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办函〔2010〕798号 |
关于调整省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省人民政府决定调整省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宋 海(副省长) 副组长:李捍东(省政府副秘书长) 周高雄(省金融办主任) 成 员:秦通海(省纪委常委、省监察厅副厅长) 谢忠保(省委组织部干部六处副处长) 肖延兵(省委宣传部新闻处副处长) 蔡允革(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吴 锋(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何广平(省公安厅副厅长) 欧 斌(省财政厅副厅长) 杨红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李运章(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巡视员) 余俭娥(省农业厅巡视员) 钟伟泉(省工商局副局长) 孟 帆(省林业局副局长) 梁光宜(省法制办副巡视员) 古锡麟(省法院专职审委会委员) 徐新励(省检察院副厅级专职检委会委员) 穆西安(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副行长) 王晓光(广东银监局巡视员) 杨宗儒(广东证监局局长助理) 张辉烨(广东保监局纪委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周高雄同志兼任,副主任由何广平、钟伟泉、王晓光同志兼任。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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