广东省实施技术标准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著名商标认定和管理的实施细则》等一系列文件。 ——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跃上新台阶。“十一五”期间,我省知识产权拥有量不断增长,质量显著提高。全省累计专利申请575798件,比“十五”期间增长了150.8%,发明专利申请149255件,比“十五”期间增长了345.2%;专利授权量和发明专利授权量分别为364965件和38805件,全省每百万人口专利申请和发明专利申请分别达到1485件和396件,超额完成我省预定的1250件和200件的发展目标;PCT国际专利申请量占全国总量一半以上,连续八年保持全国首位。全省有效注册商标总量超过70万件,连续16年位居全国第一。我省拥有中国驰名商标267件,位居全国首位;广东省著名商标2487件;广东省品牌产品1142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为65个,继续保持全国第一;作品著作权自愿登记数量逐年增长,共计14059件;软件著作权自愿登记数量连续五年位居全国第二,共计22012件;全省农业和林业植物新品种申请数量分别为95件和18件,授权数量分别为46件和5件;技术标准中的专利比率显著提高。 ——知识产权运用能力持续增强。“十一五”期间,我省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意识不断增强,知识产权运用能力明显提高,涌现出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和产业化基地或园区。产学研合作密切,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知识产权成果大量向企业转化。高新技术专利产品产值所占比重明显上升;专利技术转化为标准的数量和层次显著提高。商标成为企业经营的重要内容,企业运用商标能力不断提高,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市场影响力和价值不断提升,商标竞争优势不断增强,品牌带动效应显著。动漫、软件、影视、出版印刷等版权产业发展迅速,建设了省级版权兴业示范基地42个,2010年全省软件业务收入、软件产品收入和系统集成收入均居全国第二位。知识产权资本运营能力逐步提高,全省拥有国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城市4个,一批中小企业运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获得贷款。 ——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十一五”期间,我省知识产权行政和司法保护力度不断加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机制和跨部门、跨地区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不断完善,会展和行业协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断增强,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初步形成了行政执法、会展保护、行业自律的保护体系,有力地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全省专利行政部门立案处理专利纠纷案件980件,立案查处假冒专利案件234件,指导展会和行业协会解决专利纠纷5371宗;工商部门查处各类商标违法案件19863件;质监部门查处地理标志产品及生产假冒伪劣产品案件57603件,移送涉刑案件372件;版权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版权案件488件;公安机关立案查处知识产权刑事案件3350件;海关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11670次,扣留侵权嫌疑货物10.67亿件,案值人民币4.93亿元。全省法院受理一审知识产权民事和刑事案件31213件和1008件。司法保护水平不断提高,管辖部分一审知识产权案件的基层法院增至21家,“三审合一”工作取得新进展,司法审判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增强。 ——知识产权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不断提高。“十一五”期间,省和各市政府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制度逐步完善,省、市、县(区)三级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初步建成,政府知识产权宏观管理水平日益提高。我省坚持日常宣传和专项宣传相结合、普及宣传与重点宣传相结合,进一步提高了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推进知识产权学历教育,加强在职人员培训,实施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培育工程,培养了一大批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全省知识产权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建立了广东知识产权服务中心,构建了省、市、行业(企业)三级专利信息服务体系,登记、代理、融资、鉴定、评估、诉讼等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队伍不断壮大,专利代办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不断提高。截至2010年,我省拥有各类专利代理及分支机构186家、商标代理机构1249家。 (二)发展形势。 ——国际形势。当今世界,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知识产权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凸显,已成为国家创新体系中的重要支撑和保障。未来五年,经济全球化趋势将持续深入发展,全球和区域经济合作更加紧密,以高新科技为基础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陆续涌现,国家在经济合作、产业在国际分工、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地位,将越来越由知识产权的创造和运用能力来决定。尤其在后金融危机时期,知识产权制度国际化进程加速,知识产权保护状况成为影响国际产业转移的重要因素,基于知识产权的贸易摩擦、经济纠纷将进一步加剧。 ——国内形势。