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1年度全省林业目标
责任制考核结果的通报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2001年度,我省各级人民政府认真按照《广东省“十五”期间森林资源
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书》、《广东省2001—2005年森林防火责任书》、
《广东省2001—2005年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和效益补偿目标责任书》的
要求,把培育、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作为本级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采取一
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强化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落实森林防火各项工作,加
强生态公益林的建设和管理,使全省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巩固和发展了十年绿
化成果。根据《广东省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奖惩办法》、《广东
省森林防火目标责任制考核奖惩办法》、《广东省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和效益补
偿目标责任制考核奖惩办法》的规定,通过检查考核,并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
将2001年度全省三个林业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
到2001年底,全省林业用地面积1.623亿亩,林地绿化率为91.1%,
迹地更新率为98.0%;活立木蓄积量3.286亿立方米,年净增率3.9%;
森林总采伐消耗量 690 万立方米, 为国务院批准下达我省年森林采伐限额
1100万立方米的63%;森林病虫害成灾率为0.09%;征占用林地审核
率为98.0%;经营野生动物违法率为2.3%。执行七项考核指标总的情况
较好。
梅州市政府落实目标责任制认真扎实,目标明确,责任到位,各项工作成效
显著,被评为第一名;江门市政府高度重视目标责任制的贯彻执行,采取有力措
施,促进了森林资源持续、稳定、协调发展,被评为第二名;广州市政府加大资
金投入,认真抓好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各项工作,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促进森林
资源稳定增长,较好地完成了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被评为第三名。对以上
各市予以通报表扬。
云浮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薄弱,征占用林地审核率低,个别县、区乱占、
砍伐生态公益林严重,目标责任制考核总分较低,成绩较差,给予黄牌警告。对
此,云浮市政府应立即进行整改,整改情况于2002年10月底前报省政府。
二、森林防火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
2001年全省发生森林火灾167次,其中火警40次, 受害森林面积
14475亩,没有发生重大以上森林火灾和人员死亡事故;森林火灾受害率为
0.1‰,发生率为1.8次/10万公顷森林,火案查处率66.5%。各市
森林火灾受害率没有突破省的控制指标,大部分市火灾发生率、查处率均达到省
的要求。同时,森林消防队伍建设、防火办公室自身建设和生物防火林带建设等
三项考核指标的执行情况较好。
惠州、广州市政府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野外火源管理措施有
力,森林防火成绩显著。经综合考评,惠州、广州市被评为一等奖;肇庆、江门、
梅州、东莞等市严格执行森林防火目标责任制,切实抓好重点时期森林防火工作,
有效地保护了森林资源,经综合考评,被评为二等奖;中山、阳江、茂名、揭阳、
珠海、佛山、韶关市森林防火目标责任制各项指标取得较好成绩,被评为三等奖。
对上述市给予通报表扬。
河源、云浮、潮州、汕尾、清远市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存在突出问题,考核名
次较靠后,给予“提醒注意”。各市应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改进工作方法,落实
人员,确保森林防火安全。
三、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和效益补偿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
到2001年底,全省各市核定的生态公益林面积5013.7564万亩
(不含省属国有林场,下同),签定管护责任书面积为5000.3269万亩,
管护责任书签订率为99.7%;核定管护面积4997.4019万亩,管护
面积落实率为99.7%; 落实管护人员20189人, 管护人员落实率为
97.9%;生态公益林保存面积5013.7564万亩,保存率为100%;
完成生态公益林迹地造林面积14.9842万亩,迹地更新率为96.1%;
全省一类林比率16.7%、二类林比率47.2%;生态公益林建设和补偿资
金基本到位,补偿资金绝大部分能及时兑现给生态公益林经营者,部分市县还落
实了配套资金。目标责任制的五大考核指标执行情况较好。
广州市落实目标责任制认真扎实,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建设力度,不断提
高生态林功能等级,确保建设和补偿资金及时到位,配套资金落实;韶关市各县
在落实生态公益林专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探索经营管理模式,提高造林质量
和树种结构调整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梅州市在生态公益林区树牌立碑,利用
各种媒体多形式宣传生态公益林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并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培育
和推广种植优良乡土阔叶树,营造阔叶混交林;惠州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东
江流域水源涵养林建设,并大力建设森林公园和自然保护区,加强生态公益林的
管护工作,在生态公益林保护和建设方面起到了较好的示范作用。对以上各市给
予通报表扬。
在考核中发现一些地方对执行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和效益补偿目标责任制重
视不够,措施不力;有的地方挤占、挪用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补偿资金到
位率和发放率都比较低;有的地方造林质量不高,生态公益林功能等级提高缓慢;
有的地方对生态公益林保护管理不力,不同程度存在毁林养虾和采石挖土现象等
问题。有关市要针对上述情况,立即进行整改。
落实三个林业目标责任制,是抓好林业工作的重要举措,各级政府对此应高
度重视,进一步全面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森林防火目标责任制
以及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和效益补偿目标责任制,正视问题,查找薄弱环节,研
究整改措施,切实把林业各项工作抓紧抓好。
附件:1.2001年度广东省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综合考评总
表
2.2001年度广东省森林防火目标责任制综合考评总表
3.2001年广东省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和效益补偿目标责任制评
分表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二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