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6939748/2002-00034 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通知
发布机构: 广东省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02-12-12
名称: 关于加强新阶段“菜篮子”工作的通知
文号: 粤府〔2002〕92号 发布日期: 2002-12-12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关于加强新阶段“菜篮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2-12-12  浏览次数:-

W020090915589544215538.GIF

粤府〔2002〕92号

315313.png

关于加强新阶段“菜篮子”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全国“菜篮子”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新阶段“菜篮子”工作的通知》(国发〔2002〕15号)的精神,解决我省新阶段“菜篮子”工作中存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工作滞后、市场体系发展不平衡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推动我省的“菜篮子”工程建设,切实做好“菜篮子”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明确指导思想,推进我省新阶段“菜篮子”工作的战略性调整

  各级政府要认清当前形势,转变观念,明确指导思想,加强领导,采取措施,落实责任,切实重视和抓好新阶段的“菜篮子”工作。按照国务院的有关要求,调整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在继续做好保障“菜篮子”产品数量的基础上,尽快把工作重点向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卫生转变,从装满“菜篮子”向丰富、净化“菜篮子”转变。坚持以质量、安全、卫生为中心,以保障消费安全,促进农民增收为主线,实施“菜篮子”产品从田头(养殖场)到餐桌的全过程管理,建立标准化、法制化的监管机制;建立和完善健全的市场体系,推动“菜篮子”产品流通现代化; 依靠科技进步,调整生产结构,从质量档次和品种结构上保证“菜篮子”产品的有效供给。

  二、建立健全“菜篮子”产品质量标准和监督检测体系

  (一)各地要认真贯彻全省农业标准化工作会议精神,重点把“菜篮子”产品标准的制定和实施纳入农业标准体系整体规划。 对人民群众消费需求量大的“菜篮子”产品,如蔬菜、水果、畜禽、水产品等,要尽快制定标准和优先安排示范推广,争取早日建立完善的“菜篮子”产品质量标准体系,为推进“菜篮子”标准化生产创造条件。

  (二)各地要以现有农业质量检测机构为基础,整合资源,强化质检机构的监督检测功能,构建全省农业质量执法监督检测体系。各地级以上市可在现有质检机构基础上,建立综合性的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机构,并且有计划地在主要鲜活农产品产地和批发市场建立有毒有害物质残留检测点。各市、县要积极配合省有关部门,抓紧规划,加快建设,推进落实,在全省形成农业质量执法监督检测层级网络,为“菜篮子”的安全、卫生提供有力的保障。

  三、加强“菜篮子”市场流通体系建设

  (一)进一步加强批发市场建设。要切实搞好批发市场配套设施建设,重点建设好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质量检测机构和信息交流网络。积极推行产品标准化、质量等级化和包装规格化,提高“菜篮子”流通的现代化水平。

  (二)尽快完善和发展“菜篮子”产品零售网络。在巩固和完善城乡农产品集贸市场的基础上,多渠道、多形式地发展各种食品专卖店和超级市场, 发展“菜篮子”连锁经营;鼓励大型农产品生产企业和批发市场开展加工配送和直供直销;鼓励生产基地与加工、流通企业加强联合,发展订单农业;引导“菜篮子”产品生产企业或批发市场开展产品商标品牌经营,树立产品形象,提高知名度和竞争力。

  (三)继续鼓励和扶持发展流通专业大户。对规模大,贡献大的流通专业户,给予适当的表彰鼓励,并引导流通专业户开展必要的联合,提高组织化程度。同时注意引导已具规模的专业户依法进行登记注册,确立法人地位。

  四、加强“菜篮子”生产、加工和流通管理,规范市场秩序

  (一)加大对“菜篮子”产品产地环境的监测和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力度,强化动植物病虫害防治,从源头上保证“菜篮子”产品安全卫生。

  (二)严格“菜篮子”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条件,建立行业管理和企业自律机制。“菜篮子”生产经营企业(包括各类市场)要严格按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生产、加工、包装、运输、储藏、保鲜,确保“菜篮子”产品生产、加工、流通过程不受污染。

  (三)严把“菜篮子”产品的市场入口关,逐步推行产品准入制度。各地要加强对各类“菜篮子”产品的质量监测,重点对“菜篮子”产品的有毒有害物质残留进行监测,严禁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产品进入市场。要建立“菜篮子”产品进货检验登记和源头追溯制度,及时、有效地追溯发生问题的环节和责任,对生产经营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产品的企业依法进行查处。

  五、加快调整“菜篮子”产品结构

  抓住当前“菜篮子”产品供应充足的有利时机,加快调整“菜篮子”产品结构,以丰富“菜篮子”的花式品种,提高“菜篮子”产品的质量档次。在结构调整中,要依靠科技进步,积极开展品种开发,引进、培育和推广一批“菜篮子”优新品种,加快产品的更新换代。大力发展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不断扩大规模,形成区域化、专业化生产,提高产品的质量档次和市场竞争力。

  六、增加对“菜篮子”建设的投入

  “菜篮子”建设既要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更要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特别是“菜篮子”产品的质量安全卫生问题,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和社会稳定大局,各级政府要积极应用财政手段,加强宏观调控能力,确保“菜篮子”工程健康、稳定发展,有效地保障人民群众对“菜篮子”产品在数量、品种结构和质量安全上的需求。省财政从2003年起,将逐步增加农业标准化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等方面的资金投入。各市、县也要按照国务院和省的要求,逐步加大对“菜篮子”建设的资金投入,重点用于新阶段“菜篮子”的质量安全卫生和市场流通体系建设。

  七、加强对“菜篮子”工作的领导

  “菜篮子”工作涉及生产、加工、流通等多个环节,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政府要加强领导,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新阶段“菜篮子”工作的通知》(国发〔2002〕15号)要求,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新阶段“菜篮子”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省政府设立以省农业厅为牵头单位,省经贸委、计委、财政厅、卫生厅、海洋与渔业局、环保局、工商局、质监局、法制办等部门参加的“菜篮子”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协调解决“菜篮子”工作的重大问题和检查指导全省的“菜篮子”工作。各市、县可参照实行。


广东省人民政府

二〇〇二年十二月十二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