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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办函〔2011〕159号 |
转发省残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信息 无障碍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省残联、编办、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财政厅、广电局《关于加快推进信息无障碍建设的指导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残联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关于加快推进信息无障碍建设的指导意见 省残联 省编办 省发展改革委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省科技厅 省财政厅 省广电局
信息无障碍是无障碍环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残疾人特别是听力、言语和视力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重要保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残联等部门和单位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19号)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决定》(粤发〔2009〕9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全省信息无障碍建设,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工作目标 按照“统筹规划,阶段实施,循序渐进,逐步优化”的原则,从实际出发,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与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加快推进无障碍信息、通信技术和产品研发,采用盲文、手语、字幕、特殊通信设备等辅助或替代技术,为残疾人接收和传播信息创造条件,力争到“十二五”期末,全省信息和交流无障碍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无障碍利用信息和通信覆盖面更广、成本更低,残疾人可以更好地独立生活和更充分地参与社会活动。 二、工作措施 (一)推动政务信息公开无障碍。全省各级政府机关门户网站要按照信息无障碍标准和要求,争取在“十二五”期间完成改造工作。省内各级各类大型公众网站要加强对残疾人服务栏目建设,逐步开展信息无障碍改造工作。 (二)搭建残疾人社会保障与服务信息无障碍管理平台。支持省残联组织开发全省残疾人人口基础信息综合管理数据库系统,供全省各地免费使用,实现残疾人基本数据与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管理信息平台的数据交换和资源共享,为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发展残疾人事业提供决策依据和信息参考。 (三)积极推进信息与交流无障碍产业发展。以应用为导向,加快信息交流无障碍新技术、新产品、新业务的研发和产业化发展,支持和鼓励相关研发机构开发更多更具实用价值的无障碍技术、产品和服务。省有关部门要把信息无障碍产品技术化和应用列为重点扶持领域,扶持网络无障碍、应用软件和操作系统无障碍、公共信息服务设施无障碍、通信电子产品无障碍、通用产品设计无障碍等具有信息服务能力的项目。鼓励和支持省残联联合有关机构开发基于无障碍电子地图的各种无障碍信息系统,研发盲文键盘、盲用手机以及脑瘫患者的稳定装置等信息无障碍辅助器具。加强与电信运营商合作,通过购买呼叫服务、委托网站无障碍改造等多种方式,支持对残疾人的服务平台建设。 (四)共同营造信息与交流无障碍环境。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以公益广告及宣传册、张贴画等多种形式加强对信息无障碍建设的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信息无障碍建设的良好氛围,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和支持信息无障碍建设。 (五)推动无障碍影视发展。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推动电台、电视台、报刊等媒体开辟残疾人专栏或者专题节目,扩大电视新闻和其他影视节目中文字幕、手语翻译的覆盖率,做好影视解说音频资源盲人利用工作。有条件的地方要建立或改建无障碍电影院。支持建立无障碍电影制作基地,组织制作无障碍电影和电视剧。 (六)加强信息与交流无障碍技术咨询与人员培训。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要加强信息无障碍建设等相关课题研究,为推进信息无障碍建设提供技术支持。省残联要制订无障碍培训计划,推动信息无障碍技术和知识的普及推广,积极配合中国残联、中国盲人协会等机构开展的“十万盲人学电脑”活动,推动制定盲用读屏软件的接口标准,让更多的盲人能熟练使用电脑。 三、工作要求 推进信息无障碍事业发展,事关全省540万残疾人的利益和福祉。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信息无障碍建设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从解决当前制约残疾人信息交流的最紧迫、最突出、最重大的问题入手,制订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统筹规划,落实到具体企业、产品和项目,在资金安排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省残联要会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等有关部门,在政策指导、行业规划、技术标准等方面给予积极引导和支持,努力为信息无障碍事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产业链上下游各环节要加强沟通协作,共同推进信息无障碍技术产品开发的标准化和实用化,不断完善无障碍设施技术和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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