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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府〔2010〕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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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补罗福星故居等3处文物为 第六批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人民政府同意省文化厅关于增补罗福星故居等3处文物(名单附后)为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意见,现予公布。 各有关地区、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切实做好文物的保护、利用和管理工作。
附件:第六批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增补名单
广东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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