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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文化旅游领域设备设施更新提升工作方案

时间 : 2024-04-19 10:47:15 来源 :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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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和《广东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结合我省文化和旅游工作实际,扎实推动文化旅游设备更新提升,以更新换代有力促进全省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现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部署,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工作部署,结合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以标准为牵引,以政策为激励,以刺激消费为驱动,加快推进我省文化旅游领域设备更新提升行动,推动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我省文化旅游设施现代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人民群众的文旅体验感,让更多安全优质的文旅产品进入人民生活。

  突出市场为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引导文旅企业主动参与设备更新迭代。

  突出长短结合,短期发挥激励政策牵引撬动作用,长期着力畅通设备更新迭代体系,健全长效机制,打造新增长点。

  突出形成合力,加强省市协同、部门协作、政企联动,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强大合力。

  力争到2027年,全省文化旅游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

  二、工作任务

  (一)推动旅游观光游乐设施设备迭代升级。推动A级旅游景区、省级以上旅游度假区加强客运索道、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旅游观光船、大中型游乐设施等设备的梳理排查,鼓励加快旅游观光游乐设施设备迭代升级,对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超出年限服役的设施设备,及时更新置换和整改提升。2024年推动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完成设备(含大中型游乐设施、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旅游观光船、客运索道等,下同)更新200项;到2027年共推动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完成设备更新700项。

  (二)推动专业演艺剧场设施设备更新换代。为提高演出质量,丰富艺术产品供给,繁荣演艺市场,对专业国有剧场、大型民营剧场超过服务年限、高耗能的器材设备,逐批支持其更新迭代。2024年,推动全省专业演艺剧场更新演艺灯光和视频显示设备、演艺音响、舞台机械等35台(套);到2027年共推动完成设备更新151台(套)。

  (三)推动文化和旅游领域数字化设施设备更新迭代。支持我省的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国家级和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对游乐设备、演艺设备等文旅设备更新提升,发展一批数字化、沉浸式夜间文旅消费新场景。持续推动各地将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建设成文化和旅游消费规模较大、消费质量和水平较高、具有典型示范和引领带动作用的集聚区,打造夜经济发展增长点。结合文旅数字化智能化服务设施设备更新换代,大力促进文旅消费,深化实施“请到广东过大年(过暑假)(度金秋)”“美丽乡村自驾游”“文旅补贴惠民游”“畅游广东粤好玩”“门票减免惠游人”“缤纷浪漫水系游”“文艺演出添姿彩”“食在广东‘寻味’游”“湾区同心研学游”“活力广东入境游”等促文旅消费十大举措。2024年更新提升8台(套);到2027年共更新提升78台(套)。

  (四)推动数字文化产业集聚发展。完善产业发展政策体系,支持深圳、广州等城市打造数字创意产业集群,进一步发展数字文化制造业,加强数字文化和旅游装备的集聚研发,做大做强灯光音响、游戏游乐设备、主题公园(乐园)数字化应用等规模化集成品牌。推动特色文化场景与数字技术深度融合。加强旅游科技示范园区建设,打造新型文旅消费场景,继续推动智慧剧场等数字文化场馆建设。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文旅行政部门、行业协会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完善文化旅游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工作机制,组建工作专班,摸清家底,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协调联动,以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政策为契机,扎实提升全省文化和旅游领域服务体系建设,高质量满足群众文化权益和旅游服务需求。

  (二)加强宣传引导。深入调研我省文化旅游设备设施更新提升需求,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尊重文旅企业意愿,做好针对性业务指导,因地制宜抓好落实。

  (三)加强财政金融政策支持。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统筹现有资金,结合项目情况建立多元化筹资机制,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积极争取把文化旅游领域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项目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特别国债、旅游发展基金、地方专项债资金等支持范围。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文化旅游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的支持。落实落细文化旅游领域设备现行税收优惠政策,服务保障经营主体充分享受政策红利。

  (四)加强业务扶持和项目督导。引导文化和旅游单位加强与科研机构的联动合作,推进技术创新研发,积极运用新技术改造提升服务水平。对于文化旅游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工作成效显著的地市,可优先作为重点品牌性文旅活动的举办地。开展督导评估,将人民群众文化旅游服务的获得感、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可持续性,作为大规模设备更新政策的效果导向。对财政投入项目实施全生命周期监管,提高各级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精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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