未来五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是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时期,也是我省贯彻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实现向知识产权强省跨越的重要战略期。知识产权作为破解经济发展难题、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建设现代产业体系的着力点和切入点,其重要性越来越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公众的共识。过去我省经济赖以发展的外向型的制造业和劳动密集型的加工业正在向知识密集型产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的产业转变,这是我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历史机遇。兄弟省市知识产权事业迅猛发展的势头,则将给我省知识产权工作带来巨大压力。 (三)面临的挑战。 ——体制与机制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知识产权部门在宏观决策和重大政策制定过程中知识产权部门的参与度较低,导致相关政策措施在知识产权方面的系统性、完整性不够,政策导向作用较弱。知识产权投入不足,创新激励机制不够完善,自主创新能力有待提升。知识产权产业化机制、投融资机制亟需完善。 ——知识产权创造能力亟待全面提高。我省专利申请量、商标注册量等主要知识产权指标虽连续多年位居全国首位,但人均知识产权数量偏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知名品牌和技术标准不多。百万人口发明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与北京、上海、江苏等省市相比仍有明显差距,重点产业、企业缺乏具有竞争力的关键性核心专利技术。注册商标多而不强,世界知名品牌屈指可数。精品版权、高价值创意作品数量明显较少。技术标准中自主知识产权含量不高。 ——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有待着力推进。我省知识产权拥有量位居全国前列。各级政府已采取诸多措施促进知识产权转化,但仍然存在政策措施缺乏协调与衔接、投融资渠道狭窄、交易市场不规范、服务体系不完善、专门人才缺乏等问题,知识产权转化率不高,尤其是版权商品化、产业化水平较低,商标战略实施仍处于起步阶段,产业促进作用未能应有发挥,资产运营效果难以充分显现。 ——知识产权结构和区域发展不平衡。专利、商标和版权等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成效显著且发展较快,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数量明显偏少、发展缓慢。区域间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差距较大,尤其在专利申请和商标注册方面,粤东、西、北地区与珠三角地区的差距越来越大。珠三角地区各市也存在不平衡,广州、深圳、佛山、东莞四市的专利申请与授权量、商标注册量分别约占全省总量约80%和60%,发明专利申请与授权量主要集中在少数大中型高科技企业和家电行业企业。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实施国家和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扣国际知识产权发展趋势,强化战略思维,创新发展模式,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为核心,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目的,以增强知识产权运用能力为重点,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和服务体系为保障,全面提高我省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为创新型广东建设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十二五”期间,我省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显著增强,知识产权运用效果明显提升,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不断优化,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水平全面提高,知识产权意识与文化深入人心,知识产权全面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之中,以自主知识产权、知名品牌为核心竞争力的经济发展方式初步形成。到2015年,我省知识产权发展指标和综合实力全国领先,为广东由知识产权大省到知识产权强省的跨越打下坚实的基础。 ——专利。专利申请量和发明专利申请量年均增长率分别在10%和13%以上,专利授权量和发明专利授权量年均增长率分别达到13%和15%。以我省常住人口年增长率为1%计,每百万人口专利申请量和发明专利申请量分别达到2200件和700件。PCT国际专利申请量翻一番。 ——商标。国内外的商标注册申请量持续增长。依托专业镇和产业集群,形成1到2个在国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产业集群公共品牌,并逐步走向国际。逐步形成与广东注册商标总体规模相适应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群体。 ——版权。包括软件著作权在内的著作权自愿登记数量年均增长15%,居全国领先地位。扶持最具价值版权产品100件,资助、扶持、建设“广东省版权兴业示范基地”150个,版权基层工作站等版权中介服务机构10家。完成软件正版化企业增加500家。 ——技术标准。制订并实施一批拥有核心专利技术和科技创新成果的标准,自主知识产权的标准转化率明显提高。落户我省的国际和国家级TC/SC/WG(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标准制订工作组)总数达230个,建设省级TC/SC达到200个以上。600项以上企业标准上升至地方标准。企事业单位主导或参与制订、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1000项以上,每年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的产品种类达到1300个以上。创建国家级和省级标准化示范区总数达650个,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广泛开展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活动。 ——其他知识产权。省名牌产品累计达到2500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累计达到80个。1/3以上的省级专业镇和产业集群申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85%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和民营科技企业、65%以上的大中型国有企业建立健全商业秘密内部管理制度。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水平与实力显著提高。农业植物新品种申请量超过300件,授权量达到150件。林业植物新品种申请量达到30件,授权量达到20件。传统知识和生物遗传资源得到登记保护。 三、主要任务 (一)激励知识产权创造,全面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1.完善自主创新激励机制。加大对国内外发明专利申请、知名品牌创建、版权作品创作、专利技术与标准融合、植物新品种培育、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注册申请、地理标志产品申报的扶持力度,引导知识产权从注重数量向提高质量转变。制定专利奖励和专利申请资助的相关办法,鼓励企业自主创新。落实对职务发明人、设计人的奖励和报酬政策。鼓励企事业单位通过知识产权入股、员工持股和股权、期权分配等多种形式,逐步形成激励发明创造的新型分配制度。 2.突显企业主体地位和作用。继续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和产品认定工作,制定政策措施扶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的企业发展。强化企业自主创新主体意识,激发企业创建自主品牌的内生动力。引导企业增加创新投入,鼓励企业获取知识产权,加快消除“零专利”、无商标企业。大力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企业以及版权兴业企业,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和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引导、扶持“现代产业500强”企业的国内扩大类别的商标注册和国际注册。扶持100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自主营销网络的企业在国外主要市场的商标注册。 3.提高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自主创新工程及重大专利技术与产业化计划,扶持高端新型电子信息、LED、新能源汽车、太阳能光伏、核电装备、风电、生物制药、新材料、节能环保、航空航天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业和产品。积极参与国际分工合作,充分利用全球创新资源,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掌握相关知识产权。加快国家级质检中心和省级授权质检机构等公共检测服务平台建设,加强企业技术中心、区域技术创新中心和行业技术创新中心的建设,发挥政府各类专项资金导向作用,努力创造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构建重点产业专利池,积极推进标准、专利双联盟。继续实施“版权兴业工程”,完善我省“最具价值版权产品”的认定和资助制度。 4.提升高校与科研机构创造能力。引导高校、科研机构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工作机构和管理制度。引导、推动高校和科研机构将知识产权量化指标纳入科研开发工作的评价、考核体系。引导、鼓励高校和科研机构与企业开展技术合作,构建产学研合作机制,逐步形成以市场为导向的技术创新体系。 (二)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引领建立现代产业体系。 1.着力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通过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自主品牌,提高电子信息、电气机械、汽车、石化、建材等产业的产品附加值,增强产业竞争优势,使上述产业的专利实施率达到85%,建立知识产权制度的重点企业达到80%,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达到1000家。运用知识产权,激发金融、会展、商贸、旅游、饮食等现代服务业的竞争活力。以知识产权流转,推动出口结构从传统加工贸易向自主品牌、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出口及知识产权许可转让的战略转变。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协作分中心落户广东为契机,发展与做强我省知识产权服务业。 2.加快推进知识产权转化和运用。完善政府采购、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提升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深入推进“专利技术实施计划”和“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引导计划”,开展“专业镇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完善知识产权孵化实施机制,促进具有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引进风险投资基金和银行信贷资金,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评估体系、质押融资体系和市场交易体系,鼓励各类投资主体通过转让、许可、质押、拍卖、兼并重组、特许经营、补偿贸易等方式运营知识产权,推动知识产权的商品化、产业化和资本化。建立国家级区域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和10个质押融资试点地区。 3.积极推进专利技术标准化工作。实施专利技术标准化培植工程,在重点发展的电子信息、家用电器、生物医药、新材料、现代装备等专利聚集度高的产业中,培育一批核心专利与技术标准有机结合的骨干企业,推广企业联盟标准。积极推动自主知识产权和重大专利技术形成标准,提高标准中的自主知识产权含量。加强标准研制的产学研合作,建立以企业和标准化科研机构为主体的“科技成果标准化孵化基地”。建立健全技术标准中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加强拥有自主专利技术标准的推广和运用,抢占产业发展制高点。 4.