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卫疾控函〔2020〕122号
各地级以上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各成员单位:
根据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部署,为切实做好我省快递行业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我们组织编制了《广东省快递行业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
(代 章)
2020年6月5日
附件
广东省快递行业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
根据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部署,为全面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策略,切实做好我省快递行业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指引。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明电〔2020〕14号)、《广东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粤防疫指明电〔2020〕19号)有关要求,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总要求,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坚持预防为主、分类指导、快速响应、落实责任的常态化防控原则,结合国家和省分区分级有关文件要求,毫不懈怠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二、适用范围
本工作指引适用于指导邮政快递从业人员在生产作业场所工作,及在外收寄快递或处于其他高风险环境时,采取有效防控措施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保障自身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生产作业场所主要是指邮政快递企业对外营业场所、(边境)邮件快件处理场所、边境国际邮件互换局(交换站)、内部办公场所、客服中心、信息机房等;其他高风险环境主要包括:1.处于人员密闭的封闭场所且与他人小于1米距离;2.参与聚集性活动或密闭式场所举行的活动。
三、职责分工
各企业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属地业务主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组织、联合相关行业协会根据各自业务范围及特点制定细化的操作指南,属地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疫情防控技术指导。
四、主要措施
(一)企业常态化防控管理。
1.健全完善企业常态化防控组织机构。各企业要健全完善本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组织领导机构,法定代表为疫情防控第一负责人,明确相关部门具体职责和责任人。
2.做好防护物资储备。根据企业规模大小、从业人员数量等实际情况,储备足够数量的疫情防控物资,包括消毒用品、口罩、手套、非接触式温度计、洗手液等,并准备好人员健康登记表及台账。各类消毒用品应当在安全、阴凉、通风处分类单独储存,远离电源或火源。
3.做好员工健康监测管理。各企业要做好全体员工每日健康监测和登记,实行每日体温监测制度,配合相关部门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四早”措施,做好从业人员动态监测管理,实行人员疫情风险评定,降低高风险场所的人员密度,减少人员之间接触频次,最大程度降低发生聚集性感染风险。
4.加强客户健康宣传与日常排查。各企业(营业网点)在醒目位置张贴并宣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告知客户服从、配合场所在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采取的各项措施。入口处设立体温监测岗,对于进入密闭式生产作业场所的用户等外来人员,应当提示其正确佩戴口罩并配合测温。对外营业场所应当提示用户等外来人员在店内注意保持1米以上距离,减少交谈和接触。可以使用栏杆、标线、告示牌等器材帮助维持秩序,对进出人员和车辆进行登记。有发热(体温≥37.3℃)症状者不得入内,建议其就近到发热门诊就医。
5.落实重点场所防控管理。落实好邮件快件处理场所、营业场所、饭堂、会议室、地下停车场、投递运输车辆等重点场所卫生清洁和通风消毒,特别是对不易通风的区域、多人接触使用的物品,要勤于消毒,并在明显位置张贴“已消毒”标识,注明消毒日期和时间;本地邮件快件要落实好“二次”消毒等措施,消毒过程中应当注意安全操作,防止发生火灾和化学品伤人事故。电梯、空调通风系统、卫生间等重点场所设施卫生清洁消毒可参照《居家和公共场所卫生间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卫生清洁消毒指引(第一版)》、《广东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公共电梯(扶梯)清洁消毒工作指引》、《夏季空调运行管理与使用指引(修订版)》和《广东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空调通风系统使用指引》执行。
