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办函〔2010〕628号 |
关于成立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黄华华(省委副书记、省长)
副组长:周镇宏(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雷于蓝(副省长)
成 员:阎静萍(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陈绿平(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民族宗教委主任)
张力军(省发展改革委副巡视员)
杨建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
罗伟其(省教育厅厅长)
张 明(省科技厅副厅长)
罗 娟(省公安厅副厅长)
谢建华(省安全厅副厅长)
刘 洪(省民政厅厅长)
梁 震(省司法厅副厅长)
林王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巡视员)
杨俊波(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李石稳(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组长)
蔡端丰(省水利厅纪检组长、监察专员)
邬公权(省口岸办主任、省外经贸厅副厅长)
方健宏(省文化厅厅长)
陈祝生(省卫生厅副厅长)
李春燕(省外办纪检组长)
曾晓红(省体育局副局长)
郑勇明(省工商局副局长)
杨以凯(省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孟 帆(省林业局副局长)
梅其洁(省旅游局副局长)
陈元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陈成云(省扶贫办副巡视员)
张祥海(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副主任)
李延辉(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
王 健(广州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总站长)
陈晓宁(省机场管理集团公司副总裁)
杨安徽(广铁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民族宗教委,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陈绿平同志兼任。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