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粤府〔2003〕15号 |
━━━━━━━━━━━━━━━━━━━━━━━━━━━ |
关于省长副省长分工的通知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现将省长、副省长的分工通知如下: 黄华华省长:主持省政府全面工作。 李鸿忠副省长:常务副省长,分管省府机关、计划、财政、审计、税务、粮 食、经济研究中心、重点项目工作。 汤炳权副省长:常务副省长,分管外经贸、口岸、旅游、侨务、外事、对台 工作。 许德立副省长:分管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国土、人防、工商管理、体育、 核应急工作。 游宁丰副省长:分管工业、交通、通信、内贸、质量监督、药品监督、安全 生产工作。 李容根副省长:分管农口、供销社、公安、司法、打私、民政、人民武装工 作。 谢强华副省长:分管人事、编制、监察、劳动、社会保险、统计、物价、法 制、文史、参事、档案、地方志工作。 雷于蓝副省长:分管文化、卫生、计划生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民族、 宗教工作。 宋 海副省长:分管科技、教育、金融、信息化、知识产权工作。 广东省人民政府 二○○三年一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