6.开展防控教育与技能培训。强化防控教育,切实增强从业人员风险意识和防疫意识,要求从业人员养成“一米线”、勤洗手、戴口罩、公筷制,减少非必要聚集性活动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同时开展从业人员疫情常态化防控知识技能培训,确保所有从业人员熟悉、掌握防控工作要求,依法依规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7.严防境外输入。边境国际邮件互换局(交换站)、边境快件处理场所要做好防控境外疫情输入工作。对边境口岸邮件快件交换、运输等直接与境外人员接触的一线人员继续实行备案管理,做好一线从业人员疫情防护装备的采购、配置、使用、储备等工作。对重点岗位、新录用人员要进行疫情预防教育培训。要做好海外仓、海外处理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保障生产运行和从业人员安全。
(二)快递员防护要求。
1.基本防护要求。每天上岗前准确测量体温,体温正常方可上岗。若有发热现象(体温≥37.3℃),要立即前往发热门诊就诊;工作期间按照最新指引要求科学佩戴口罩,同时加强手卫生,接触快件、公共物品时佩戴手套,处理完快件后要及时洗手消毒。
2.收件防护要求。严格执行验视、实名制度,根据收件人申报内容对快件验视,有夹层、一票多件的快件逐一验视;注意人身健康安全,不直接闻/触摸不明液体、粉末等物品;严禁收寄违规物品(如野生动物、毒品等),避免禁寄物品流入寄递渠道;做好实名寄递,核对运单信息,当面封装,标记验视标识等工作。
3.派件防护要求。合理安排派件时间,实行错峰派件;与收件人提前联系,尽量使用智能投递箱、预约投递、定点投递等方式派件;派件过程中减少接触公共场所的公共物品,与收件人近距离接触时做好个人防护。
(三)分拣员防护要求。
1.基本防护要求。每天上岗前准确测量体温,体温正常方可上岗。若有发热现象(体温≥37.3℃),要立即前往发热门诊就诊;工作期间按照最新指引要求科学佩戴口罩,同时加强手卫生,接触快件、公共物品时佩戴手套,处理完快件后要及时洗手消毒;减少前往服务区次数,减少与客户近距离接触。
2.分拣防护要求。操作前,应对分拣处理场所进行卫生清洁消毒和检查,确保场所干净整洁,及操作设备、监控设备运转正常,自动分拣设备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开机操作。操作过程中应准确分拣,宜设置大件操作区;易碎品等特殊物品应单独码放,小件物品及文件类快件,不宜直接接触地面,3kg以下快件宜建包,超重、超长、超大快件宜使用设备辅助操作;安全检查设备应由经过专业培训的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并遵守安全检查设备操作规程。
(四)运输员防护要求。
1.基本防护要求。每天上岗前准确测量体温,体温正常方可上岗。若有发热现象(体温≥37.3℃),要立即前往发热门诊就诊;运输员在单独驾驶时无需戴口罩;驾驶室内人员为2人以上时,均应戴口罩,同时加强手卫生,接触快件、公共物品时佩戴手套,处理完快件后要及时洗手消毒。
2.车辆检查要求。严格执行企业车辆检查制度,熟知并严格遵守场站现场管理、驾驶员行为规范等安全管理准则,定期对车辆进行卫生清洁消毒、检查和维修;出车前,应对运输车辆的车况、门锁、消防器材等进行核查,保证车辆正常运作。
3.车辆驾驶要求。驾驶员应具备相应的驾驶资质,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文明行车,安全驾驶;行驶过程中,应加强开窗通风,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加强手卫生;车辆定位系统和监控系统应处于正常开启状态,确保对车辆运行轨迹、行驶速度、车用门封闭状态等进行监控;关注车厢封闭有效性,防止造成快件遗失、被盗抢。严禁疲劳驾驶,如遇极端特殊天气,应暂停车辆行驶。
五、应急处置措施
(一)加强值班值守和完善应急预案。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守,随时保持信息渠道畅通。充分做好疫情相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准备,组织制订完善应急预案,一旦发生异常情况,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二)疫情应急处置。当快递从业人员出现新冠肺炎病例(含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各企业要积极配合属地疾控中心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尽快彻底查明可能的感染源;同时在属地疾控中心指导下,依法依规、精准管控,科学划定防控区域范围至最小单位,果断采取限制性防控措施。相关场所要在疾控中心指导下进行终末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