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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府办〔2003〕3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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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计委《广东省燃煤燃油火电厂脱硫工程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省计委《广东省燃煤燃油火电厂脱硫工程实施方案》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
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省计委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广东省燃煤燃油火电厂脱硫工程实施方案
一、 全省二氧化硫排放及火电厂脱硫现状
(一)二氧化硫排放现状二氧化硫(SO2)大量排放是我省酸雨形成的主
要原因。SO2主要是由于使用含硫燃料而产生的。我省是能源消耗大省,能源
消费以燃煤、燃油为主,燃煤、燃油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例超过80%,因而SO2
排放量比较大。1998年1月,我省除茂名、河源、梅州、阳江4个市和乳源、
新丰、陆河、连山、连南、阳山、清新、揭西8个县以外,其余地区酸雨污染比
较严重,被国务院划定为酸雨控制区,面积占全省国土面积63%。随着经济发
展,我省能源需求越来越大。虽然我省已采取推广使用低硫燃料或掺烧脱硫添加
剂等脱硫措施,削减了SO2年排放量约12.8万吨,但全省SO2污染仍较严
重。2002年,全省SO2排放总量仍达到97.57万吨,比2000年增长
13.3%; SO2年日均值为0.027毫克/立方米,比2000年上升
35%,比2001年又上升22%;全省酸雨频率为40.5%,比2000
年上升1.8个百分点。珠江三角洲能源消耗量约占全省71%,火电厂等能源
加工企业主要集中在该地区, SO2污染尤其严重。2002年我省工业SO2
排放量达到95.2万吨,占全省排放总量97.5%,其中火电行业排放SO2
约62万吨,占整个工业排放量65%。截止2002年底,全省3588万千
瓦电力装机总容量中,火电装机容量达到2552万千瓦,其中12.5万千瓦
及以上装机容量1542万千瓦,其余为小火电机组。目前,省内大型火电厂主
要通过采取燃用低硫煤和油,控制燃料含硫量削减SO2排放量,而地方小火电厂
大部分无减排措施且普遍燃用高硫煤和油(含硫量平均高出大机组1-2倍),
对环境造成较大污染。大机组与地方小机组装机容量之比为1.5:1,而SO2
年排放量比例约为1∶1.5。由于大型发电机组脱硫设备还需依赖进口,脱硫
运行成本较高,国家和省尚未制定火电厂脱硫治理强制性措施等原因,全省绝大
部分火电厂都未开展脱硫治理工作。部分地区为改善日益严重的大气污染问题,
纷纷要求区内火电厂开展脱硫治理,目前,深圳妈湾电厂4#机组(30万千瓦)、
连州电厂(2×12.5万千瓦)、广州纸厂(10万千瓦)、瑞明电厂(2×
12.5万千瓦)、广州恒运电厂3#—5#锅炉(15万千瓦)、7#锅炉
(21万千瓦),合计126万千瓦安装了脱硫装置。恒运电厂6#锅炉(21
万千瓦)、在建的深圳妈湾电厂5—6#机(2×30万千瓦)、台山电厂1—
2#机(2×60万千瓦),合计201万千瓦正在安装脱硫装置。省内其它火
电机组均未安装脱硫装置。已建成脱硫装置机组容量仅占2002年全省火电装
机容量5%左右,我省火电厂脱硫工作滞后。
(二)加快火电厂SO2治理的迫切性酸雨严重破坏我省生态系统,并造成
较大的经济损失。随着我省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能源消耗总量将随之越来越大,
必须采取较强硬措施加强对SO2污染治理。根据国务院批准的《两控区酸雨和
二氧化硫污染防治“十五”计划》、《国家环境保护“十五”计划》等规定和
《广东省蓝天工程计划》的要求,到2005年,我省酸雨控制区SO2排放量
要在2000年的基础上削减20%(非控制区削减10%),全省SO2排放
量要控制在80万吨以内,酸雨控制区要控制在65.5万吨以内,全省电力行
