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交通厅关于2002年我省清理整顿
路桥收费站工作情况及2003年
工作意见的请示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省交通厅《关于2002年我省清理整顿路桥收费站工作情况及2003年
工作意见的请示》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去年,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交通厅关于进一步清理
整顿全省公路收费站有关问题的请示的通知》(粤府办〔2002〕10号)要
求,采取有效措施清理整顿路桥收费站,取得了一定成效,特别是撤并了一批收
费站,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和外来投资者的好评。但全省路桥收费站过多过密的
状况尚未得到明显改善,不仅增加社会负担,影响投资环境,滋生腐败现象,而
且成为我省进一步加快经济发展的难点、热点问题。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
视,把清理整顿路桥收费站工作作为贯彻党的十六大、落实省第九次党代会和省
委九届二次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要增强忧患意识和紧迫感、责任感,认真找出
差距,高度重视存在问题;要加大力度,采取更加有力措施,确保全省今年清理
整顿路桥收费站工作有新的突破,为全省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三年三月二十四日
关于2002年我省清理整顿路桥收费站
工作情况及2003年工作意见的请示
省交通厅
(二○○三年三月十七日)
省人民政府:
2002年,我省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交通厅关于
进一步清理整顿全省公路收费站有关问题的请示的通知》(粤府办〔2002〕
10号)、《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治理向机动车辆乱收费和整顿道路站点有关
问题的通知》(粤府办〔2002〕35号)、《转发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
联席会议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治理向机动车辆乱收费和整顿道路站点
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2〕101号)的有关要
求,各司其责,互相配合,共同采取措施,对全省公路收费站进行了清理整顿,
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2002年工作情况
(一)进一步理顺收费站管理体制。省交通厅作为全省通行费征管工作的行
业主管部门,统一指导全省公路收费站行业和业务管理工作;省公路局受省交通
厅的委托,具体负责全省收费站的行业和业务管理工作;各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
辖区内收费站的行业和业务管理工作;各收费站直接从事车辆通行费征管业务工
作。全省完善了“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级管理”的路桥收费站管理体系。
(二)分步完成全省公路收费站统一车型分类和收费标准。根据全省联网收
费工作推进要求和我省的实际情况,全省高速公路正按《关于我省高速公路统一
车型分类标准及收费系数有关问题的复函》(粤办函〔2001〕475号)要
求,从2003年1月1日起先解决统一车型分类,统一收费系数问题,在过渡
期间,由业主自行选择。省物价局牵头会同省交通厅、财政厅经过大量的调研工
作,去年11月提出了我省普通公路统一车型分类及收费标准方案。根据省政府
的要求,省物价局目前正召开专家论证会及收费项目业主座谈会征求意见,对方
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再报省政府审批。
(三)抓紧核定非经营性项目还贷基数。省交通厅会同省计委、审计厅按照
粤府办〔2002〕10号文的要求,召开了协调会,就如何确定非经营性收费
站还贷基数问题进行了协商,并联合下发了《关于尽快核定各非经营性收费站还
贷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交办〔2002〕585号),对该项工作作了部
署。 截至去年12月底,各市已将需报请省核定还贷基数的242个收费站、
333个收费项目(含需调整规模和概算的项目)全部报省审查。省交通厅造价
站已审查113项;在审的项目60项;另有27个项目资料不全,现已督促有
关市补报资料;其余的正在抓紧审查。已完成核定还贷基数的74个项目,20
02年12月已由省计委、交通厅、审计厅共同认定。此外,2002年省市交
通公路部门已组织完成“八五”以来工程验收项目137项共2073公里。
(四)强化内部管理,加快落实非经营性收费站“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
省财政厅、监察厅、交通厅在2001年12月联合颁布了《广东省非经营性收
