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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

时间 : 2024-09-10 09:19:25 来源 : 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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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手机、家电、汽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到旧房装修、居家适老化改造……东莞都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并提供资金补贴。9日,据东莞市商务局消息,《东莞市关于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正式印发。

  《实施方案》提出,要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包括加力支持家电产品以旧换新、加力支持汽车报废更新、加力支持老旧货车报废更新、加力支持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加力支持老旧农机报废更新、加力支持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加力支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加力支持旧房装修和厨卫、居家适老化改造。

  家电产品以旧换新,最高补贴2000元/件

  在加力支持家电产品以旧换新方面,对个人消费者购买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烟机等8类家电产品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5%。对购买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额外再给予产品销售价格5%的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手机、平板、智能穿戴设备等3类产品给予补贴,手机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0%,每件补贴不超过1000元;平板、智能穿戴设备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5%,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汽车报废更新,最高补贴2万元/辆

  在加力支持汽车报废更新方面,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标准提高至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2万元/辆、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1.5万元/辆。相应报废机动车须在2024年7月25日(含当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自《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印发之日起申请补贴的消费者,均按照以上标准给予补贴。

  个人置换更新乘用车补贴分三档

  《实施方案》还提出,要加力支持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补贴标准按照购买新车价格分为三档,购车价格为7万元(含)至15万元(不含)的,购买燃油车补贴8000元/辆;购车价格为15万元(含)至25万元(不含)的,购买燃油车补贴12000元/辆;购车价格25万元(含)以上的,购买燃油车补贴15000元/辆。购买新能源车在上述各档基础上增加补贴1000元。同一辆新车不得同时享受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和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补贴。

  此外,在加力支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上,对消费者将个人名下老旧电动自行车报废并购买符合有关要求的合格电动自行车予以补贴。

  支持旧房装修和厨卫、居家适老化改造

  《实施方案》还提到,要加力支持旧房装修和厨卫、居家适老化改造。聚焦绿色、智能、适老,对消费者购买旧房装修和厨卫等局部改造、居家适老化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给予补贴,促进智能家居消费。

  《实施方案》要求,对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3+N”家电等2类国家明确支持但尚未制定补贴标准,东莞具有突出产业优势的,结合国家、省要求和东莞市实际,抓紧研究明确品类和标准,尽快启动相关工作。对于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旧房装修和厨卫居家适老化改造等2类国家支持但尚未明确品类和标准的,要按照上级工作部署积极准备,做好政策衔接,确保国家专项实施细则出台后可立即启动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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