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江门这项工作被国务院点名表扬了!
5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对2019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国办发〔2020〕9号),对2019年落实国务院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213个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相应采取30项奖励支持措施。
江门市因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推进力度大,河湖管理保护成效明显获得国务院督查激励!
国务院点名表扬的背后,是江门深耕河长制工作所取得的扎实成效。
河湖面貌得到改善、市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日渐提升的今天,江门河长制工作正从“有名”迈向“有实”。
一批河长制“江门经验”的诞生,承载着江门治水工作的足迹,擦亮江门河长制湖长制金字招牌。
河湖面貌“脏乱差”的河流摇身一变“水清岸绿、鱼翔浅底、水草丰美、白鹭成群”的优美画卷,这是如今鹤山市沙坪河网红“打卡点”的景象;地面坑坑洼洼普通的人行道,美妆后焕发光彩,骑行道、步行道、跑步道、绿化道并列,成为市民游乐憩息的好去处,这是如今省级碧道试点江海区城央绿廊的新面容……
一批又一批的河长制工作成效,让“江门经验”日渐成熟,这也是江门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成效的缩影。
2018年,江门在全国全面推行河长制研究班上作专题经验介绍;连续两年在省河长制工作验收、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特别是在2018年度省河长制工作考核中,取得地市第一名的佳绩。近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2019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江门市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获得国务院督查激励,获得4000万元奖励,这也是广东省获得激励的唯一一家地市单位。
创新工作机制
因地制宜打出长效治水“组合拳”
江门市以江为名,境内河道纵横交错、水网密布、水利工程众多,纳入河长制管理范围的河流共有749条,总长4122公里。为了更好地开展河长制工作,江门因地制宜,创新机制打出治水“组合拳”,构建了一整套长效工作机制。
全面推行河长制之初,江门率先实行“双总河长制”,并根据河湖干支流的隶属关系,将30条跨县河湖进行了整合,由19名市四套领导班子成员担任所有跨县界河流的市级河(湖)长。下属各市(区)也参照建立相应的河(湖)长体系,设立县级河(湖)长99名、镇级河长784名、村级河长1297名。江门率先将河长体系延伸到自然村一级,设立自然村河长9000多名,做到不仅“每条河流都有河长”,而且“每个河长对应一条河流”,实现河长体系全覆盖。
有法可依、有财支撑,才能大展拳脚。江门创新人大立法强保障,出台了《江门市潭江流域水质保护条例》,以法规的形式确定河长责任制为潭江流域水质保护的基本机制,实现河长制有法可依。同时,江门创新财政投入强支撑,市级设立潭江水资源保护专项资金和潭江流域生态保护补偿资金,县级设立河长制专项资金,每年投入不少于1.1亿元,确保全市河湖长制工作资金有来源、奖补有重点。
明确目标、监管到位,才可稳步推进。为了更好地推动治水工作落实落细,江门创新“三个清单”(月度水质清单、月度工作清单、月度问题排查清单)强抓手,建立河长巡河履职“三个清单”制度,让河长带着问题去巡河,两年来共解决河湖问题14000多宗。此外,江门创新明查暗访强监管,聘请第三方社会机构,对全市河湖治理常态化开展暗访巡查,在媒体设立河湖整治“红黑榜”,接受社会监督,强化监管效果。江门还出台《江门市河长制湖长制述职方案》《江门市关于强化河长制水质考核问责工作方案》,在广东省第一个建立市县两级的河长制工作年度述职制度和以水质指标为重点的河长制考核问责机制。
抓好专项行动
整治出“成效”见“长效”
“原来这里都是一些丢弃的垃圾河污染物,如今整洁多了,附近的乡亲们的河湖保护意识也提高了很多。”新会区三江镇河长办有关负责人看着虎坑水道清波荡漾、河岸白鹭群飞的美景欣慰地说道。近期,新会区完成了今年第一次“清漂”专项行动,与前两年不同的是,随着江门“五清”“清四乱”专项行动的扎实推进,河道越来越干净,如今的清理工作也没有往常那么劳累了。
