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6 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第三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第二批)》已经2005年3月24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十届6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广东省人民政府第三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第二批)
一、省政府决定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465项)
二、省政府决定保留,不列为行政许可,按一般业务管理的事项目录(397项)
三、省政府决定取消的事项目录(143项)
四、省政府决定改变管理方式的事项目录(31项)
索引号: | 006939748/2006-00240 | 分类: | 综合政务、命令 |
发布机构: | 广东省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06-04-20 |
名称: | 广东省人民政府第三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第二批) | ||
文号: | 粤府令第106号 | 发布日期: | 2006-04-20 |
主题词: |
第 106 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第三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第二批)》已经2005年3月24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十届6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省长 |
二〇〇六年四月二十日 |
广东省人民政府第三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第二批)
一、省政府决定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465项)
二、省政府决定保留,不列为行政许可,按一般业务管理的事项目录(397项)
三、省政府决定取消的事项目录(143项)
四、省政府决定改变管理方式的事项目录(3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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