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府办〔2003〕10号
转发省科技厅关于加强科技引进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省科技厅《关于加强科技引进工作的意见》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三年二月十一日
关于加强科技引进工作的意见
省人民政府: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省委九届二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实施“科教兴粤”和“外向带动”战略,更好地引进国际先进技术设备和优秀人才,切实加强引进技术设备的消化、吸收和创新,不断增强广东国际竞争力和发展后劲,努力建设经济强省和文化大省,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步伐,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科技引进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一)科技引进是促进我省科技进步的重要途径。当今世界,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各国之间综合实力的竞争,越来越表现为科技和人才的竞争,科技进步已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实现科技进步主要有自主研究开发和科技引进两个途径。近年来,兄弟省市尤其是长江三角洲地区利用区域科技实力上的优势,在科技引进方面取得了可喜成绩。广东要增创发展新优势,必须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在努力做好自主研究、开发创新的同时,充分发挥科技引进的后发优势,进一步加大科技引进的力度,积极引进国际最新科技成果和优秀人才,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实现科技和经济的跨越式发展。
(二)积极开创科技引进的新路子。各地要根据自身的基础和条件,采用技术合作、科技交流、利用外资和技术设备进口等多种方式引进先进技术设备。要在引进先进适用技术、先进管理技术和先进设备的基础上,大力开展高科技人才的引进和研究开发机构的引进,充分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和专利战略,提高引进创新、自主创新和合作创新的层次。要避免“引进——停滞——落后——再引进”的局面和盲目模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走出一条“引进——消化——创新——培育自主知识产权——参与国际、国内市场竞争”的新路子。
二、大力做好国际先进技术设备的引进工作
(一)高起点引进国际先进技术设备。各地要以直接进入国际分工为基点,紧紧围绕我省“十五”发展规划和支柱产业的发展,有计划、有选择、高起点地引进国际先进技术设备,尤其要注重专利、专有技术、软件及配套技术的引进,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取得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性共性技术,抢占行业技术制高点。要充分发挥广州、深圳两大中心城市在技术设备引进工作中的龙头带动作用和珠江三角洲高新技术产业带的辐射作用,培育与国际接轨的科技发展环境,跟踪世界科技发展的前沿技术,使之成为联接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的枢纽。要加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大学科技园区及软件园的技术设备引进工作,造就一批在国内或国际有影响的技术创新企业。要认真做好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和重点实验室的技术设备引进工作,高起点引进尖端技术和仪器设备,进一步改善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的科研条件,建设一批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科研机构和若干所国内甚至国际知名大学,使之成为全省中长期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究开发的骨干力量。要进一步加强国际先进管理技术的引进工作,提高我省企业的管理水平。
(二)加快技术引进信息共享系统和中介机构建设。要充分利用金科信息中心、省专利信息中心等现有网络信息资源,构建完备的技术引进信息系统,及时发布包括技术引进政策法规、广东技术引进情况、近期技术引进动态、国内外行业技术概况等信息。要围绕我省的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以及若干重大发展领域,建立专门的信息支撑平台,跟踪国际最新发展动态,保证这些行业能及时有效地调整技术设备引进工作的发展战略。要加强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专利代理、专利信息服务等中介组织建设,提供技术引进的有关信息、技术引进后的生产技术服务和经营管理服务。要依托中介机构认真做好国内外技术市场的调研和引进技术的可行性研究分析工作,跟踪了解发达国家技术创新最新成果,着力提高引进技术的起点。
(三)充分发挥外资企业在技术引进工作中的作用。要注重引进国际上实力强、信誉好、技术含量高、资本规模大的大公司、大财团来我省投资建厂,利用跨国公司的关键技术和设备提升我省支柱产业的生产水平。切实优化外商投资结构,利用外资重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三高”农业和资源开发性项目,促进现有产业的升级。支持和鼓励外资企业,特别是世界500强企业来粤设立研发机构。
三、切实加强引进技术设备的消化吸收创新工作
(一)正确处理技术设备引进和消化、吸收、创新的关系。要以技术设备引进为基础,大力开展消化创新、自主创新和合作创新活动。要把技术创新作为技术设备引进的立足点和出发点,充分利用技术设备引进的反超工程,力争逐步掌握核心技术,在加速技术创新、缩短技术周期上有所突破,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省市科技计划项目应对引进的重大技术设备项目的消化吸收创新、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工作予以重点支持,对引进的关键技术和配套技术进行攻关,使之成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并予以推广使用。省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应积极参与引进技术设备的消化、吸收、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为企业吸收国际先进技术设备、提高产品质量水平提供技术依托。
(二)认真做好大中型企业、民营科技企业和专业镇引进技术设备的消化吸收创新工作。大中型企业是技术引进和创新的主力军,要引导他们依托企业联合大学、科研机构形成技术创新专业化配套体系,对引进的产业性主导技术、关键技术、基础技术和高新技术进行消化、吸收、创新,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并积极组织实施和产业化。民营科技企业要发挥机制上的优势,建立和完善科技开发机构,发挥民营科技园区的创新创业功能,对引进技术设备积极进行消化、吸收和创新,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和配套。专业镇要根据区域发展的特点,通过引进高新技术、核心专利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提升专业镇现有产业的技术水平,实现专业镇产业技术的跨越式发展。
(三)努力加强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鼓励企业参与跨国公司技术合作,通过国(境)外大公司专利权转让、交叉许可等方式获得核心技术,并加速对引进技术设备的消化和吸收,逐步加大国产化比重。有条件的单位可设立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以举办研讨会、洽谈会、聘请专家讲学、联合培养人才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各个层次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不断提高广东科技的合作创新能力。
(四)加大对引进技术设备进行消化吸收创新的资金投入。各地要合理安排技术设备引进后消化吸收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资金投入,逐步实现技术设备引进与消化、吸收、创新(含知识产权保护)投入之比达到1:1。有条件的地方要建立对引进技术设备进行消化、吸收、创新的专项资金,以扶持和引导企业加强对引进技术设备的消化、吸收和创新工作。
四、积极做好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
(一)加强人才引进规划,营造人才引进的良好环境。各地、各部门要做好人才建设工程规划,有计划地从国(境)外引进拔尖人才来粤工作,并为他们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条件。有条件的地区和部门要设立人才引进专项资金,对来粤工作、开展科研合作、访问讲学等人才提供必要的经费资助。
(二)鼓励国(境)外科技人员进行技术投资、技术承包和技术入股。出国留学人才以高新技术成果和专利技术与我省国有企业进行合资、合作的,其成果价值占注册资本比例经省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最高可达35%;独资创办高新技术企业的,可享受外商投资企业的优惠政策。
(三)积极支持优秀人才出国留学培训。根据我省一些重点发展行业和人才紧缺领域的实际需要,有针对性地选送一批有培养前途的人员到发达国家和地区进行培训,藉此引进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经验。 五、进一步加强对科技引进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根据广东经济发展战略和产业、科技发展目标,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科技引进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科技引进规划要突出重点,并与国家外汇平衡、广东产业技术水平和消化吸收能力相配套。科技、计划、财政、外经贸、人事、知识产权、海关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我省科技引进和消化吸收创新工作,进一步推动广东的科技进步和社会经济的发展。
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地、各部门贯彻执行。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二〇〇三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