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广东省防灾减灾“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防灾减灾“十一五”规划》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七月二十三日
广东省防灾减灾“十一五”规划
为进一步提高全省防灾减灾能力,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防灾减灾工作现状和存在问题
我省濒临南海,属东亚季风区,地跨中亚热带、南亚热带和热带气候带,气候条件和地貌构造复杂,自然灾害种类多、灾季长、发生频率高、强度大、突发性强,尤其是台风、暴雨洪涝、严寒、干旱、冰雹、龙卷风、雷电、地震、地质灾害以及农业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频繁发生。自然灾害平均每年对全省造成约300亿元400亿元的经济损失,严重影响了我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防灾减灾工作,近年来更是把这项工作作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的重要民心和德政工程来抓,积极推动防灾减灾事业的发展。经过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长期艰苦努力,我省防灾减灾工作取得显著成绩,防灾减灾体系已初步建立,发挥了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一)防灾减灾工程建设成效显著。
抗风防涝能力全面提高。建国以来,全省已投入水利资金累计1067亿元,至2005年底,共建成水库6732座,总库容408亿立方米;水闸5927座,机电排灌装机136万千瓦;江海堤围1.63万公里,其中防护面积达666.7公顷以上江海堤围364条,堤长6763公里,初步建成了具备一定防洪防潮能力的堤库结合防洪体系,全省在易洪、易涝地区的2010万人口、113.9万公顷耕地得到了一定程度的保护。
防震减灾预防体系建设成效显著。初步建立起与国家法律相配套的地方防震减灾法规体系;重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管得到进一步加强,全省已有17个地级以上市将地震安全性评价纳入基建审批程序;地震小区划工作全面展开,广州、深圳、珠海等19个地级以上市的部分城区、经济开发区共完成了1064平方公里地震区划工作,涉及重要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1300多项;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的试点工作已全面铺开。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扎实推进。从1999年至今,全省已安排并完成了54个县(市、区)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其中,2003年-2005年,省每年安排400万元,组织完成了30个县(市、区)的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基本查清了调查区地质灾害分布和潜在隐患,划分了不同类型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全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投入地质灾害勘查与治理资金8.36亿元,完成了和平县东山岭等10多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勘查与治理项目,建立了一批地质灾害治理示范工程。通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累计减少或避免直接经济损失12亿多元。
农业生物灾害防治有新进展。积极做好农业生物灾害的预测预报和防治工作,加强危险性有害生物的防疫和控制,确保农作物生产安全。据统计,2005年全省农作物病虫草鼠螺防治面积1666.7万公顷,其中水稻病虫防治面积733.3万公顷、挽回稻谷损失200万吨,蔬菜病虫防治面积403.3万公顷、挽回产量损失120万吨,果树病虫防治面积386.7万公顷、挽回产量损失85万吨,田鼠防治面积118.0万公顷、挽回损失19万吨,草害防治面积406.7万公顷,植物种子产地检疫面积6000公顷、苗木产地检疫面积1万公顷、产品产地检疫面积2万公顷。
(二)非工程减灾措施不断加强。
初步建成了水、雨情信息采集和通信、洪水预报及调度系统。积极开展三防指挥系统项目建设,已建立水文气象监测网、北江水情遥测系统、水情信息会商系统、水情预报业务系统和大中型水库洪水调度系统,实现了水情、雨情实时查询和洪水预报作业模型化,提高了报汛的准确性、及时性以及汛情处置效率,全省防洪能力进一步提高。
大力推进立体大气综合探测网络建设。气象高速通信网络已覆盖全省,天气气候数值预报模式体系初步形成,数值天气预报新产品可用时效达到6天-7天。与“九五”时期相比,天气预报水平提高了5%-10%,预测与实况的相关系数提高了12%。
进一步加强地震监测预报体系建设。通过实施全省数字测震台网、地震前兆台网、数字强震动台网和地壳运动观测网建设工程,新建地震台80个,改建地震台150个,全省陆地及沿海地区地震监测能力已达到2.5级以上,粤东、粤西、珠江三角洲等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地震监测能力已达到1.5级以上,15分钟内能完成地震速报,地震预报能力显著提高,震后趋势判断准确率达90%。进一步加强地震紧急救援体系建设,在全国首创了防震减灾助理员制度,地震紧急救援队已组建完成,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55个重点县(市、区)以及大型企业均编制了地震应急预案,省地震应急指挥中心、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和地震信息网络系统已初步建成。
不断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地质灾害应急制度和处置机制逐步建立,全省建立地质灾害隐患监测点1250处,参与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人员已达1570人(组),成功预报了郁南县雅口镇、云安县佛仔洞、罗定市扶合镇等地18起地质灾害,避免了4017人伤亡和近亿元的直接经济损失。
