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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府〔2004〕1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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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授予广东开阳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为模范建设工程的决定广东开(平)阳(江)高速公路是国家同(江)三(亚)国道主干线的重要 组成部分,是国家和省的重点建设工程。该工程已于2003年9月3日建成通 车。在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和建设者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以创建一流工 程项目为目标,发扬敢为人先、务实进取的精神,克服工程建设时间紧、任务重、 压力大的困难,通过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科学运用透明操作、科技创新、廉政 保障、市场机制、规范管理、人文关怀的管理方法,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了建 设任务,创建了优质、高效、低价、廉洁的成功经验,树立了我省大型交通基础 设施建设的成功典范,塑造了广东道路建设的新形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 经济效益。为表彰工程建设成绩,推广工程建设经验,省人民政府决定授予广东 开阳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为“模范建设工程”。 希望参与开阳高速公路项目的建设单位和建设者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 奋力进取,为我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作出新的贡献。同时,省人民政府号召全省 人民特别是交通系统各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向开阳高速公路项目的建设单位和 建设者学习,认真学习开阳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的先进经验,不断提高大型建筑工 程的综合管理水平,全力推动和促进我省交通建设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为提 升广东经济竞争力创造优良的环境,为我省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 目标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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