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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府〔2004〕1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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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省2003年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情况的通报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3年,我省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 生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 决定》和省委、省政府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各项工作部署,切实加强领导,加 大工作力度,采取有力措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取得显著成绩。根据《广东省 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办法》和《广东省2003年人口与计划生 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调查方案》,省有关部门对全省2003年度人口与计划 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了综合考评,现将考评情况通报如下: 一、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和阳江等7个市,年度人口与计 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达标,成绩显著,授予“广东省2003年度人口与 计划生育先进单位”称号,并各发给奖杯和奖金10万元。广州市越秀区、东山 区、海珠区、荔湾区、白云区、芳村区、番禺区,深圳市福田区、罗湖区、盐田 区、南山区、宝安区、龙岗区,珠海市香洲区,汕头市澄海区,佛山市南海区、 顺德区、高明区,韶关市北江区、武江区、仁化县、曲江县,和平县,梅州市梅 江区、蕉岭县,惠州市惠城区、惠阳区、惠东县、博罗县,台山市,阳江市江城 区、阳东县,肇庆市端州区、鼎湖区、四会市,清远市清城区,潮州市湘桥区, 揭阳市榕城区,新兴县等39个县(市、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 考评达标,成绩突出,授予“广东省2003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先进单位”称 号,并各发给奖状和奖金5万元。 省发展改革委、经贸委、教育厅、科技厅、公安厅、民政厅、财政厅、人事 厅、劳动保障厅、建设厅、农业厅、外经贸厅、卫生厅、广电局、统计局、工商 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妇联等18个省计划生育委员会兼职委员单位,2003 年度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达标,各发给奖金2万元。 对上述计生工作达标的市、县(市、区)和省直单位给予全省通报表彰。 二、增城市,珠海市金湾区、斗门区,韶关市浈江区、乐昌市,江门市蓬江 区、恩平市,阳西县,徐闻县,高州市,电白县,连山县,潮安县,云浮市云城 区等14个县(市、区),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达标,进步 较大,给予全省通报表扬。其中珠海市斗门区、韶关市浈江区、江门市蓬江区、 云浮市云城区等4个区从二类地区升为一类地区管理;增城市、乐昌市、连山县 等3个县(市)从三类地区升为二类地区管理。 三、汕头市潮阳区、信宜市、陆丰市等3个区(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 管理责任制考评不达标,工作现状与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要求有相当大的距离,计 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存在突出问题,给予“黄牌警告”,并限期改变计划生育工作 落后面貌。其中信宜市从二类地区降为三类地区管理。 揭西县,汕头市濠江区、潮南区,遂溪县等4个县(区),人口与计划生育 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不达标,工作现状与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要求有较大差距,计 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存在比较突出的问题,给予“提醒注意”,并限期改变计划生 育工作落后面貌。 汕头市2003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不达标,计划生育 “三为主”方针落实不力,与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规定的年度各项工 作目标仍有明显差距,列为“重点管理单位”。 对上述计生工作不达标的市、县(市、区),给予全省通报批评。 希望受表彰或表扬的单位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做好巩固提高工作,力争取 得更好成绩;被批评的单位要振奋精神,正视存在问题,狠抓薄弱环节,采取切 实有力的措施迎难而上,扎实工作,尽快扭转被动局面,确保完成人口与计划生 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各项任务,为实现我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2005年达到 全国中上水平的奋斗目标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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