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府办〔2007〕5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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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
残疾人体育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体育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7〕3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近年来,我省残疾人体育工作发展迅速,残疾人群众性体育活动日趋活跃,残疾人竞技体育水平不断提高,残疾人运动员在国际、国内赛场屡创佳绩,为国家、为我省赢得了荣誉。但总体而言,我省残疾人体育事业起步晚、起点低、基础薄弱,整体发展水平仍不高,特别是残疾人竞技体育水平与部分兄弟省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建设体育强省的要求不相适应。为此,省人民政府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以备战2007年世界特殊奥运会、2008年残奥会、2010年亚洲残运会为契机,把残疾人体育纳入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加大经费投入,加强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残疾人体育项目发展,广泛深入开展残疾人康复健身和体育健身活动,推动我省残疾人体育工作迈上新台阶,促进我省残疾人体育工作与经济社会及残疾人事业协调发展。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七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