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知名品牌。实施品牌带动战略及商标战略,做好名牌产品和广东省著名商标的认定和管理工作。推进区域国际品牌创建,充分发挥品牌带动效应。倡导合资合作企业注册自主知识产权的商标,推广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将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纳入农业品牌示范、引领、带动战略。扶持培育10个具有一定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农业品牌,带动涉农商标的发展。 5.大力实施“版权兴业工程”。依托广州、深圳等中心城市,着力培育和做强150家以上的省级版权兴业示范基地,在版权产业集聚区域设立版权基层工作站,积极发展版权产业链,形成版权产业集群。重点推动网游动漫产业、软件产业、出版广告业、影视业等的发展,引导和扶持企业积极运用版权许可和转让手段,延伸产业链条,实现版权商品化、产业化。 6.积极促进植物新品种应用。筛选若干个有产业化前景的植物新品种,开展后续开发,扩大示范和中试生产,建立产业化基地或示范园区,逐步实现规模化生产。推进基层农林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工作,大力实施现代农林业科技示范县工作,支持产学研合作,促进成果转化和应用。 7.推进传统知识产权化与产业化。实施传统知识等知识产权保护和价值开发计划,选取一批特色鲜明、有效传承、适度开发、初具规模的资源,依托其所在区域,开展传统知识、民间文艺和遗传资源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探索完善保护机制,推动传统知识、民间文艺和遗传资源知识产权化、产业化,开发其文化价值与市场价值。 (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1.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建立和完善行政保护、司法保护、自律保护互为补充的全方位、多层次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与司法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强化部门间大案要案会商、通报制度,落实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畅通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部门与公安机关的犯罪线索移送渠道,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整体效能。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部门的案件信息资源共享,整合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加强区域间、省际间知识产权执法协作,强化重大执法活动的组织协调,推进泛珠三角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合作。进一步深化粤港澳知识产权保护合作机制,加强双边联合执法行动。 2.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度。充实各职能部门执法队伍,改善执法条件,提高执法水平。积极查处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件特别是重复侵权、系列侵权案件,严厉打击假冒专利、假冒商标、假冒伪劣商品、种子和盗版音像制品等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国内知名品牌的知识产权保护。推进“正版正货”承诺活动,加强“四有”(有版权、有市场、有效益、有政府支持)版权产品特别是获得“最具价值版权产品”称号产品的保护。加强海关知识产权保护监控体系建设,鼓励权利人向海关备案知识产权,强化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3.加强知识产权刑事执法工作。以保护国际、国内知名品牌为主导,不断加大对跨国(境)、跨地区以及职业化、团伙化、规模化的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打击力度,重点打击侵犯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和植物新品种权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和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食品、农产品、卷烟、建材、通讯产品、汽车配件等关系民生商品的犯罪活动,适时开展全省专项打击行动,开展对重点行业、重点地区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的专项整治工作。 4.提升知识产权司法审判水平。完善证据保全制度,适当从宽诉中证据保全条件,规范执行证据保全的机构和人员,健全证据保全方式。适当提高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赔偿数额。加强知识产权案件的执行力度。加大刑事打击力度,在法定范围内适当加大罚金刑的适用力度。 5.强化会展和行业协会知识产权保护。深化会展和行业协会知识产权保护试点示范工作。加强对各类会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重点做好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广东外商投资企业产品(内销)博览会等重要展会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维护展会正常交易秩序。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组织协调和自律保护的作用,引导行业、企业建立知识产权联盟,协调解决行业内部发生的知识产权纠纷,增强应对国际知识产权纠纷与诉讼的整体联防能力。 6.加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制定并出台我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地方性法规,推动各地出台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政策与措施,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纳入名牌带动战略,充分发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制度对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加大对冒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等行为的查处和曝光力度,扩大宣传覆盖面和执法影响力,提高公众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法律意识,形成良好的保护地理标志产品的法治环境和舆论氛围。 