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府办〔2009〕45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的意见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各地、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值班工作的要求,不断完善值班制度,加强值班力量,有效保障政府系统的高效运转;重视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为我省科学预防、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一些地区和单位对值班工作重视不够,制度不完善、机构不健全、人员不落实、网络不畅通、信息报送不及时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为进一步加强政府系统值班工作,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值班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值班工作是确保政府管理工作及时高效运转的重要手段,是应急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值班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把值班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含东莞、中山市的镇,下同)、各有关单位要设立专门的值班室。值班室要设置专线电话,配备必要的办公和通信设备,由专职人员24小时轮流值班。要选派政治可靠、责任心强、业务熟悉、有较强综合分析能力和协调处理能力的干部充实到值班工作岗位,不断提高值班工作水平。未设立专门值班室的单位,要安排至少1名干部24小时电话值班。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关心值班人员,积极为值班人员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值班工作制度
(一)节假日领导带班值班制度。法定节假日放假期间,各地、各有关单位负责人要亲自带班,及时掌握和处理有关信息。带班领导要随时与值班室保持联系,及时掌握和处理有关信息,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在第一时间得到先期处置。各地级以上市、各有关单位值班室要在放假前5天,填写有关表格(附件1、2),报送省政府总值班室。
(二)信息报告制度。要制订突发事件信息处理流程,明确信息报告责任主体,规范报告内容和方式,确保按规定的时间、格式(附件3),及时、准确、规范报送突发事件信息。
(三)值班日志登记制度。值班室要定人定岗定职,工作细化到位,责任落实到人;要建立值班日志登记制度,客观、准确、及时、全面记录值班期间接报、处理的有关事项,确保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四)督导制度。要按照“一级督导一级”的原则,定期对值班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整改,不断提高值班工作水平。
(五)培训制度。要针对新形势对值班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经常性组织对值班人员进行培训,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荣誉感,掌握各项业务流程和要求,不断提高值班人员的综合素质。
(六)交流总结制度。要定期召集值班室分管领导、主要负责人等召开座谈会,及时交流工作经验,取长补短,共同提高。有条件的,可以组织对值班工作进行考核。
三、进一步提高突发事件信息处理水平
突发事件信息处理是值班室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要通过壮大突发事件基层信息员队伍、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合作和关注主流网站登载的相关信息等途径,不断拓宽信息渠道。要加强对信息的研判,充分挖掘信息的潜在价值。要通过加强对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情况的考核通报,以及建立完善奖惩制度,切实杜绝迟报、轻报、漏报、谎报、瞒报突发事件信息的现象。
附件:1.各地、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法定节假日期间去向表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