加大对农业生物灾害的监测、预报和防控力度。不断加强病虫监测预警、重大病虫应急防治、植物检疫防疫和农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有效防治各种农业生物灾害,避免其对农业生产造成重大损失。
高新技术在减灾领域广泛应用,综合科技减灾能力初步具备。减灾宣传教育不断深入开展,社会公众防灾意识进一步提高。
(三)存在问题。
防灾减灾工作仍需进一步规范化、系统化,法制建设需加强,执法监督机制有待完善;各类灾害监测基础设施仍然比较薄弱,监测预报尤其是预报预警能力不强;大中型城市的抗灾能力亟待提高,农村减灾工作任务艰巨;灾情信息系统不够健全,灾害救援装备落后,救灾物资储备和社会救助制度亟待完善;防灾减灾技术指导队伍建设应进一步充实稳定;社会公众减灾意识有待加强。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于建设经济强省、和谐广东为宗旨,坚持以人为本,贯彻预防为主、防治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坚持防灾减灾与经济建设共同推进,进一步完善自然灾害防御处置体制,建立健全预测预警、预防抗御、应急指挥救援三大机制,不断提高防灾减灾综合能力,为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
(二)发展目标。
“十一五”时期,着力建设一批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关键性作用的防灾减灾工程,全面提高全省防灾减灾能力,有效减轻各种灾害的影响。
1.水利减灾。建立人水协调的水旱风防灾减灾体系,努力实现防洪工作从控制洪水向管理洪水转变,从无序、无节制地与洪水争夺空间向有序、可持续地与洪水协调共处转变。建立工程体系与非工程体系相结合的防灾减灾体系,有效控制常遇和超标准洪涝及风暴潮。进一步加强防灾减灾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及时落实应急处置措施,迅速恢复灾区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将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确保社会稳定。
2.气象减灾。树立“公共气象、安全气象、资源气象”的理念,以灾害性天气综合观测系统建设和科学研究为切入点,按“一流装备、一流技术、一流人才和一流台站”的目标,构建现代化的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覆盖境内及境外临近地区的天气、气候综合监测系统,力争天气预警、预报和气候预测产品的准确率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基本建成具备21世纪初国际先进水平的气象防灾减灾信息系统和决策支持系统,形成较完善的综合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因灾伤亡人员明显减少,防灾减灾整体实力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3.防震减灾。在全省基本建立起较完善的、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防震减灾工作体系,有效提高地震灾害综合抗御能力,其中珠江三角洲地区率先达到基本抗御6级左右、相当于本地区地震基本烈度地震的能力。建立健全地震应急管理机制,完善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实现地震应急预案启动时间不超过15分钟的目标。建设现代化立体地震监测台网,提高地震监测精度。一般工程新建、改建和扩建完全达到地震烈度(或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重大工程和重要基础设施要完全按照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对农村新建、改建房屋抗震技术指导的覆盖面达到60%以上。逐步建立全省地震救灾物资储备体系,震后24小时内灾民能得到及时的生活救助。
4.地质减灾。坚持全面规划、预防为主、突出重点、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和群测群防网络建设,初步建立起地质灾害预测、预报和预警系统,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工程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减少人为因素诱发的地质灾害。完善规章制度和行政监管体系建设,依法履行审批、监督职责。基本完成重要地质灾害县(市、区)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开展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勘查治理,建立勘查治理示范点,在地质灾害防治科学理论和技术方法方面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促进生态地质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
5.防控农业生物减灾。建立健全农业重点有害生物灾害监测网络,加强省、市、县三级农业重大有害生物预警与防控建设,使生物灾害中短期预测预警准确率达到85%以上,长期预测预警准确率达到75%以上,确保不出现重大生物灾害。在一般年份将粮食作物生物灾害造成的损失控制在总产量的5%以内,特殊年份控制在8%以内;在一般年份将经济作物生物灾害造成的损失控制在8%以内,特殊年份控制在15%以内;重大生物和危险性生物灾害造成的损失控制在8%以内。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机制。
建立健全水利、气象、地震、地质灾害及农业生物灾害的监测系统和信息处置系统,推广应用GPS(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IS(地理信息系统)、RS(遥感系统)等先进技术,提高对灾害的监测预报能力,为各级政府和社会公众科学应对突发性灾害事件提供决策依据和预警。
