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府〔2008〕43号 |
━━━━━━━━━━━━━━━━━━━━━━━━━━━ |
广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2007年度落实省激励型 财政机制先进单位的通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7年,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壮大县域经济,实行激励型财政机制的工作部署,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大力发展经济,增加财政收入,取得显著成效。全年,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上划省“四税”平均增长26.89%。其中,粤东、粤西和粤北地区平均增长28.46%,32个县(市、区)获得上划省“四税”超过全省平均水平返还奖励及领导班子奖励,占粤东、粤西和粤北地区县(市、区)数的48.48%;48个县(市、区)获得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奖励,占享受省转移支付补助县(市、区)数的71.64%。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省人民政府决定,对获得2007年度县级领导班子奖励的汕头市澄海区等32个县(市、区)予以通报表彰,授予其中获得100万元以上县级领导班子奖励的汕头市澄海区等14个县(市、区)“2007年度加快县域财政发展奖”。 受表彰的单位要再接再厉,为促进我省县域经济发展作出新的贡献。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中争当排头兵,加快县域经济发展,为实现我省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协调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1.2007年度县级领导班子奖获奖单位名单 2.2007年度加快县域财政发展奖获奖单位名单 广东省人民政府 二○○八年五月二十九日 附件 1 2007年度县级领导班子奖获奖单位名单 (共32个)
附件 2 2007年度加快县域财政发展奖获奖单位名单 (共14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