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粤财综〔2001〕117号)
及其实施细则;2002年3月,三部门联合召开了全省贯彻落实《广东省非经
营性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工作会议,统一思想、协调
进度、明确做法。省财政厅、交通厅还联合制订了《广东省非经营性收费公路项
目收费单位财务管理办法》。6月份,省财政厅、纠风办、交通厅、审计厅、物
价局等部门联合组成小组,对全省非经营性收费站车辆通行费“收支两条线”工
作进行了专项检查。截至去年底,全省非经营性收费站除323国道乳源收费站
因经济纠纷无法实行“收支两条线”外,其余已全部纳入省市专户,实行“收支
两条线”管理。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后,所有收费站均能按规定使用财政票
据,对还贷资金、管理费和公路小修保养费等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并做到了专款
专用。
(五)采取综合措施,撤并一批收费站。在各方共同努力下,2002年我
省共撤并50个收费站,基本完成了粤府办〔2002〕10号文提出的预期目
标。其中阳山、紫金两县作为16个扶贫开发重点县撤并收费站的试点,按省政
府确定的原则全部撤销了两县境内9个收费站,其银行贷款、群众集资款及欠施
工队的施工款本金等共5亿多元由省公路局承接,受到两县人民的广泛好评。
(六)加快清理违规转为经营性的项目。全省各有关市就有关违规项目继续
开展了对外谈判工作,对自行审批的尚未报省计委确认的项目重新组织上报。到
2002年底,各市共向省计委上报4个项目,省计委已办理确认的3项,分别
为惠州市惠深线陈江至坑塘公路、博罗县龙桥东江大桥项目和江门市潮连大桥项
目;深圳市梧桐山隧道项目因深圳市正在实施路隧收费站改革而暂缓办理。四个
项目中,博罗县龙桥东江大桥、江门潮连大桥两个项目原存在违规条件,但通过
重新开展对外谈判后,取消了不合理条件,中外合作按照正常的方式继续进行。
惠州和深圳两项目属于地方自行审批但不存在违规条件。
(七)严格收费站设立和转让的审批。全省去年除高速公路(含城市快速路)
外,没有审批新的路桥收费项目;除因涉及撤并收费站需调整收费标准外,没有
调整其他路桥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省有关部门没有批准任何路桥收费项目的转
让。
(八)加强协调,积极推进高速公路联网收费工作。在省府领导的高度重视
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联网收费工作进展顺利,有关准备工作已基本完成。
组建了全省公路联网收费一卡通业务的专营公司,并已正式挂牌运作;开通了电
子不停车收费试点项目,并于去年6月通过了验收;《广东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
一卡通实施方案》、《广东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地方标准》和《广东省公路
联网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配套文件已相继出台。省经贸委于去年底召开了
全省主要高速公路业主单位会议,对联网收费工作进行了部署。目前,各高速公
路经营单位正在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联网收费的有关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撤并收费站工作任重道远。全省收费站过多过密的状况仍没有得到根
本性的转变。截至目前为止,我省仍有近400个收费站。
(二)核定还贷基数工作进展缓慢。主要原因:一是各市上报的材料不完整,
给审核工作带来较大困难。二是有些建设资金是否纳入还贷基数难以界定,尚需
省政府进一步明确。三是部分项目(主要是“八五”、“九五”期项目)基建程
序未补办完善或已进行重新立项并改建,导致原工程无法验收。
(三)联网收费推进难度大。按照《广东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实施方案》的
要求,今年年初要在珠江三角洲地区高速公路实现联网收费,7月1日前全省各
主要高速公路实现联网收费,年底前全省高速公路全面实现联网收费。目前,由
于部分业主思想认识仍未到位,对联网收费工作的推行带来一定的难度。
(四)清理自行批准转为经营性项目工作不尽人意。主要原因:一是目前尚
未摸清全省此类项目的底数,因而未能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指导和解决。二是部分
地区反映在开展对外谈判中,外商不愿意修改存在不合理条件(如固定回报等)
的合作合同,或者要价过高,地方难以承受。
三、2003年工作意见
清理整顿公路收费站是一项艰苦细致的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
提高认识,互相配合,加大工作力度,共同提高我省收费站的管理水平。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治理向机动
车辆乱收费和整顿道路站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府办〔2002〕35号)、