1.水、旱、风灾监测预警。按照“实用、可靠、先进、标准、开放、实时”的原则,构建以水旱风灾情信息采集系统为基础、通信系统为保障、计算机网络系统为依托、决策支持系统为核心的覆盖全省的三防指挥系统,实现全省水、旱、风灾害信息及预测预警信息共享,保证信息传递和反馈的高效、快捷。
2.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以提高地球系统监测及预报准确率为目标,建立综合大气观测系统,重点建设气象卫星地面应用业务系统、风廓线网、GPS/MET水汽总量探测系统、闪电定位系统,完善新一代天气雷达系统。
提高天气预报技术。强化精细化中尺度数值模式天气预报技术,逐步实现“定时、定点、定量”的精细化天气预报,延长灾害性天气的预报预警时效,实现长期预报(月、季、年)、中期预报(4天以上)、短期预报(1天3天)、短时预报(3小时12小时)、临近预报(03小时)等无缝隙的滚动预报,并不断拓宽预报预警领域,使气象预报更加专业化。
建设短期气候预测和气候变化应对工程。结合我省实际,引进、开发新一代短期气候预测模式,提高短期气候预测能力和水平。针对全球气候变化引发的一系列问题,为适应和减缓气候变化,从安全、可持续发展的角度,进一步加强气象能源开发利用、固碳减排、海冰资源化利用、粮食安全和重大工程生态影响评估等方面的建设。
3.地震灾害监测预警。提高地震综合监测能力,构建空间、地表、地下现代化立体地震监测系统,采用GPS、RS等新技术,开展微震与强震动、地壳运动、大地电磁、重力和地下流体等综合监测,实现对全省内陆、近岸海域及周边地区的有效监测。建立水库诱发地震预报试验基地,在水库诱发地震的发震机理、预报和防御研究等方面取得实效。
加强地震监测台网建设。力争使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监测能力达到1.0级以上,其他地区监测能力达到2.0级以上,震中定位精度达到国家Ⅰ类标准,省台网中心地震速报在10分钟左右完成。
建设地震海啸监测预警系统。以沿海地震观测台网为基础,加快建设地震海啸监测预警系统,实现对南海海域7级以上地震快速定位和震源参数的快速确定,并对海啸形成的可能性、海啸到达各地时间、规模进行快速判定和快速预警。
建设强地震动观测台网。开展重大基础设施和生命线工程地震紧急自动处置系统研发,力争在交通和核电站等重要生命线工程的试点中取得突破。
强化地震预报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专群结合的地震预测和政府应急管理风险决策相结合的地震预报体系,逐步建立地震信息发布制度,向社会发布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重点危险区判定信息。
4.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建立健全县、乡(镇)、村三级群测群防网络,完善各地级以上市地质环境监测,建成以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为主体、覆盖各地级以上市的地质灾害应急反应系统;逐步建立省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体系,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预报和趋势预测。加强汛前地质灾害防治制度建设,建立对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险情巡查、监测和复查的长效机制。
5.农业生物监测预警。建立应用“3S”(GPS、GIS、RS)技术的农业危险性有害生物监测预警网络系统,制订和完善生物灾害预测预警模型,建立动态的有害生物疫情数据库。按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开展农业有害生物风险分析,对常规病虫害按季、月、旬等时段定期发布疫情预警信息;在病虫发生和防治的关键时期,采取1天-5天发布制度。进一步充实和加强省、市、县级重点植物检疫实验室,增强农业有害生物基础研究和防控能力。
(二)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防抗御机制。
加强灾害防御能力建设。各地级以上市基本完成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城市及其建(构)筑物和工程设施达到法定抗灾设防标准,各种威胁城市安全的灾害隐患得到有效治理,重大工程、生命线工程具备抗御较大灾害能力。重点实施珠江三角洲城镇群综合减灾工程和农村民居抗灾安全示范工程,提高城乡综合抗灾能力。
1.水利减灾工程。全面建设防洪除涝防风暴潮减灾体系,按时完成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抓好以城市防洪堤、珠江和韩江三角洲堤防以及沿海重要堤防为主的堤防达标建设,包括城市防洪工程109宗,主要江海堤围77宗,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达标工程100宗,省属重点防洪工程4宗,使县级以上城市防洪能力提高到50年一遇以上标准,重点城市防洪能力提高到100年一遇以上标准。加快以珠江三角洲为重点的河道及河口整治工程建设,加强大中型、重点小型病险水库和水闸的除险加固,以及山区性河流治理。完成珠江八大入海水道、韩江重要入海水道和澳门附近水域入海水道整治,开展干流河道和其他入海水道的综合治理,有重点地实施主要江河的蓄滞(分)洪工程。
2.气象减灾工程。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程建设,加强不同云体人工催化基础理论研究,开发研制新型高效的人工增雨催化剂、催化作业工具,研究优化播撒方法,提高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水平和效果检验技术,将人工影响天气从人工增雨延伸到包括人工防雹、防治大气污染、人工消雾、消云和消雨等作业。
强化防雷减灾工程建设。加快建设覆盖全省的雷电监测网,加强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中心建设,为雷电基础研究、防雷技术创新和防雷减灾服务提供科学完备的雷电监测数据资料,增强雷电灾害的预测评估能力和雷电事故判断的准确性。
3.防震减灾工程。推进完成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湛江等市震害预测,开展广州、深圳、东莞等市的地震活断层探测及地震危险性评价工作,科学制订防震减灾规划。做好广州2010年亚运会等重大活动的防震减灾工作,为活动顺利进行提供有力保障。不断推进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县级以上城市的重要工程、重要建筑物抗震性能普查、抗震加固和改造工作。建立200个地震安全农居示范村,力争使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内的农村大部分新建住宅采用抗震技术建造。
