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各县(市、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单位,省各人民团体,中直驻粤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认真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发电〔2021〕2号)精神,认真落实7月31日全省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和三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持续落实好近期新修订的各项工作指引规定,在严密筑牢“外防输入”防线的基础上,针对近期国内局部地区发生聚集性疫情复杂严峻形势,现就从严从紧、毫不松懈做好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压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抓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强化疫情防控统筹指挥,认真做好入境人员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疫情防控工作以及集中隔离场所、检测力最、流调力量、应急物资等有关准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就要管疫情防控”原则,健全完善适合本行业特点的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指导所辖行业单位依法依规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落实工作主体责任,做好员工异常症状报告等健康监测,以及涉疫地区旅居史人员的排查管理。倡导“广大群众是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引导公众科学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减少参与聚集性活动。
二、加强重点地区来(返)粤人员排查
对境内高风险地区来(返)粤人员开展14天集中隔离;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来(返)粤人员开展7+7健康管理(7天居家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并在第1、3、7、14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来(返)粤人员开展“三天两检”(间隔24小时)和14天居家健康监测。对中风险地区来(返)粤人员开展14天居家隔离;中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来(返)粤人员开展“四个一”健康管理和14天自我健康监测。上述措施时间自离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市、县(区)起算。对出现本地传播疫情,尚未划定风险等级的地市,参照中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管理。
三、减少人员流动和人员聚集
减少人员流动。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带头减少人员流动,近期原则上不出省,确有必要出省的要严格落实审批报告制度,加强员工健康监测,员工出省回来后要向单位报备,严格按规定做好健康管理工作。倡导群众非必要不到中高风险地区,非必要不出省,非必要不出境。减少人员聚集,严格审批监管大型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展览展销等活动,对不符合疫情防控和安全要求的会议活动不予批准。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原则,压缩线下活动规模,落实落细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不邀请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人员参会。
四、切实加强暑期师生健康管理
各级各类学校要密切关注疫情进展,加强对重点地区来(返)粤、返校人员的排查,建立中高风险地区来(返)粤师生员工台账,加强警示提醒和落实分类健康管理。暑假期间,非必要不组织省外研学、交流、培训等活动;原计划组织离粤培训,尚未出行的原则上取消。所有师生员工开学前14天加强自我健康管理。开学时,中高风险地区的师生推迟返校,待所在地区风险等级降到低风险后方可返校。严格落实校园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继续执行疫情信息“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五、科学做好旅游领域疫情防控
各地要加强辖区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监管,密切关注始发地、目的地疫情防控等级和防控措施,强化风险评估,合理规划旅游线路,暂停各类旅行社组团到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省,暂停销售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省“机票+酒店”等旅游产品。引导公众不出省旅行,倡导以本地近郊游、周边游为主组织开展旅游活动。旅游景区按“不预约、不出行”要求,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的防控措施。酒店、民宿要加强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省旅客的近期旅居史问询和健康监测。
六、强化交通客运场所人员疫情防控
各地市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对“两站一场一港口一服务区”经营管理单位的指导督促,各经营管理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实施进出站场旅客100%测温、100%健康码亮码通行、100%佩戴口罩规范做好发热乘客、红黄码人员移交。严格执行客运站场和交通运输工具清洁消毒通风及隔离留观区设置规定,强化一线工作人员健康管理,严格落实相关工作指引要求。密切关注外省疫情动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采取果断措施加强进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客运管控,采取停运、调整线路、限制上下客等方式,防止疫情通过公共交通工具传播。
七、落实特殊场所防控措施
要压实公安司法监管场所、福利机构、养老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精神卫生机构、母婴服务机构、宗教活动场所、康复机构等八类特殊场所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测温、健康码核验、佩戴口罩、场所清洁通风消毒、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措施。严格控制探视探访,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省旅居史的人员严禁探视探访。对新进入或返回机构(场所)人员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指引规定。
落实集中隔离场所“准医院”管理要求,加强工作人员管理,规范个人防护,实行“两级定岗”,对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严格落实名单管理、集中居住,低风险岗位人员实行“两点一线”管理。推广使用“一码通”,提升全流程全链条信息化管理水平。规范“三区两通道”设置,推进门磁、监控安装应用,做好场所消杀通风、污水废物处理。
八、强化“哨点”监测预警
发热门诊和发热诊室对发热患者全部进行检测核酸,可疑患者落实抗体、影像学、血常规“三必查”;对有新冠肺炎典型症状的患者实施核酸“双采双检”;核酸检测在6小时内反馈结果。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部、诊所等基层机构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加强流行病学史问询,做好发热患者的转诊。药店要落实主体责任,及时、准确、全面做好购买退热、咳嗽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充分发挥多点触发预警系统作用,及时对风险人群加强排查。
九、全力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各地要倒排工期、压茬推进,确保完成9月底前全省1亿人全程接种目标,尽快构建主动防疫的群体免疫屏障。要进一步强化科普宣传,增强群众接种意愿,引导符合接种条件的群众积极接种。科学设置接种点,合理安排人力,按规范要求开展接种,提供精细化管理服务和各种便民措施,针对性做好“一老一小”的接种组织服务工作,加强不良反应监测,严格落实接种后半小时的现场留观。大力推进在校学生目标人群的疫苗接种。强化医疗救治保障,出现问题及时处置。
十、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值班值守,确保指挥工作机制快速高效运转、坚持每日研判调度。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各工作组、工作专班要认真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及时报告防控工作遇到的特殊情况、重要情况、存在困难问题和相关工作建议。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根据疫情形势适时调整相关工作机制。要健全完善“提级指挥、属地处置、区域协作、高效联动”的应急处置机制,一旦发现病例,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提格管控,科学划定风险区域,分级落实封闭封控等措施。要总结推广广州、深圳等市经验,升级本地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开展全流程、全要素、常态化实战演练。要加大对疾控、医疗、检测、流调等领域专业队伍的培训力度,储备相应规模的机动力量。各地要做好隔离房间、隔离资源储备工作,制定完善调用征用管理工作方案。
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
2021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