《转发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治理向
机动车辆乱收费和整顿道路站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粤府办
〔2002〕101号)、 《关于加强我省公路收费站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粤府办〔2003〕7号)等有关要求,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按期完成各项任
务。
此项工作,由省经贸委会省计委、财政厅、交通厅、审计厅、物价局等有关
单位落实。
(二)采取强有力措施,加大撤并收费站力度
全省高速公路要按照联网收费实施方案的要求撤销主线收费站。非经营性收
费站,在全省未出台新的撤并收费站指导性意见之前,先在核定还贷基数基础上,
按照粤府办〔2002〕10号文中提出的撤并原则予以撤并。各地要认真学习
深圳、佛山等市的做法,实行区域统筹还贷,对辖区内收费站通过统一管理、合
理定点、重新布局等方式撤并一批收费站。14个扶贫开发重点县(不含阳山、
紫金两县)的收费站除个别有还贷能力继续保留外,其余收费站从今年起分两年
逐步撤销。撤销扶贫开发重点县收费站的债务处理办法,由省交通厅在总结去年
阳山、紫金两县做法的基础上,另行制定后上报省政府审定。
对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治理向机动车辆乱收费和整顿道路
站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府办〔2002〕35号)中明确规定要取消的7类
收费站,各地、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清查,坚决予以撤销。省府治理公路“三乱”
督察队办公室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非法设立收费站的查处力度。
此项工作,由省交通厅会同省计委、监察厅、财政厅、审计厅、物价局及省
府治理公路“三乱”督察队办公室等有关单位落实。
(三)进一步推进全省公路统一车型分类和收费标准工作
全省高速公路统一车型分类和收费标准试行“新路新办法、旧路旧办法”,
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高速公路统一车型分类和收费标准所遇到的问题。普通公路
统一车型分类和收费标准问题, 请省物价局尽快将有关方案上报省政府,力争
2003年上半年开始实行。
此项工作,由省物价局会同省财政厅、交通厅等有关单位落实。
(四)加快核定非经营性项目还贷基数工作步伐
省计委、交通厅、审计厅近期要联合发文,对各市上报材料的规范化问题作
进一步规定,并限定时间补充上报有关材料。各有关单位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
快工作步伐,确保在2003年6月底前完成此项工作。
此项工作,由省交通厅会同省计委、财政厅、审计厅、物价局落实。
(五)继续抓紧清理自行批准转为经营性路桥收费项目
省计委要会同有关单位,采取措施,摸清全省此类项目的底数,并分类予以
处理。对存在保外商固定回报、收费期超过30年、注册资本达不到规定比例等
合作条件的项目,各有关市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现有保证外方投
资固定回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2〕43号)、省政府《关于进
一步明确和规范公路利用外商投资政策及审批程序的通知》(粤府〔1999〕
45号)要求,积极开展对外谈判,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对不存在上述合
作条件或者谈判后取消了上述合作条件的项目,各地应尽快上报省计委审批确认。
各市应组织有关部门,对自行批准转为经营性的项目及合作条件不合规定的项目
开展对外谈判的情况等进行一次清理,清理情况于2003年5月底前上报省计
委。具体上报的内容和要求等,由省计委另行通知。
此项工作,由省计委会同省交通厅、外经贸厅等单位落实。
(六)加快全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工作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全省联网收费实施方案的要求,按时做好联网收费的各项
工作;要尽快制定联网收费监管细则、区域联网改造和结算中心的建设方案、区
域联网的管理模式、联网收费结算服务费及电子标签、粤通卡的收费标准等,确
保全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工作顺利开展。省经贸委要加大协调和督查力度。
此项工作,由省经贸委会同省监察厅、交通厅、物价局等有关单位落实。
(七)全面提高收费站管理水平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粤府办〔2003〕7号文的有关要求,采用现代信
息技术提升收费站管理水平。要积极推广学习汕汾高速公路的现代化管理模式,
确保我省收费站管理水平上新台阶。
此项工作,由省交通厅会省计委、经贸委等有关单位落实。
上述2003年清理整顿路桥收费站工作意见,如同意,请批转全省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