7.建立维权援助和涉外应对机制。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探索构筑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运作体制和机制。加强国际知识产权发展动态和涉外应对的研究,加强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预警、应对和防控,加快构建知识产权涉外信息采集系统,适时发布知识产权预警应急信息,指导行业、企业应对和解决涉外知识产权纷争。培育完善专利分析预警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专利分析预警工作。 (四)优化知识产权管理,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1.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省、市政府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制度,健全协调有力、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到位的知识产权协调管理机制。加强知识产权各管理机构建设,完善省、市、县三级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强化专利代办、版权登记等机构的服务职能。深化省部知识产权高层次战略合作,推进知识产权宏观管理。 2.推行知识产权特别审查制度。明确重大经济活动的内容及主管部门、评价单位、审查部门、监督部门的职责,确定知识产权特别审查的项目和条件,建立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特别审查机制,避免因知识产权问题导致的重大经济损失,确保国家利益和经济安全。 3.推进企业知识产权规范管理。推行《创新企业知识产权管理通用规范》的地方标准,引导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加强企业内部知识产权工作机构建设,配备专职人员,加大投入,逐步完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4.加强代理机构与人员管理。加大对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开展打击非法代理专项行动,推动代理行业健康发展。支持代理行业协会强化自律管理,建立代理信用管理制度、代理质量奖励制度、代理人培训教育制度。 5.强化生物物种遗传资源管理。在科研开发特别是国际合作项目实施过程中,不断加强对生物物种遗传资源的管理,规范生物物种资源的采集、保存、利用、交换等活动,避免遗传资源的流失,确保国家生物安全。 6.加强知识产权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粤港澳台知识产权合作,完善粤港保护知识产权合作专责小组会议制度,探索建立粤澳、粤台知识产权交流与合作机制。加强对外宣传工作,树立我省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形象。 (五)强化知识产权服务,促进创新型广东建设。 1.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制定“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推进计划”,着力发展包括知识产权代办、代理、登记、许可、转让、评估、鉴定、认证、咨询、诉讼、预警、培训、法律援助、市场调查、检索分析、战略研究等内容的知识产权服务业,逐步形成覆盖面广、形式多样、政府与市场协同推进的知识产权综合服务体系。推进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创优建设和品牌建设,引导优秀服务机构向专业化、规模化和国际化方向发展。 2.规范知识产权服务市场。完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管理规定,推动建立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的考核、评级和奖惩制度。加强对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的执业监督和管理力度,依法查处非法从事知识产权服务的机构和人员。完善行政监管与行业自律有机结合、运转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依托行业协会建立信誉评价信息发布制度,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3.推动中介机构与创新主体对接。由政府部门搭建平台,实施“百所千企知识产权服务对接工程”,组织专利代理、商标代理、版权服务等中介服务机构为创新型中小企业及培育期的高新技术企业提供点对点知识产权专业服务,全面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水平。 4.提高知识产权综合信息服务能力。积极推进信息资源的整合,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公共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创建集信息检索分析、咨询服务、展示交易、法律援助、战略决策支持于一体的知识产权信息综合服务体系,全面推进知识产权信息传播与利用。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柱产业和关键领域,建设质量高、功能全、专业化的专利、商标、版权、标准等特色数据库。建设覆盖泛珠、辐射全国的国家级泛珠区域专利信息服务中心,为区域内各类主体提供专业化、多元化的专利信息综合服务,力争成为区域性知识产权聚散地。 (六)弘扬知识产权文化,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 1.积极推进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工程。围绕知识产权热点、焦点问题,通过举办论坛、讲座、展览展示等形式开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题活动。利用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出版一批可读性强的知识产权优质书刊,全力营造全社会“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文化氛围。 