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两项政府规章的决定》已经2006年3月21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十届8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两项政府规章的决定
省人民政府决定:
一、废止《广东省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办法》;
二、废止《广东省加强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防护措施管理办法》。
索引号: | 006939748/2006-00236 | 分类: | 综合政务、命令 |
发布机构: | 广东省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06-03-28 |
名称: |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两项政府规章的决定 | ||
文号: | 粤府令第104号 | 发布日期: | 2006-03-28 |
主题词: |
第104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两项政府规章的决定》已经2006年3月21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十届8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省长 |
二〇〇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两项政府规章的决定
省人民政府决定:
一、废止《广东省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办法》;
二、废止《广东省加强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防护措施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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