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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府办〔2010〕7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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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财政厅关于编制2011年 省级财政收支预算指导思想和 基本原则意见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财政厅《关于编制2011年省级财政收支预算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的意见》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财政厅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关于编制2011年省级财政收支预算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的意见
省财政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结合对2011年我省宏观经济形势的判断以及财政收支政策调整等情况,现就编制2011年省级财政收支预算提出以下意见: 一、准确把握宏观经济运行态势 2010年,我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深入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大力推进“三促进一保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有效促进了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投资和消费规模不断扩大,外贸出口增速逐月回升,利用外资企稳回升,工业企业经济效益继续向好,金融机构贷款、财政收入、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就业形势继续保持稳定,国民经济运行态势总体良好。但经济运行也面临不少矛盾和问题,主要是工业投资仍不够活跃,外经贸发展特别是出口形势仍不够稳定,经济结构调整任务依然繁重,物价上涨压力较大,节能减排工作仍需加大力度等。 展望2011年,预计世界经济有望保持复苏态势,国内宏观经济运行将开始回归平稳增长轨道,总体经济形势将继续平稳向好。但我省经济发展仍面临较多不确定因素:国际环境方面,国际金融危机的深层次影响尚未完全消除,复苏的基础还不稳固。国内环境方面,房地产投资性需求有所回落,国内整体投资增长将受到一定影响;物价上涨的压力仍然存在,国内消费需求难以在短期内大幅增长。从省内看,亚运会的投资带动效应将有所减弱;产业结构有待进一步完善,自主创新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在经济外向度较高、内需增长存在压力、战略性新兴产业总体规模偏小等因素制约下,我省经济运行仍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需要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过程中逐步克服和解决。 从财政形势分析,预计2011年我省财政形势将随宏观经济环境的好转而继续稳定向好,但也面临不少减收增支因素。收入方面,国际金融危机后出口增长的不确定性增加、国内投资消费增长受限,将影响相关主体税种收入增长。房地产调控政策对财税收入产生的冲击将继续显现,预计2011年财税收入难以实现较高增幅,将基本与经济增长速度相适应。此外,国家和省取消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管理更加规范,省级非税收入也难以大幅增长。支出方面,贯彻国家调结构、扩内需、保增长、保民生各项决策,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等重大民生政策,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保障“三农”、教育、科技、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就业、文化、体育、保障性住房、交通、节能环保等重点支出,都需要财政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的压力不断加大。 综合分析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收支的各种因素,预计2011年省级财政收支紧张的矛盾仍然比较突出,必须审时度势、科学合理编制2011年预算。 二、编制2011年预算的指导思想 编制2011年省级财政收支预算总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省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紧密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三促进一保持”中心工作,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着力扩大国内需求,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坚持依法理财、统筹兼顾和增收节支的方针,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大力压减一般性财政支出,加大对“三农”、教育、科技、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就业、保障性住房、节能环保事业的支持力度,进一步扶持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着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一步深化财税制度改革,加快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政体制机制;加强财政基础工作和基层建设,着力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三、2011年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积极稳妥,科学安排预算收支。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财政管理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国家税收和收费政策,确保财政收入测算合法合规、真实准确。按照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留有余地的原则,合理编制财政收支预算,实现财政收入与生产总值等经济社会发展指标相适应,确保各项重点工作的资金需要。 (二)坚持应征尽收,依法加强收入征管。 依法加强对税收收入的征收管理,确保依法征收、应征尽收,不收过头税。严格执行税收优惠政策,严禁任何地方和部门越权减免税收以及擅自出台减免税、先征后返等税收优惠政策。依法加强对非税收入的收缴管理,贯彻落实国家税费政策,将预算外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含教育收费)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支出通过预算安排。 (三)坚持量入为出,确保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按照生财有道、聚财有方、用财有规的要求,坚持量财办事、适度从紧、统筹兼顾的原则,科学调度财力、节约财力、巧用财力,按轻重缓急科学合理安排支出,实现财政支出安排与财力相适应,确保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四)坚持厉行节约,坚决压缩一般性支出。 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推进节约型政府建设。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继续从严控制楼堂馆所建设,从严控制办公楼维修项目,严禁超预算标准装修办公用房。严格控制和规范举办庆典、晚会、论坛等方面的经费支出。继续推进党政机关节能减排。 (五)坚持有保有压,集中财力确保重点支出需要。 坚持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集中财力办大事,确保贯彻落实中央扩大内需政策和我省“三促进一保持”等各项中心工作的资金需求,把财力更多地用于解决事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坚持一手抓经济发展,保障重点项目资金需求,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一手抓改善民生,发展社会事业,维护社会稳定,着力解决好制约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的热点难点问题。 (六)促进科学调控,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充分发挥财政对经济的调控作用,不断增强财政宏观调控的预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科学调度资金,集中财力支持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按照建设现代产业体系的要求,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激励带动作用,大力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推动产业和劳动力“双转移”向纵深发展;进一步深化省与中央部门(院所)产学研合作,努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支持培养和引进高层次人才,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合理确定政府公共投资规模,着力优化投资结构;进一步培育和扩大消费需求,认真落实家电下乡等各项政策;实施外经贸转型升级各项政策,促进外经贸稳步发展;推进生态环保、节能减排和低碳经济发展,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七)促进民生保障,扎实推进全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认真贯彻实施《广东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纲要》,推动全省逐步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功能完善、分布合理、管理有效、水平适度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增强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财政投入机制,坚持财政投入向农村、向基层、向欠发达地区和困难群体倾斜,进一步提高公共卫生、公共教育、公共文化、公共交通、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就业保障和医疗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提高重点优抚对象生活待遇等重大民生政策,建立完善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长效机制。 (八)促进城乡协调,推进“三农”发展。 大力支持农业发展、农村建设、农民增收,继续加大对粤东西北重点农业地区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支持农业技术推广和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落实农业产业化、现代化各项扶持政策,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和动植物防疫体系。落实对农民的种粮直补、农资综合直补、政策性农业保险、农房保险等各项补贴政策。加大对水利防灾减灾、农业基础设施、农村公益性建设项目、农村环境治理等各项投入,加大对农村劳动力培训支持力度,不断扩大公共财政覆盖“三农”范围,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 (九)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深化财政体制改革。 坚持有利于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先富帮后富、兼顾效率与公平、整体设计与逐步推进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结合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贯彻实施生态激励型财政机制,充分发挥财政体制对生态保护的激励导向和基本保障作用。落实先富帮后富,推进完善区域间横向转移支付制度,实现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的适度均等。逐步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保障基层政府实施公共管理、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以及落实中央和省各项民生政策的基本财力需要。积极推进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和乡财县管财政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逐步实现财政管理层级的扁平化,提高基层政府和组织运转的财力保障水平。 (十)促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加强财政基础工作和基层建设。 进一步深化公共财政改革,提高公共财政管理水平。健全政府预算体系,进一步细化完善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积极推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编,逐步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制度;增强预算编制公开性和透明度,主动向社会公开预决算报告及表格,积极推进部门预算公开;加强预算执行管理,规范结余结转资金使用管理,促进预算执行与预算编制的有效衔接;积极推进预算编制与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有机结合;强化预算监督,完善财政运行全过程监督体系;加强财政基础数据整理、项目库建设;加强基层财政建设,深化镇村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建立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预算监督相互制衡、有机衔接的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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