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广东省广播电影电视局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广播电影电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九月一日
广东省广播电影电视局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粤发〔2009〕8号),设立广东省广播电影电视局,为省人民政府直属机构。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和调整已由省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广播电视机构记者证的监制管理职责划给省新闻出版局。
(三)将动漫(不含影视动漫和网络视听中的动漫节目)管理的职责划给省文化厅。
(四)将省文化厅指导电影发行、放映工作的职责划入省广播电影电视局。
(五)增加对从事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的职责。
(六)加强对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包括影视类音像制品的网上播放)服务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节目的业务监管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有关广播电影电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把握正确的舆论和创作导向。
(二)起草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省广播电影电视事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推进广播电影电视领域的公共服务,组织实施广播电影电视重大工程,指导、监管广播电影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四)负责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的监管并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指导监管从事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的民办机构。
(五)监管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以及境外落地电视频道。
(六)负责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科技工作,监管、指导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
(七)开展广播电影电视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监管境外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的引进和播出。
(八)指导和推进全省广播电影电视领域的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
(九)承办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广播电影电视局设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交流合作处)。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督办、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电子政务、综合协调等工作;办理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指导广播电影电视领域的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开展广播电影电视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拟订广播电影电视事业、产业的发展规划,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二)宣传管理处。
指导、协调重大宣传任务,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宣传和播出工作;审核理论文献片、纪录片的播出;承办本省播出境外影视剧、境外人员参与省内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业务的审核、审批工作;监管落地境外电视频道;审核广播电视节目设置范围;承办群众参与类广播电视节目的审批工作;监督指导广播电视节目政府奖项评奖;组织实施本省广播电视对外宣传工作,监管重大广播电视交流、交易活动。
(三)社会管理处。
监管广播电视制作机构、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并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承办电视剧(电视动画片)的制作、发行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含IP电视、网络广播电视、手机视听节目)、宾馆饭店视频点播节目的审核、审批工作;承担卫星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使用的审批和监管工作;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和公共视听载体的视听节目播放。
(四)电影管理处。
指导、监管电影制片、发行和放映工作;承办电影制片、发行和院线单位设立与撤销的审核工作;审核影片摄制和公映许可证;指导和组织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工程等电影重大工程;承办电影专项资金的收缴和管理工作。
(五)科技事业处。
组织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等公共服务重点工程建设;承办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设立与撤销的审核工作;审核广播电视节目传送经营业务;承办有线广播电视工程设计(安装)业务的核准工作;审核有线网络视频点播业务,监管有线数字付费频道业务;编制广播电视专用频段规划;组织广播电视系统科技项目开发和鉴定;指导、监管广播电影电视系统安全播出、技术保障工作。
(六)规划财务处。
指导、监管广播电影电视产业市场;协调管理广播电影电视公共服务重点工程建设资金;管理行政、事业经费和专项经费,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和财务工作;承担广播电影电视系统的统计工作。
(七)人事处(与离退休人员服务处合署)。
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劳动工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工作;审核本系统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执业资格;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
(八)监察室(与纪检组、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合署,加挂保卫处牌子)。
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纪检、监察、党群、计划生育和审计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安全保卫、消防工作,协调广播电影电视系统安全保卫工作;拟订广播电影电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以及重大治安、消防突发事件的处理和应急预案。
四、人员编制
省广播电影电视局机关行政编制62名。其中厅级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总工程师1名;正处级领导职数10名(含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13名。
五、其他事项
(一)动漫和网络游戏管理的职责分工。省广播电影电视局负责对影视动漫和网络视听中的动漫节目进行管理。省文化厅负责动漫和网络游戏相关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和市场监管。省新闻出版局负责在出版环节对动漫进行管理,对游戏出版物的网上发行进行前置审批。
(二)新闻单位记者证监制管理的职责分工。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协同省新闻出版局对本省广播电视机构记者证进行管理,省新闻出版局负责本省新闻单位记者证的监制管理工作。
(三)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对本省各广播电影电视机构实施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
六、附则
本规定由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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