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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6939748/2008-00531 分类: 意见
发布机构: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08-04-28
名称: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宣教培训工作的意见
文号: 粤府办〔2008〕24号 发布日期: 2008-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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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宣教培训工作的意见

发布日期:2008-04-28  浏览次数:-
粤府办〔2008〕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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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

宣教培训工作的意见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加强应急管理宣教培训工作,是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处理突发事件能力的需要,是增强公众公共安全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的需要,是最大程度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发生及其造成损害的需要。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粤府〔2006〕16号)和全省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认真组织实施《广东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一五”规划》(粤府办〔2007〕89号),进一步提升全省应急管理水平,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结合广东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十届二次全会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对应急管理宣教培训工作的组织指导,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各有关单位、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作用,深入开展应急管理宣教培训活动,普及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减灾等防护知识,增强公众应急意识,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和各级组织、各基层单位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总体目标

  从2008年开始,用3年时间,初步在全社会树立公共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宣传“尊重生命,热爱生活”的理念,普及基本的防灾、避险、自救、互救和减灾等技能,逐步在公众中推广应急识别系统,倡导通过科学合理的生产方式、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妥善应对突发事件,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各级各类干部的应急管理培训纳入全省干部教育培训总体安排,用3年至5年时间,对各级应急管理干部进行全面、系统的培训,形成以应急管理理论为基础、以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为核心、以提高应急处置和安全防范能力为重点的培训体系;健全培训管理制度,优化配置培训资源,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完善培训激励和约束机制,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建立以实际需要为导向,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注重实效、充满活力的应急管理培训工作格局。

  三、主要内容

  (一)以宣传突发事件应对法为契机,普及应急管理法律法规。按照省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通知》(粤府办〔2007〕102号)要求,结合近年来应急管理工作情况,对这部法律的重大意义、立法背景、主要内容和贯彻实施要求等,以各种形式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报道,重点加强对基层单位的宣传。借助“一网五库”(应急管理工作联络网,救援专业队伍库、物资库、专家库、法规库、典型案例库)中的法规库,宣传与应急管理相关的其他法律法规。

  (二)以总体应急预案为核心,做好应急预案的宣传和解读工作。要深入分析我省公共安全形势,宣传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在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各地、各有关单位围绕“一案三制”(应急预案,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法制)、“一网五库”建设所做的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宣传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和处置规程。特别要宣传抓好总体应急预案落实的重要性,要坚持防患于未然,在加强培训和演练上下功夫,不断完善各类应急预案,重点抓好社区、农村、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的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三)以应急知识普及为重点,提高公众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减灾等能力。要通过开辟应急管理科普知识专栏,设置应急标识及张贴应急管理宣传口号,编辑出版科普读物、音像制品,举办论坛、讲座等形式,按照灾前、灾中、灾后的不同情况,分类宣传普及应急知识。灾前教育以了解突发事件的种类、特点和危害为重点,掌握预防、避险的基本技能;灾中教育以自救、互救知识为重点,普及基本逃生手段和防护措施,提高公众在事发第一时间迅速反应,开展自救、互救的能力;灾后教育以经历过突发事件的公众尤其是妇女、儿童为重点,抚平心理创伤,恢复正常社会生产生活秩序。

  (四)以典型案例为抓手,增强公众的公共安全意识。通过总结分析典型案例中使用的处置手段、采用的应对措施等,进一步提高各级组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通过介绍国内外应对突发事件的正反两方面典型案例,剖析公众在遭遇突发事件时,临危不乱、灵活运用自救、互救知识,配合政府救援、减少人员伤亡的正确做法,增强公众忧患意识,提高公众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素质。

  (五)以学生为主要对象,开展公共安全教育。组织编写大、中、小学及幼儿园公共安全课程教材,尽快让公共安全知识进校园、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突发事件应对法要求,把应急知识教育纳入教学内容,适时组织学生进行应急演练,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六)以定期培训为主要手段,提高公务员和从业人员的应急处置水平。制订培训计划,定期对各级领导干部、应急管理办事机构负责人、公务员和新闻发言人等进行应急培训;对应急救援队伍、志愿者队伍进行实战培训;对高危行业、事故多发领域的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在职业资格认证及招考公务员考试中逐步增加公共安全内容。通过多种途径,提高全民的应急素质,提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组织,加强领导,分管领导要亲自抓,应急管理办事机构主要负责人要具体抓,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确保领导到位,组织措施到位,确保应急管理宣教培训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二)制订详细计划。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根据职责,结合实际,制订应急管理宣教培训工作计划。每项计划要有具体内容、牵头负责单位、协助单位、完成具体时间表、预期效果等。

  (三)创新工作形式。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方式,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细分受众层次,尽可能使用通俗语言,简明扼要,多题材、多角度、有针对性地进行应急管理科普宣教,触角要延伸进社区、农村、企业、学校和家庭。要借助广东省与加拿大卑诗省签署的应急管理合作谅解备忘录,加快双方在人员培训等方面的合作。要充分依托有实力的高等院校,加快建设应急管理学院,加强高层次的应急管理专业人才培训,推动应急管理产学研工作,实现应急管理事业可持续发展。