业SO2年排放总量要控制在48万吨内,2010年控制在45万吨内。预计
“十五”期间省内新增火电机组在配套建设高效脱硫装置情况下将新增SO2年
排放3万吨左右,“十五”期间全省现有火电厂SO2年排放量应削减约20万
吨。另外,根据我省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确定的目标,到2010年,珠江三
角洲地区要力争削减排放总量40%。因此,加快火电厂SO2治理将是治理我省
酸雨污染、实现SO2排放控制目标的关键,是一项十分迫切的工作。
二、指导思想与目标
指导思想:根据《国家环境保护“十五”计划》、《广东省蓝天工程计划》、
《广东省环境保护“十五”计划》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总量控制、抓大促
小、分类指导、积极推进”的原则,依据《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
《清洁生产促进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对全省燃煤燃油火电
厂,将采取提高燃料质量(采用低硫煤、低硫油)、高效低污染燃烧及末端治理
相结合的综合SO2防治措施,减少SO2排放量,提高环境空气质量,遏制酸雨
污染,实现可持续发展。在坚决执行控制燃料含硫量规定的基础上,严格控制新
建火电厂SO2排放;合理制订各电厂的脱硫治理技术方案,重点加快建设条件
较好、运行寿命较长的12.5万千瓦以上火电机组脱硫工程建设。综合考虑发
电机组经济运行寿命和电源结构调整等因素,对小火电机组主要采取“以大代小”
逐步淘汰、严格控制燃料含硫量以及燃料掺烧脱硫添加剂等措施,减少SO2排
放量;对仍具有较长运行寿命的小火电机组及大于12.5万千瓦的烧油燃气轮
机要结合实际情况,选择工艺好、投资相对较少的技术进行SO2治理。要以开
展火电厂脱硫工程建设为契机,培育发展我省脱硫环保产业,逐步实现设备制造
国产化。
目标:从2003年开始,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12.5万千瓦以上火电厂
(含在建)脱硫治理。珠江三角洲地区具备建设条件的3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机
组在“十五”期间要全部完成脱硫治理,到2007年珠江三角洲和人口密集的
东西两翼地区12.5万千瓦以上燃煤及燃油发电机组都要配套安装脱硫设施;
山区12.5万千瓦以上火电厂(含在建)在2008年前完成脱硫治理。
到2005年,争取现有12.5万千瓦以上燃煤及燃油机组削减SO2排放
24.4万吨/年(含在2003年前已建成脱硫装置的发电机组削减SO2排放
约3.2万吨),通过关停部分污染严重的小火电及适当降低燃料含硫量,削减
小火电机组SO2排放5万吨/年左右,合计削减约29.4万吨,初步控制我省
酸雨污染状况;到2007年,12.5万千瓦以上火电厂再减排5.1万吨,
实现削减SO2年排放量29.5万吨,加上小火电实行“以大代小”及严格控制
燃料含硫量,削减SO2排放11万吨/年,合计减少约40.5万吨排放量,实
现SO2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目标。到2008年再削减SO2年排放量约3万吨。
三、我省燃煤燃油机组脱硫技术选择
目前控制燃料SO2污染技术可分为四类,即燃烧前脱硫、燃烧中脱硫、燃
烧后烟气脱硫以及煤转化过程中脱硫。综合比较,烟气脱硫技术比较成熟、脱硫
效率较高、造价适中、运行可靠,而且是目前世界上唯一大规模商业化应用的脱
硫技术。国家环保总局、国家经贸委、国家科技部2002年发布的《燃煤二氧
化硫排放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也要求电厂安装烟气脱硫装置。因此,我省燃煤燃
油火电厂SO2治理以配套安装烟气脱硫装置为主,同时也鼓励积极采用其它先
进燃煤燃油脱硫技术。
燃煤燃油机组脱硫率应符合国家环保总局等部门《燃煤二氧化硫排放污染防
治技术政策》(环发〔2002〕26号)的要求,即:燃用含硫量>=2%煤
的机组或大容量机组(>=200MW)锅炉烟气脱硫设施脱硫率应保证在90%
以上;燃用含硫量<2%煤的中小机组锅炉(<200MW),或是剩余寿命低
于10年的老机组建设脱硫设施,在保证达标排放,并满足SO2排放总量控制要
求的前提下,脱硫率保证在75%以上;脱硫装置投运率保证在电厂正常发电时
间的95%以上。
