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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6939748/2004-00075 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通知
发布机构: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04-01-19
名称: 转发省财政厅关于编制2004年省级财政收支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意见的通知
文号: 粤府办〔2004〕15号 发布日期: 2004-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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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财政厅关于编制2004年省级财政收支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4-01-19  浏览次数:-


粤府办〔2004〕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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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财政厅关于编制2004年省级财政
收支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意见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财政厅《关于编制2004年识财政收支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原则的意见》业经省人民政府同 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四年一月十九日
 



关于编制2004年省级财政收支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原则的意见

(省财政厅 二○○四年一月二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有关规定,为了贯彻今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关 于编制2004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国发[2003]25号)精神,结合识财政收支 状况,按照推进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公共财政体制要求,优化支出结构, 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和支出绩效,现就编制2004年识财政收支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提出如下意见:

  一、2004年我省面临的财政经济形势和编制2004年预算的指导思想
  2004年,世界经济将缓慢复苏,全球产业结构调整和转移加快。同时,国家继续实行积极财 政政策,进一步扩大内需、扩大对外开放。随着扶持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拉 动经济增长的作用将进一步显现,宏观环境总体上有利于我省经济的发展。但也面临国际贸 易保护主义加剧,国家调整出口退税政策,城乡就业存在结构性矛盾,地区间发展不平衡, 城乡发展不够协调等问题。综合以上各种影响因素,预计2004年我省经济总体上将继续保持 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态势。
  经济的发展虽然为2004年识财政收入的平稳增长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是,识财政仍面 临许多减收增支因素。在收入方面,所得税分享及出口退税负担机制改革削弱了地方收入增 长潜力,利率下调和电价调整的递延影响、金融保险营业税继续抵扣,落实再就业、支持高 新技术产业发展、减轻农民负担等政策性减收因素较多。在支出方面,为落实十六大提出的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需要不断加大财政保障力度,保稳 定、保运转、保安全、保改革、保重点等方面的支出不断增加。因此,2004年识财政收支 矛盾仍将十分突出,增收节支工作一刻也不能放松。
  根据对2004年财政经济形势的分析,编制2004年识财政预算总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工作 部署,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坚持“生财有道、聚财有方、用财有规”的原则, 依法理财,促进发展。严格依法征税,做到应收尽收;建立激励型机制,确保财政收入稳定 、有效增长;落实出口退税负担政策,促进外贸出口增长;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减轻农 民负担。继续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新增财政资金重点向“三农”倾斜,向社会发展倾斜, 向环境保护、扩大就业及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倾斜,保障重点支出需要。坚持制度创新,不断 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和“收支两条线”改革,提高预算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有效运用财政分配政策,促进全省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2004年识预算编制的原则
  为了维护财政预算的严肃性、合法性和权威性,确保预算收支平衡、完整统一、真实可靠, 做到公开透明、准确预算,2004年识财政预算收支安排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依法编制预算,坚持增收节支、量入为出。识财政收入增长要与全省国内生 产总值的增长相适应。要按照政府的职能要求,安排预算支出,要有利于促进发展,培植和 扩大财源,增加财政收入。税收收入安排要积极稳妥,依法征税。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出口 退税政策,加大财政对一般贸易出口的扶持,支持我省外贸出口保持一定的增长。要依法加 强非税收入的收缴和管理,确保按规定应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全部足额纳入财政预算。
  (二)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到期项目支出一律收回。根据《预算法》,按照公共财政 要求,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认真解决好财政“越位”和“缺位”问题。凡2003年到期的支出 项目一律取消,收回资金作为2004年识可用财力,重新编制支出预算。如确需延续安排的 ,必需经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同意。
  (三)确保政权运转。保证政权机关运作和执法办案必需的基本支出,特别是省委、 人大、政府、政协、纪委等机关的正常运转支出,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的公检法司支出,以 及外事和人民团体人员经费和公务活动的必要支出。
  (四)确保重点支出需要。确保教育、“三农”、科学、卫生、建设文化大省、计划 生育等重点支出需要,并保证财政对教育、科学的投入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加大财 政对卫生事业的投入力度,重点支持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农村医疗卫生建设,改善农村医疗 卫生条件,构建保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屏障。新增的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 经费主要用于农村,特别是东西两翼、北部山区。加强农村教育布局调整工作力度,继续免 收农村困难家庭子女书杂费等。
  (五)确保改革和社会稳定。落实好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支出。支持 国有企业改革,安排好就业和再就业所需经费;加大对农民增收减负、农村税费改革、农民 参加新型合作医疗补助、农村“四难”问题以及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等方面的支出力度。
  (六)集中财力办大事。确保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十项民心工程”、“十大工程” 以及山区工作会议各项资金的落实。保证省人大提出而又有财政支付能力的议案的开支需要 ,解决好热点、难点问题。改革财政投融资体制,财政用于经济建设投资的支出逐步退出竞 争性领域,减少财政无偿拨款,重点通过参股投资、贴息等方式,引导和扶持基础设施和基 础产业的发展,支持环境污染的治理,加强生态环境建设。
  (七)落实“收支两条线”、厉行节约。行政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等要按规定纳入 预算管理,部门支出实行预算制。行政事业单位购建办公楼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2003]25 号文的有关规定,2004年原则上不受理购建和装修办公楼的财政支出,确实特别需要购建装 修办公楼的,必须经纪检、监察、计划、编制等部门严格审核、立项后,按简朴、庄重、大 方、严禁奢华的原则安排支出。
  (八)细化预算内容,实行零基预算。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改变“基数加增长”的 做法,法律法规规定增长的事业费不与单位基数挂钩。行政事业单位一般性支出实行零增长 。行政事业单位确因特殊需要增加支出的,必需经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同意。
  (九)强化规范性、提高透明度。继续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改革 ,认真清理省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逐步实现预算编制的科学、规范、透明。 利用信息网络等现代化手段,加大人大对预算编制和执行的监督力度;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 及使用效果的财政监督和评价,确保财政资金的有效性、安全性。
  (十)建立激励机制。改革和完善对市县财政转移支付和专项补助制度,建立激励型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促进县域经济加快发展,实现全省财政、经济有效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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