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卫疾控函〔2020〕156号
各地级以上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各成员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省残疾人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明电〔2020〕14号)、《广东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粤防疫指明电〔2020〕19号)文件精神及国家和省分区分级有关要求,结合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展,我们组织对有关防控工作指引进行修订,形成了《广东省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广东省残疾人辅具适配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广东省残疾人寄宿型托养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广东省残疾人社区康园中心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广东省盲人按摩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1.广东省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
2.广东省残疾人辅具适配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
3.广东省残疾人寄宿型托养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
4.广东省残疾人社区康园中心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
5.广东省盲人按摩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
(附件请登录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下载)
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