目前,烟气脱硫工艺主要有湿法、半干法、干法脱硫等几类,各有优劣和适
应范围,不同电厂和机组应根据机组运行寿命等实际情况,按照尽量提高脱硫效
率、降低工程造价和运行成本以及方便脱硫产物后处理的原则,在充分论证基础
上,因地制宜采用不同的烟气脱硫技术。
四、主要任务及组织实施
(一)主要任务
2003—2007年,在5年时间内,全省累计建成投产1359万千瓦
现有燃煤及燃油发电机组脱硫工程,其中“十五”开工并建成投产1104万千
瓦;“十五”开工建设并在2007年前建成投产255万千瓦。
2003年计划开工建设16个电厂、24台机组的脱硫、总容量944万
千瓦(包括在建的沙角A5#机、妈湾5—6#机、台山1—2#机、恒运6#机);
2004年计划开工建设4个电厂、9台机组的脱硫、总容量250万千瓦;20
05年计划开工建设4个电厂、7台机组的脱硫、总容量165万千瓦;2008
年前完成山区154.5万千瓦煤电脱硫治理。脱硫工程建设计划详见附表。
(二)实施主体
按资产所属关系,现有火电厂脱硫工程项目业主实施单位主要有省粤电资产
经营有限公司(855万千瓦,含粤电力)、深圳能源集团公司(220万千瓦)、
国华电力公司(120万千瓦)、广州发展集团公司(120万千瓦)、广州恒
运集团公司(21万千瓦)、华能集团公司(60万千瓦)、中山横门电厂(25
万千瓦)、南海A厂(40万千瓦)、坪石电厂(12.5万千瓦)、广州发电
厂(20万千瓦)等。
初步测算(以最近建设的脱硫工程单位造价测算),完成以上建设任务约需
资金71亿元。脱硫工程建设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建设资金由企业筹
资解决。
(三)组织实施在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由省计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研究
制订相关政策,按照“统一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因地制宜、积极推进”
的原则,积极推进脱硫工程建设,具体项目按基建程序报批。全省火电厂脱硫工
程分三阶段进行:
1.2003年重点对SO2污染较严重的珠江三角洲地区开展火电厂脱硫治
理,对地区环境影响较大的沙角A厂(30+3×20万千瓦)、沙角B厂(2
×35万千瓦)、沙角C厂(3×66万千瓦),以及位于珠三角中心、建设条
件较好的黄埔电厂(2×30+2×12.5万千瓦)、珠海电厂(2×66万
千瓦)和分别地处粤北、粤西地区的韶关电厂10#机(30万千瓦)、湛江电
厂一期(2×30万千瓦)要率先开展进行脱硫工程建设,合计选取共655万
千瓦,17台机组在2003年开工建设脱硫工程,保证在2005年底前建成
投产。加快推进在建的沙角A电厂5#机(30万千瓦)、广州恒运电厂6#机
(21万千瓦)以及新建台山电厂1—2#机(2×60万千瓦)、深圳妈湾电
厂5—6#机(2×30万千瓦)脱硫工程建设,确保按时投产。
力争2003年7月前完成首期计划开工建设的烟气脱硫工程可行性研究,
确定具体脱硫技术方案;按机组容量和建设条件进行分类,在2003年7—10
月组织对脱硫工程设计、设备实行分类、相对集中招标,确定合作单位及厂商并
签订协议;2003年11月陆续开工建设。列入《广东省蓝天工程计划》的6
个地方热电厂脱硫工程也在2003年开工建设。
2.2004年6月底前完成妈湾电厂1—3#机(3×30万千瓦)、珠
江电厂(4×30万千瓦)、华能汕头电厂(2×30万千瓦)、南海A厂(2
×20万千瓦)共310万千瓦,11台机组烟气脱硫工程可行性研究,2004
年8月—2005年6月陆续开工建设,主要脱硫设备采用国产设备。
3.其余12.5万千瓦及以上燃煤燃油机组脱硫工程在2005年下半年
开始陆续开工建设,全部采用国产脱硫设备。
五、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级政府以及计划、经贸、环保等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火电
厂脱硫治理工作,将本计划方案与任期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环境保护规划结合
实施,按照各自职能,通力合作,狠抓落实,督促火电厂履行治理职责,制定具
体实施方案,尽快组织开展脱硫工程建设,要逐月检查落实,保证方案的落实及
治理目标的实现。
(二)严格限制燃料含硫量
加强对SO2污染源头控制,严格限制使用含硫量高的燃料(包括含硫量高的
