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对2019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国办发〔2020〕9号),对2019年落实国务院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213个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相应采取30项奖励支持措施。
广东省获督查激励措施的工作事项共18项,其中韶关市获得2项。
韶关市在环境治理工程项目推进快,重点区域大气、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和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力度较大,支持传统产业改造、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承接产业转移和产业合作等工作成效突出两方面获督查激励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