2018年初,江门在全省率先开展“五清”“清四乱”专项行动,经过两年的扎实工作,全市列入省整治范围的重要河湖“四乱”问题共377宗如今已全部完成销号,整治销号率一直名列地级市前茅。如今,江门已完成3538宗“四乱”问题和1400宗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清理河湖漂浮物14.8万吨,超额完成1108公里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4100多公里河道全部实行常态化清漂管理。此外,为全力推进“让广东河更美”大行动,今年江门还将重点加快推进西江、潭江41条重点支流综合治理工作,其中西江、潭江流域13条跨界重点支流综合治理工作将采用“统一打包、统一推进”的EPC+O模式进行实施。
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江门市坚持追“根”溯“源”,让整治不仅出“成效”更要见“长效”,大力开展工业、农业、生活、林业“四大污染源”治理。截至去年底,江门市已全面完成列入省清单的3793个“散乱污”企业整治任务。江门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利用设施率达98.14%,全市畜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3.39%;实现镇级污水厂全覆盖,全市3304个自然村已覆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0%以上;2019年新增建设生态公益林17万亩,完成森林碳汇工程1.08万亩和森林抚育工程19.91万亩,完成乡村绿化美化示范村88条。
江门坚持把碧道建设作为河长制和治水模式的重大工作,作为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美丽侨乡的重要举措,通过“边试点、边启动、边规划”,高标准开展碧道规划建设工作。仅一年的时间,列入省万里碧道省级试点的9公里江门水道南岸城央绿廊碧道已全面完成,8个市级碧道示范段建设全面铺开,目前,江门全市已完成96公里碧道建设。
今年3月江门召开的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确定了江门碧道建设将采用“统一打包、统一推进”的EPC+O模式进行实施,碧道建设工作EPC+O工程项目有望在今年6月底动工建设,2021年底完成任务,达成省定“三年任务两年完成”的目标,纳入打包统一推进的碧道项目共29段,总长约260公里,至2021年,江门计划完成360公里碧道建设。一幅侨乡“水清岸绿、鱼翔浅底、水草丰美、白鹭成群”城市连线美景图正应际而生。
完善护河体系
注重“治”“理”结合摸索“新模式”
不仅如此,江门紧紧围绕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着力推进河长制共建共治共享,全民动员,推动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河长制工作,探索治水“新模式”。
江门着力探索完善政府“治”+民间“理”的河(湖)长制侨乡模式,构建“党政主导、部门联动、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的管水治水大格局,在实现河长体系全覆盖的同时,创新设置市、县两级“河长助理”和市、县、镇三级“河道警长”,因地制宜设立“企业河长”“华侨河长”“人大代表河长”,构建全方位管河护水工作体系,实现“河长领衔、齐抓共管”治水实践。江门还扎实开展河长制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活动,区分对象开展定向宣传,让河湖管理保护成为社会各界自觉行动,大力构建社会共治工作格局,积极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目前,江门全市所有镇(街)均成立超过10人的专职巡河队和护河护水志愿者服务队,全面构建“河长+河道警长+民间河长+专职巡河员+河道保洁员+护河志愿者”的河长制工作格局,全市共设河道警长651名,民间河长1142名,河道巡查员、保洁员3854名、护河志愿者3756名。其中,江门民间河长赵德光积极巡河、护河的事迹被20多家央媒、省媒报道,在社会公众中反响良好,在2019年被评为“广东十大最美民间河湖长”。
为推动河长制工作更加精准、高效,江门在省智慧河长平台的基础上,构建了河长制综合管理平台,把污染源、水质、三防、水利等有关信息纳入系统,实现一张图综合显示河长制湖长制有关内容。各市(区)也结合自身实际,已完成全面构建独具特色的“互联网+河长制”平台。同时,江门积极推动平面数据互联互通,成为全省第一个实现省、市、县三级河长制管理平台数据对接的地级市。
水美侨乡,幸福河湖。展望未来,江门河长制工作正从“有名”迈向“有实”,“江门经验”也成为了全国河长制工作的先进典型,漫步在江门的河岸旁,“绿水青山”的江门美景图轮廓愈发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