煤、油),2005年酸雨控制区内的燃煤燃油含硫量均控制在0.8%以下,
其它地区控制在1%以下;2010年全省范围内燃煤含硫量控制在0.7%以
下,燃油控制在0.8%以下。鼓励开发使用清洁能源。
(三)优化电力结构,有效控制新的火电厂污染源珠江三角洲地区不再新规
划布点建设燃煤、燃油电厂;规划内新上的火电厂要严格执行同步上报脱硫实施
方案、同步建设、同步投运的“三同时”制度;积极接收西电,支持水电和新能
源开发,加快发展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统一部署,坚决关
停能耗大、污染重的小火电机组,努力实现电力生产增产不增污。
(四)进一步提高SO2排污费收费标准为切实促进工业企业开展SO2治理,
由省物价部门牵头,结合我省SO2污染严重的实际情况,参考其它省市经验,进
一步研究SO2的排污费收费标准,促使排污企业积极增加投入,主动治理污染。
(五)加大电厂脱硫治理投入
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各有关电厂要积极落实建设资金,负责加
快脱硫工程的建设。为进一步降低脱硫项目成本,减轻电价上涨压力,各级财政、
环保部门从电厂收取的SO2排污费要重点用于火电厂脱硫工程治理补助。
(六)在电价、发电上网等方面给予脱硫电厂优惠政策根据国家电力体制改
革统一部署,尽快研究制订发电环保折价标准,运用市场手段提高脱硫电厂竞争
力,形成激励清洁能源发展的新机制。在新的电价机制尚未形成之前,优先安排
脱硫电厂上网。
(七)严格招投标管理对条件相似的机组脱硫工程进行分类,通过实施相对
集中招标,努力争取降低工程造价。制订相应的技术标准、投产时间、招标办法,
充分发挥电厂业主的积极性,协调业主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通过公开招标选择
设备供应商和工程建设单位,降低基建投资。
(八)推进脱硫设备国产化积极推进脱硫设备国产化工作,降低工程造价。
鼓励开发适合我省实际情况的电厂脱硫技术并积极推广应用,积极引进国外先进
的脱硫设备生产技术,推进脱硫技术和装备国产化,培育和扶持省内建立专业脱
硫工程公司和脱硫服务公司。
(九)建立必要的惩罚措施对不按方案规定时间进行脱硫治理的火电厂,将
扣减其发电量计划,乃至暂停其电力上网,直至其按要求完成脱硫治理为止。环
保部门要加强监督,落实惩罚措施,严厉处罚不按规定进行脱硫治理的电厂。
(十)强化监督管理加强宣传和监督检查,充分发挥有关方面监督职能;由
环保部门牵头研究试行SO2排放交易权研究和试点,实行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
制度,控制大气污染;强化SO2排污费征收管理,保证足额征收;完善环境空气
监测系统,加快火电厂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加强对排污单位的监督管理,确
保脱硫设备投运率在电厂正常发电时间的95%以上;加快制定大气污染防治地
方性法规和专项法规,强化大气污染监督管理。
|
附表
广东省现有12.5万千瓦及以上燃煤、燃油火电厂脱硫工程建设计划表
序 号 |
项 目 |
脱硫容量 (万千瓦) |
项目业主 |
开工时间 |
计划投产时间 |
燃料含硫量 |
脱硫率 |
减少排放量(吨/年) |
一 |
2003年前建成投产项目 |
|
妈湾电厂4#机 |
30 |
深能源 |
1995 |
1997 |
0.61% |
90%以上 |
5100 |
|
连州电厂 |
2×12.5 |
粤电公司 |
1998 |
2000 |
0.78% |
75% |
5145 |
|
瑞明电厂 |
2×12.5 |
瑞明电力 |
2002 |
2003 |
0.78% |
75% |
6200 |
|
恒运电厂3-5#机和7#机 |
3×5+1×21 |
恒运电力 |
2002 |
2003 |
0.8% |
65-95% |
12000 |
|
广州纸厂 |
2×5 |
|
2000 |
2001 |
|
|
3000 |
|
合 计 |
126 |
|
|
|
|
|
32445 |
二 |
“十五”新开工并建成投产的珠三角地区项目 |
1 |
妈湾电厂5-6#机 |
2×30 |
深能源 |
2000 |
2003 |
0.61% |
90%以上 |
15000 |
2 |
恒运电厂6#机 |
1×21 |
恒运电力 |
2002 |
2003 |
0.8% |
95% |
3000 |
3 |
台山电厂1-2#机 |
