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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江门: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获得国务院办公厅激励

时间 : 2020-07-06 11:18:57 来源 : 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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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广东省江门市河长制湖长制因工作真抓实干,成效明显,获得国务院办公厅4000万元奖励,是此次全国11个受激励的地级市之一。

  全力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

  春日,鹤山沙坪河畔微风习习、桃红柳绿,水面碧波荡漾,碧道、湿地相映成趣,一步一景,处处如画。沙坪河从昔日的“黑臭水体”,变成如今的网红“打卡点”,是广东省江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成效的缩影。

  近年来,江门市深入贯彻“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积极践行“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深入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集中力量啃下一批河湖管护中的“硬骨头”,河湖面貌得到改善,获得群众和各级的点赞,进一步增强老百姓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2018年,江门市在全国全面推行河长制研究班上作专题经验介绍;2019年,在广东省河湖长制考核中,以地市第一名的成绩获得“优秀”等次;日前,作为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市、县,获得国务院督查激励……一系列的荣誉背后,承载了他们真抓实干的足迹,也见证了一批河长制“江门经验”的诞生。

  建立“全覆盖”责任网络完善“管水护水体系”

  全面推行河长制之初,江门市根据河湖干支流的隶属关系,将30条跨县河湖进行了整合,由19名市四套领导班子成员担任所有跨县界河流的市级河(湖)长。下属各市(区)也参照建立相应的河(湖)长体系,设立县级河(湖)长99名、镇级河长784名、村级河长1297名,同时,江门市率先将河长体系延伸到自然村一级,设立自然村河长9000多名,不仅“每条河流都有河长”,而且“每个河长对应一条河流”,实现河长体系全覆盖。

  建立切合地方实际的河长体系后,江门又创新设置市、县两级“河长助理”和市、县、镇三级“河道警长”,因地制宜设立“企业河长”“华侨河长”“人大代表河长”,镇(街)均成立超过10人的专职巡河队,专职护河志愿者团队覆盖到村一级。

  目前,江门市已构建“河长+河长助理+河道警长+民间河长+专职巡河员+河道保洁员+护河志愿者”的全方位管河护水工作体系,“河长领衔、齐抓共管”治水实践已然在侨乡大地蔚然成风。

  创新工作机制“见成效”更要“见长效”

  河长有压力,治河才有动力。

  为压实各级各部门治水护水责任,江门市积极探索,创新构建了一整套长效工作机制。

  创新人大立法强保障。出台了《江门市潭江流域水质保护条例》,以法规的形式确定河长责任制为潭江流域水质保护的基本机制,实现河长制有法可依。

  创新财政投入强支撑。市级设立潭江水资源保护专项资金和潭江流域生态保护补偿资金,县级设立河长制专项资金,每年投入不少于1.5亿多元,确保全市河湖长制工作资金有来源、奖补有重点。

  创新“三个清单”强抓手。建立河长巡河履职“三个清单”(月度水质清单、月度工作清单、月度问题排查清单)制度,突出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两年来共解决河湖问题14000多宗。

  创新明查暗访强监管。聘请第三方社会机构,对全市河湖治理常态化开展暗访巡查,在媒体设立河湖整治“红黑榜”,接受社会监督,强化监管效果。

  创新水质监测强倒逼。市县镇三级在河湖跨界断面分别设置1004个水质监测点,每月进行水质监测监测和通报排名。

  创新考核机制强问责。出台《江门市河长制湖长制述职方案》《江门市关于强化河长制水质考核问责工作方案》,在广东省第一个建立市县两级的河长制工作年度述职制度和以水质指标为重点的河长制考核问责机制。

  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江门市先后对9名县级河长、9个镇级河长进行了约谈,对3名镇级河长就地免职……通过一系列制度机制的建立,江门市河长制湖长制更加规范有效,也拉开了从“见成效”到“见长效”的序幕。

  管好“盆”和“水”开展“五大行动”

  “以前广场周围的河道全是住家船,水面上都是垃圾,经常发出阵阵臭味。现在住家船清完了,视野好了,水也干净了,很舒服,我经常来这里锻炼。”谈起住家船治理前后的变化,市民林阿姨感触尤深。

  去年,江门市以“高度、力度、温度”的举措,组织对住家船“河湖顽疾”进行专项整治,清理271艘河湖住家船,813位船民告别“水上漂”上岸进城,妥善解决船民上岸居住安置问题,达到让船民满意、岸上群众满意、上级满意的“三赢”局面。

  同时,江门市大力开展河湖“清四乱”“五清”(清理非法排污口、清理水面漂浮物、清理底泥污染物、清理河湖障碍物、清理涉河湖违法违建)行动,完成3538宗“四乱”问题和1400宗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清理河湖漂浮物14.8万吨,超额完成1108公里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4100多公里河道全部实行常态化清漂管理。全力推进“让广东河更美”大行动,启动辖区41条重点支流全流域综合治理工作。

  为落实广东省委、省政府高标准规划建设广东万里碧道重要工作部署,江门市迅速行动,高标准推进,一年时间,列入省万里碧道省级试点的9公里江门水道南岸城央绿廊碧道已全面完成,8个市级碧道示范段建设全面铺开,目前,全市已完成96公里碧道建设,计划至2021年完成360公里碧道建设。“清水绿岸、鱼翔浅底、水草丰美、白鹭成群”的生态廊道在侨乡大地徐徐展开,水生态改善带来的良好效益开始释放。

  坚持“根”上求治抓好河道污染源治理

  实行水库山塘承包退出机制、引进绿色养殖技术、推行鱼塘排水申报制度……江门市坚持多管齐下,狠抓河道污染源治理,特别是创新水产养殖业污染防治机制,收到良好的成效。

  问题在水里,根源在岸上。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江门市坚持追“根”溯“源”,量水而行、以水定产,倒逼产业转型,大力开展工业、农业、生活、林业“四大污染源”治理。

  截至去年底,江门市已全面完成列入省清单的3793个“散乱污”企业整治任务。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利用设施率达98.14%,全市畜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3.39%。实现镇级污水厂全覆盖,全市3304个自然村已覆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0%以上。2019年新增建设生态公益林17万亩,完成森林碳汇工程1.08万亩和森林抚育工程19.91万亩,完成乡村绿化美化示范村88条。

  通过标本兼治,江门市水质持续向好。2018年以来,江门市自设的河长制水质监测断面中,优良水体数量同比上升29.7%,达标水体数量同比上升35.1%。列入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监管平台的12条黑臭水体,11条已实现“初见成效”的目标,1条水质明显改善,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91.67%。

  水美侨乡,幸福河湖。“全面推行河长制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江门市市水利局局长梁君明表示,接下来,江门市将认真践行新时代治水方针,坚决贯彻水利改革总基调,打好组合拳,打赢攻坚战,努力打造河长制湖长制“升级版”,全力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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