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2006年12月10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十届106次常务会议决定废止《广东省医疗机构管理实施办法》,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有关医疗机构管理工作,按照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行。
索引号: | 006939748/2006-00241 | 分类: | 命令 |
发布机构: | 广东省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06-12-11 |
名称: | 广东省人民政府决定废止《广东省医疗机构管理实施办法》 | ||
文号: | 粤府令第113号 | 发布日期: | 2006-12-11 |
主题词: |
第11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2006年12月10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十届106次常务会议决定废止《广东省医疗机构管理实施办法》,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有关医疗机构管理工作,按照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行。
省长 |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十一日 |
020-83135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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