2×60 |
国华电力 |
2002 |
2003 |
0.4% |
90%以上 |
17000 |
4 |
沙角A厂 |
1×30 |
粤电公司 |
2002 |
2004 |
0.63% |
90%以上 |
11000 |
|
|
30+3×20 |
粤电公司 |
2003 |
2005 |
19000 |
5 |
沙角C厂 |
3×66 |
粤电公司 |
2003 |
2005 |
0.45% |
90%以上 |
31000 |
6 |
沙角B厂 |
2×35 |
深能源 |
2003 |
2005 |
0.58% |
90%以上 |
12000 |
7 |
黄埔电厂 |
2×30 |
粤电公司 |
2003 |
2005 |
0.77% |
90%以上 |
17000 |
2×12.5 |
粤电公司 |
2003 |
2005 |
1% |
90%以上 |
14000 |
8 |
珠海电厂 |
2×66 |
粤电公司 |
2003 |
2005 |
0.43% |
90%以上 |
15900 |
9 |
湛江电厂一期 |
2×30 |
粤电公司 |
2003 |
2005 |
0.44% |
90%以上 |
5000 |
10 |
韶关电厂10#机 |
1×30 |
粤电公司 |
2003 |
2005 |
1.01% |
90%以上 |
5100 |
11 |
妈湾电厂1-2#机 |
2×30 |
深能源 |
2004 |
2005 |
0.61% |
90%以上 |
15000 |
12 |
广州珠江电厂 |
2×30 |
广州发展 |
2004 |
2005 |
0.49% |
90%以上 |
8500 |
13 |
南海A厂 |
2×20 |
南海A厂 |
2004 |
2005 |
1% |
80%以上 |
16000 |
14 |
纳入《蓝天工程计划》开展治理的6个地方热电厂 |
48 |
|
2003 |
2005 |
|
|
7778 |
|
合 计 |
1104 |
|
|
|
|
|
212278 |
三 |
“十五”开工建设、2007年前建成投产的珠三角及东西两翼项目 |
15 |
妈湾电厂3#机 |
1×30 |
深能源 |
2004 |
2006 |
0.61% |
90%以上 |
7500 |
16 |
汕头华能电厂 |
2×30 |
华能电力 |
2004 |
2006 |
0.8% |
90%以上 |
15000 |
17 |
广州珠江电厂 |
2×30 |
广州发展 |
2005 |
2007 |
0.49% |
90%以上 |
8500 |
18 |
湛江电厂二期 |
2×30 |
粤电公司 |
2005 |
2007 |
0.49% |
90%以上 |
5000 |
19 |
茂名电厂 |
1×20 |
粤电公司 |
2005 |
2007 |
1.29% |
80%以上 |
7500 |
20 |
横门电厂 |
2×12.5 |
横门电力 |
2005 |
2007 |
1% |
80%以上 |
7000 |
|
合 计 |
255 |
|
|
|
|
|
50500 |
|
二、三项总 计 |
1359 |
|
|
|
|
|
262778 |
四 |
“十一五”开工建设并在2008年前建成投产的山区煤电项目 |
21 |
云浮电厂1-4#机 |
2×12.5+2×13.5 |
粤电公司 |
|
2008年前 |
0.73% |
80%以上 |
7000 |
22 |
梅县电厂 |
2×12.5 |
粤电公司 |
|
2008年前 |
0.65% |
80%以上 |
7000 |
23 |
韶关电厂 |
2×20 |
粤电公司 |
|
2008年前 |
1.01% |
90%以上 |
5100 |
24 |
罗定电厂 |
2×12.5 |
粤电公司 |
|
2008年前 |
0.73% |
80%以上 |
7000 |
25 |
韶关坪石电厂 |
1×12.5 |
坪石电厂 |
|
2008年前 |
1% |
80%以上 |
4000 |
|
合 计 |
154.5 |
|
|
|
|
|
30100 |
|
二、三、四项总 计 |
1513.5 |
|
|
|
|
|
292878 |
注:1、列入《蓝天工程计划》开展脱硫治理的6个地方热电厂为广州电厂 (20万千瓦)、员村热电厂(10万千瓦)、广州纸厂(2.4万千瓦)、中 山电厂(10万千瓦)、江门甘化(3万千瓦)、汕尾新城电厂(2.2万千瓦)。
2、未列入表中的新建项目必须按规定同步建设脱硫装置;地方燃 油机组也必须按规定进行SO2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