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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6939748/2005-00143 分类: 综合政务、通知
发布机构: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05-01-06
名称: 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的通知
文号: 粤府办〔2005〕2号 发布日期: 2005-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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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5-01-0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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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府办〔200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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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的通知》(国办发〔2004〕73号)转发给你们,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我省12万人口、38个县级单位、150个乡镇级单位。省人民政府同意成立广东省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和组织实施此项工作。各有关市、县要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成立相应机构,积极做好各项工作。

  各地要将残疾人抽样调查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给予必要的工作条件保障,要积极做好宣传工作,确保如期完成抽样调查任务。


  附件:广东省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五年一月六日


  附件

广东省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李容根(副省长、省残联主席)

  副组长:周炳南(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残联副主席)

  郭德勤(省残联理事长、省残联副主席)

  叶健夫(省统计局副局长)

  郑人豪(省民政厅副厅长)

  廖新波(省卫生厅副厅长)

  成 员:胡中梅(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黄功绵(省发展改革委助理巡视员)

  刘育民(省教育厅副厅长)

  林立奇(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户政处副处长)

  刘小聪(省财政厅副处长)

  林王平(省劳动保障厅副厅长)

  余森泉(省人口计生委副处长)

  刘穗鲁(省质监局助理调研员)

  谭君铁(团省委副书记)

  杨洁芝(省妇联副主席)

  孙俊明(省残联副理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残联。抽样调查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自行撤销。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的通知

国办发〔2004〕7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1987年第一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以来,我国残疾人的数量、结构、地区分布、致残原因及生活状况都发生了很大变化。为掌握他们的最新实际情况,并为制定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及有关法规、政策提供依据,经国务院批准,定于2006-2007年开展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这次抽样调查由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实施,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协调配合,给予必要的经费和条件保障,确保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

二〇〇四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

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邓朴方  中国残联主席

  副组长:张 勇  国务院副秘书长

      王新宪  中国残联副主席

      张为民  国家统计局副局长

      李立国  民政部副部长

      马晓伟  卫生部副部长

  成员由中宣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劳动保障部、人口计生委、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残联有关同志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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