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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府函〔2011〕76号 |
印发2011年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管理 专家组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顺德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府领导同志意见,现将《2011年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组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完善工作机制,为专家组专家参与应急管理工作提供条件,充分发挥专家在科学预防和有效应对突发事件中的重要作用。
广东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2011年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管理 专家组工作计划
根据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专家组工作规则工作要点的通知》(粤府函﹝2007﹞150号)、省府办公厅《印发2011年全省应急管理工作计划的通知》(粤办函﹝2011﹞49号)有关精神,2011年,新一届的省应急管理专家组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发扬专家组积极参与我省应急管理工作的优良传统,认真履行职责,为我省“走科技应急管理之路”发挥重要作用。 一、专业咨询 (一)参与起草《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及其实施意见、修订《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各专项预案;参与全省应急管理工作评估考核;参与《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督查及其各项配套政策措施的制订;参与全省突发事件隐患评估与防范对策会商。 (二)参与深圳2011年大运会各类应急预案的制订、演练、评估和指导实施等工作。 (三)参与我省应急管理国际合作项目的实施。 (四)每位专家至少撰写两篇所在领域应急管理情况报告。 (五)参与应急管理相关学术交流活动。 二、科技支撑 (一)加强对全省应急平台体系建设特别是数据库建设的研究,推动全省应急平台体系建设实现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推进省级突发事件应急技术研究中心建设,推动建立广东省应急管理研究院。 (三)支持、指导珠海市建设公共安全体验馆。 (四)积极参与东莞市建设应急产业园,推动建设应急产品认证中心。 三、理论研究 (一)主动承担或参与应急管理研究课题的申报、研究、评估和课题成果推广应用等工作。 (二)按类别组织召开学术研讨会或座谈会,提高本类别专家理论研究水平。 (三)依托省应急管理学会平台,开展跨区域应急管理合作研究。 (四)依托与德国、加拿大、新加坡等国家建立的国际应急管理合作平台,粤港澳台、泛珠三角区域内地9省(区)应急合作交流平台,推进建设若干个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应急领域大型综合实验室,着力建设模拟应急平台。 四、人才培养 (一)参与省应急救援综合培训基地建设,积极推动应急管理网络培训。 (二)积极参与应急管理培训教材的编写、评审工作,推动完善应急管理培训师资库、教材库和案例库。 (三)主动为全省应急管理干部培训提供指导意见,积极参与授课,共同推进暨南大学应急管理学院建设。 (四)积极为《应急管理工作情况》、省政府应急办网站提供具有指导性的应急管理相关文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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