4.地质减灾工程。全面实施重点地质灾害治理和搬迁工程,完成全省地质灾害较严重的5个地级以上市、37个县(市),以及大宝山铁矿、云浮硫铁矿、石菉铜矿、茂名市高岭土矿、凡口铅锌矿、梅州市四望嶂煤矿等大型矿山地质灾害调查及其周边生态环境评价工作。建立两个地质灾害调查与防治示范县(市、区)和1个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及防治示范区。完成对和平县东山岭滑坡群等11处严重地质灾害危险点的勘查治理,对规模大、危害严重、工程治理费用高的33处危险点的受威胁村庄进行搬迁。
5.防控农业生物减灾工作。加强农业重大有害生物预警、应急防控以及重点地区水稻、果树和蔬菜病虫害综合防治工作建设,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农业生产安全。
(三)建立健全自然灾害应急指挥救援机制。
完善应急预案体系。进一步完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重点抓好社区、农村和重点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应急工作培训和检查,适时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开展灾害风险分析和应急资源普查,建立应急救援基础数据库,建成统一高效的应急信息平台和发布系统。
研究起草《灾害紧急救援条例》,明确灾害紧急救援管理的基本原则、救助范围以及政府、军队、社会组织和公民在灾害紧急救援工作中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落实灾害救援资金和物资保证。
整合自然灾害应急指挥资源。充分利用各地现有资源,建立以广州为中心的快捷灵敏的信息管理和应急决策指挥系统。加强泛珠三角地区合作,健全自然灾害信息交流和应急联动机制,实现信息的互连互通。
加强高新技术在灾害应急指挥救援中的应用。推进自然灾害应急指挥技术、灾情速报和应急救灾基础数据库系统建设,为自然灾害应急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和信息保障。重点开展GPS(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IS(地理信息系统)、RS(遥感系统)技术在灾情趋势分析和影响范围、程度动态监测的应用,以及抗灾救灾中的理论研究和技术应用。
加强抢险救灾专业队伍建设。以公安、消防等专业队伍为依托,组建抢险救灾专业队伍,形成以专业队伍为主体、社区志愿者队伍为辅助的专群结合的社会抢险队伍,提高快速反应和协同作战能力。
完善和强化自然灾害灾情快速评估、上报和发布制度。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灾情收集网络和灾害评价体系,组织构建多行业灾害管理专家评估委员会,开展自然灾害损失评估模型研究,提高灾情评估的时效性和科学性。
建设灾害紧急避险场所。沿海地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要结合城市广场、绿地和公园等建设,规划设置应对突发性自然灾害的紧急疏散通道和避险场所,配备必要的避险求生设施。
落实应急资金和物资储备。根据自然灾害应急物资需求量大、种类多、时限性强的特点,依靠城市商品物流优势,合理建设应急物品储备网络。加强自然灾害多发地区的救灾储备物资体系建设,重点抓好应急物资储备仓库建设,增加救灾储备物资品种和数量,满足应急救灾工作需要。突出紧急状态下灾民的转移安置和生活安排,重点保证应急资金和物资落实。
四、主要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防灾减灾管理机制。
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和“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坚持分级负责、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防灾减灾综合管理机构,落实省、市、县三级目标管理责任制,提高统筹协调能力,全面落实防灾减灾各项工作。
(二)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加大减灾投入。
各级政府要建立起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减灾投入机制,在加大政府投入力度的同时,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灾害保险机制建设,鼓励企业、个人参加灾害保险,提高社会对灾害的承受能力,逐步建立起政府主导、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的灾害救助和恢复重建的多元补偿机制。
(三)加强防灾减灾法制建设。
进一步完善与国家法律配套、符合我省实际的地方性防灾减灾法规体系,加快推广防灾减灾技术规范和国家标准,组织制订地方性技术标准,依法强化防灾减灾管理。建立健全防灾减灾工作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监督和检查,使防灾减灾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和法治化。
(四)加强宣传教育,增强防灾减灾意识。
加强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和普及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紧急避险和自救互救的能力,由被动防灾转变为主动减灾。开展多层次专业化教育,进一步增强防灾减灾管理人员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提高防灾减灾工作业务水平。
附件:广东省防灾减灾“十一五”规划重大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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