  (四)保障工作经费。各地、各有关单位开展应急管理宣教培训工作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积极支持。新闻媒体要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要求,无偿开展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自救与互救知识的公益宣传。

  (五)加强督促检查。省政府应急办要会同宣传部门共同负责科普工作方案的指导和协调工作;会同组织、人事、教育部门共同负责培训工作方案督促和检查,确保取得实效。

  附件:

  1.广东省应急管理标志和宣传口号

  2.广东省应急管理宣教培训工作任务分工表

  3.广东省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简本目录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广东省应急管理标志和宣传口号

  一、应急管理标志

  设计说明:

  1.圆形外框字体分别为“广东应急”的中英文,圆形蕴含团结一致、共创佳绩和圆满成功之意;

  2.标志图案由“广东应急”的“广、应”为主创元素构成,整体造型又似抽象的“急”,下部分为手形,动感向前的箭头,具有快速向前感,充分体现“广东应急”的主题和内涵,具有勇于探索、敢为人先、突破创新的概念:“手”表达“管理”的含义,象征政府肩负应急管理的重任,托起应急管理事业的太阳;

  3.红、橙、黄、蓝分别代表可以预警的突发事件预警级别。同时,红色象征充满朝气、活力、热情的广东应急队伍;橙色象征科学应急概念;黄色象征收获与辉煌;蓝色象征广东沿海的特殊地理位置及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的气魄。

  二、应急管理宣传口号

  1.多一份预防,少一份伤亡。

  2.预防突发事件,保障公共安全。

  3.加强应急管理,构建和谐广东。

  4.广东应急管理,分分秒秒伴您。

  5.学好用好应急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6.应急意识在心中,和谐平安在广东。

  7.同撑应急保护伞,共筑事故防火墙。

  8.应急管理无小事,粗心大意误大事。

  9.应急管理利万家,预防为主靠大家。

  10.有备才无患,平安常相伴。

  附件2

广东省应急管理宣教培训工作任务分工表

序号

工作内容

负责单位

一、应急预案宣传

1

总体应急预案宣传报道

各级宣传部门牵头负责,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协助。

2

专项应急预案解读宣传

专项应急预案牵头起草单位提供解读文章、背景材料,各级政府新闻办发通稿

二、专题宣传

3

利用“国际减灾日”、“3·23世界气象日”、“全国消防日”、“全国法制宣传日”、“公共安全宣传周”、“防震减灾周”、“全国安全生产月”等与应急管理相关的宣传日(周、月)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各级公安、民政、水利、卫生、安全监管、地震、气象等单位分别牵头负责,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协助。

4

突发事件应对法等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宣传

各级普法部门牵头负责,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协助。

5

典型案例宣传

各级应急管理办事机构提供稿件、宣传部门安排播发。

6

“安全亚运”系列宣传

亚组委牵头负责,广州市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协助。

三、应急知识普及

7

编辑整理有关应急知识,开展应急知识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活动

各级公安、民政、水利、卫生、安全监管、地震、气象等单位分别牵头负责,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协助。

8

开辟应急知识专栏

各级宣传部门牵头负责,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协助。

 

序号

工作内容

负责单位

9

在社区、高危企业、建筑群和车站、机构、码头、商场、宾馆等公共场所位置应急标识、张贴应急管理宣传口号

各级建设、工商管理、旅游等单位分别牵头负责,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协助。

10

出版科普读物及音像制品,举办科普和科技成果展览

各级新闻出版部门牵头负责,科技、科协等有关单位协助。

11

编发应急知识宣传手册

各级应急管理办事机构牵头负责,各有关单位协助。

12

制作张贴宣传海报、投放公益广告、拍摄应急知识短片、指导协调制作和播出有关电影、电视、广播和动漫等作品

各级宣传部门牵头负责,政府新闻办、广电部门、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协助。

13

举办论坛、讲座、科普展览、知识竞赛、专题文艺晚会等

各级宣传、广电部门、应急管理办事机构负责。

四、教育培训

14

学校教育

各级教育部门牵头负责,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协助。

15

领导干部培训

各级组织部门牵头负责,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协助。

16

公务员培训

各级人事部门牵头负责,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协助。

17

职业培训

各级人事、劳动保障部门负责。

18

志愿者队伍培训

各级团委、有应急志愿者队伍的单位牵头负责,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协助。

五、其他相关工作

19

经费保障

各级财政部门负责。

20

督促检查

各级应急管理办事机构负责。

  附件3

  广东省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简本目录

(共22件)

  广东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广东省防汛抗旱防风应急预案

  广东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广东省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广东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广东省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

  广东省处置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预案

  广东省海上险情应急预案

  广东省处置城市地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广东省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广东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广东省通信保障应急预案

  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广东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广东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

  广东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广东省粮食应急预案

  广东省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广东省涉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广东省核应急预案

  广东省地震应急预案

  广东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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