2.广泛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活动。加大知识产权宣传普及力度,努力打造和培育有广泛社会影响的宣传活动品牌。继续坚持日常宣传与专项宣传相结合、普及宣传与重点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利用每年“3.15”“4.26”和“知识产权活动周”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定期发布我省知识产权保护状况,公布我省知识产权典型案件。在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作用的同时,借助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优势,搭建权威高效的知识产权传播平台,宣传报道我省知识产权方面的政策法规、重大事件和重要活动,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 3.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培训教育工作。积极拓展培训渠道,支持具有行业、专业特色的知识产权培训服务,大力开展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加强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知识产权教育力度,在全省范围内建立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知识产权培训骨干队伍。引导发展知识产权学历教育,创新高校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模式。推动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继续教育投入机制,完善政府引导、以需求为导向的继续教育体系。继续推进中小学、职业学校、大专院校知识产权普及教育,认定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区及示范学校。加强知识产权文化的宣传教育工作,引导社会各界树立知识产权价值观。 重点项目见附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知识产权办公会议作用,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工作机制,强化成员单位的责任意识,及时解决知识产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着力强化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办公室的协调管理职能,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研究落实知识产权工作重大事项,逐步实现专利、商标、版权等各类知识产权工作协调共进。省各部门要狠抓规划执行的工作落实,加强对市、县(区)相关业务部门的工作指导,形成横向协作、上下联动的知识产权工作合力,共同推进知识产权事业的深入发展。 (二)加大投入力度。 按照《广东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07-2020年)》的要求,各级财政要加大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投入。落实财政、税收、信贷、国有资产处置、政府采购、产品出口等方面对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的优惠政策。鼓励企事业单位加大对技术研发、专利技术与标准融合及知识产权运营的资金投入。支持金融机构通过评估、质押和担保,加大对知识产权的风险投资和借贷资金注入,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逐步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金融信贷为支撑、企业投入为主体的资金投入体系,为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提供可靠的资金保障。 (三)强化政策导向。 在加强知识产权地方立法工作、完善知识产权地方法规的同时,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部门在宏观决策和重大政策制定过程中的参与度,加强产业政策、区域政策、科技政策、贸易政策与知识产权政策的衔接。坚持自主创新中的知识产权目标导向,将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及管理情况,作为各级科技立项、技改立项、科技奖励,以及认定企业技术中心、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园区和重点实验室的重要条件之一。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政策体系,为建设知识产权强省、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有力支撑。 (四)培养专门人才。 支持高校和社会组织提供知识产权培训服务,实施新一轮“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培育工程”,不断提高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司法机关、中介服务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从业人员职称评定体系,有条件的地方,可将知识产权培训列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课程。支持省内有条件高校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双学位、本科专业和研究生的学历教育,培养一批既熟悉知识产权法律规则又懂技术和经营的复合型人才。 (五)构建评价体系。 开展将专利发明人的奖酬计入生产成本的可行性研究,推动企业制定和落实发明人的奖酬政策。引导企事业单位将知识产权创造作为科技人员、经营管理人员绩效考核、职称评定、职级晋升的重要指标,逐步建立以知识产权指标为重要要素的评价考核机制。加强知识产权基础性数据指标的研究。抓紧建立科学的知识产权统计和评价指标体系,为各级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附件:广东省知识产权“十二五”规划重点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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